8月23日上午,多位市民致電武漢晚報熱線82333333,稱漢陽國信新城小區三期的保安抓獲一名小偷后,將小偷吊在墻頭“示眾”。還有網友發布微博,稱小偷遭到“吊打”。市民們稱,這個小偷是保安凌晨在小區內抓獲的。(見2013年08月24日 漢網-武漢晚報) 保安將小偷捆綁在小區內近5個小時,目睹小偷被捆綁后,不少住戶們都拍手稱快,就應該這樣嚴懲小偷。那么,網友又是如何看待捆綁小偷“示眾”的?目前已有6255條評論,共18431人參與。江蘇無錫網友認為:保安做的好,捆綁幾小時輕了,法律對于小偷簡直沒有用;廣東湛江網友支持保安最好把小偷打死;廣西南寧網友認為:吊得好。就該這樣,最憎恨小偷了;云南西雙版納網友認為:對小偷就應該嚴懲,讓他有個教訓……,社會發展了,經濟增長了,人們的思想怎么了?難道對一個小偷仇恨到了這種地步? 讓我們一起去了解一下,新西蘭是如何對待小偷的?新西蘭是個貧富差距非常小的國家。再窮的人,靠政府的救濟和福利,也一樣過得有滋有味。所以,很少有人會去做小偷。但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小偷自然也不會絕跡。不過,新西蘭人對小偷極為寬容,遭遇小偷,不會追,更不會打,相反還怕自己的舉動驚嚇到小偷,只會提供方便讓小偷逃走。等小偷逃走了,再報警找警察,然后找保險公司理賠。這也是一種社會財富的再分配,小偷拿去一點,保險公司賠償一點,就算是保險公司給小偷發福利了。被偷的人,什么損失也沒有。仔細想想也有道理,大凡偷竊者一般都比較拮據,否則豐衣足食,誰會豁出老臉偷東西。人要臉樹要皮,倉廩實而知禮節。 寬容的政策,相當于將社會的財富再進行分配。被小偷拿去的東西就讓他拿走好了,受害人的損失轉而由保險公司賠付,相當于保險公司給小偷發了救濟金。 新西蘭關于保護小偷的法律特別完善。比如:你不準威脅小偷,假如你手持什么刀了棍了威脅小偷,你就犯了恐嚇罪;你不能罵小偷,否則你就犯了侮辱罪;你不能同小偷有任何身體接觸,假如你抓住他不讓走,你就犯了非法拘禁罪;你更不能打小偷,否則你就犯了傷害罪,那可是重罪等等。小偷如此受優待,也會變得很溫柔。這里的小偷不傷人,如果偷了沒有用的證件等還會郵寄給受害人。這樣,社會就會將不安定的因素降至最低。社會制度不同,法律不同,人們生活的背景不同,所以各地處理小偷的方法不同。但是,社會是人的社會,和諧社會,需要我們像新西蘭那樣,寬容地對待所有的人,包括小偷。 話又說回來,在中國,小偷到處可見,偷的讓人們無奈、反感,讓人很惱火。一直以來,許多民眾普遍認為對待小偷就是打死也不為過,這是錯誤的偏見。但是,小偷確實可恨、可惡,我們在抓住小偷后,可將其送到司法部門依法作出決定,任何人無權對小偷進行人格上侮辱、或毆打、示眾,否則就是以暴制暴,都是違法的行為。小偷也是公民,同樣人格和生命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抓住小偷,嚴格懲戒小偷本沒有錯,關鍵是如何嚴懲小偷都要在法律框架內進行,不能把嚴懲小偷的行為凌駕于法律之上。除此之外,還需要司法機關加大對小偷的懲罰力度,加大治安管理,加強治安防范,全社會形成合力,用法制手段懲罰小偷,發生一起嚴懲一起,讓小偷聞風喪膽,不敢再犯。 正像一名網友所言:以惡制惡的方式處理小偷,只能增加小偷對社會的仇恨。如果我是保安我會這么處理:把他先關在保安室,幫他買水買面包給他吃,再和他講一些人生的道理,然后打110送給警察處理。有時候一點小小寬容能改變一個壞人的一生!在將小偷人贓俱獲后,保安將其捆綁在小區內近5個小時。目睹此情景后,有人拍手稱快,也有人覺得并不妥當。物業公司表示,之前的竊案頻發讓業主都頗有怨言,此舉主要是為了在小區業主中“肅清影響”。但有律師表示,保安此舉并不妥當。按照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民對正在違法犯罪的嫌疑人,有權扭送至公安機關。但法律的權利是有邊界的,保安人員的舉動已經超過了此邊界,如果時間較長,可能涉嫌“非法拘禁”。 當然,如果我們的政府能夠像新西蘭那樣不僅用法律保護小偷,政府或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賠償,就不會出現打死或者打殘小偷現象發生,或者讓違法者都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只有這樣,才能避免類似民間私設公堂,對小偷超越法律界限的私自處理行為,法制建設才能健康向前發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