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金大陸、黃宏基 我們提倡人際交往中要貫徹一條基本原則,即“我為人人,人人為我”。作為社會的一個成員,每一個人都必須從“我為人人”做起,只有這樣你才嗜可能享受到“人人為我”的恩惠。只有履行了“我為人人”的義務,你才有享受“人人為我”的權利,這是一個現代文明社會得以正常維系的基本準則。 人際交往其實就是人與人之間精神與物質的交換過程。只有在這種交換達到互惠平衡時,人際關系才能和諧,而且只有在互惠平衡的條件下,人際關系才能維持。在自然科學領域內,有一條能量守恒和轉換定律,將其引申到人際關系中,雖未必十分恰切,但也告訴了我們,在社會、在學校,在我們與人相處的過程中,人們之間情感和利益的轉換也要有一種相對的平衡。如果只是一味的索取,沒有回報,或總是單方面的付出,沒有相應的收獲,這樣一種關系是不能持久的。 所以我們提倡人際交往中要貫徹一條基本原則,即“我為人人,人人為我”。這一原則也許我們早巳耳熟能詳,但并不是我們人人都能正確理解兩者之間的關系。現在的孩子都是獨生子女,在家中我們備受關懷,飯來張口,衣來伸手,已經習慣了父母對我們的那種單向的、全身心的、不求任何回報的寵愛(當然,這并不是一種正常的現象)。那么到了社會上,在與家庭以外的人的交往中,我們還能像在家里那樣,心安理得地享受別人對你的關愛嗎? 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我為人人,人人為我”這句話的次序絕對不能顛倒。作為社會的一個成員,每一個人都必須從“我為人人”做起,只有這樣你才有可能享受到“人人為我”的恩惠。只有履行了“我為人人”的義務,你才有享受“人人為我”的權利,這是一個現代文明社會得以正常維系的基本準則。反之,要是每一個人都希望享受“人人為我”的恩惠,卻不思如何去履行“我為人人”的義務,那么最終的結果是誰都無法得到“人人為我”的服務,這個社會將變成一個極端自私和混亂的人間地獄。具體而言,在我們和同學朋友相處的時候,也要貫徹這一原則。 美國社會學家霍曼斯的“社會交換理論”認為,任何人際關系,其本質是一種交換關系。人們在交換過程中,付出的是成本,獲得的是報酬,報酬減去成本就是交往的利潤。這種成本、報酬、利潤可以是物質的也可以是精神的。人的情感因對利潤的評價不同而產生差異:當利潤呈正值時,評價積極肯定,就會產生親切友好的積極情感;利潤呈負值時評價消極否定,則會產生嫌惡憎恨的消極情感。 看起來我們是在用商品交換的原則來類推人際交往的關系,似乎太多的世俗味。但我們仔細地分析其中的規律,我們還是可以發現它的科學性。根據“社會交換理論”,我們在與別人的交往中,“我為人人”應該是一種理性的“投資”(事實上如果你覺得某人不值得交往,那你在情感上也就不會有投入),而這種投資,追求的利潤有近期利潤和長遠利潤之分。 過于追逐近期利潤的人通常被認為是勢利小人,因為他們總是希望別人先付出;或是稍有付出,馬上就要獲得報酬;或是把自己的付出明碼標價,甚至是高價拍賣,以求獲得高額利潤。這種急功近利之徒,往往被人所不齒。而那些與人交往中只知索取,沒有投入的人,通常是不會有人愿意與他們做朋友的。 在這種社會交換中真正的大贏家,應該是那些“只顧耕耘,不問收獲”的人。眼光遠大、心胸博大者,他們追求的是一種長遠的利潤。他們總是慷慨地自己先付出,而不急于求得回報,因而在他們的賬目表上,利潤長期呈負值。很顯然,假如一個人能夠首先把利潤讓給別人,也就是總是先做到“我為人人”,他在人際交往中就處于主動地位,受人歡迎,而且他最終也會得到合理的回報,得到“人人為我’’的殊榮和權利。因為在人際關系的情感和利益的轉換中,不管哪一方首先付出,最終總是趨于平衡的。 我國一位著名學者在其新著《中國人的道德前景》中提出,道德的核心是人與人之間利益的等價關系或者平等關系。人自利并不錯,問題是自利有一個限度,這個限度就是別人同樣有自利的權利,每個人都不得侵犯別人自利的權利。 在人際交往中,一味地強調、單方面地享有“人人為我”,不僅是不道德的,也是極度傷害人際關系的。不能想像,一個極其自私的人,一個從不關心別人的人,一個從不愿意為別人付出的人,會有許多朋友。我所認識的一個大學生小H,在與同學交往中很不成功。他說起宿舍里同學們對他的群起而攻,心中很有些憤憤然。小H在家中已經習慣了這樣一種生活:飯菜上桌,總是由他先挑,雞大腿照例是他的專利,最大的荷包蛋他是當仁不讓。其他衣食起居,莫不以他為中心。到了學校里,與同學們生活在一起,家中所有的優惠都已不復存在,可小H惟我獨尊的脾性卻依然故我。同學買來的零食,他拿起來就吃;人家剛借來的圖書,他招呼也不打就帶回家去;夜晚進了宿舍,不管別人是否已經熟睡,他總是旁若無人,咋咋呼呼。弄得大家都不喜歡他。 沖突的發生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一天,一位同學不小心打碎了兩只熱水瓶。到了晚上,有人提議六個人平均使用剩下的四瓶熱水,大家都表示贊同,惟獨小H反對。他說誰打碎了水瓶,誰承擔后果,并搶先把一瓶水全部用完。這一來,觸犯了眾怒,大家紛紛指責小H自私。同學甲說那天小H生病,是他幫助他去食堂買的飯萊送到床頭;同學乙說那天小H的父母來探視,恰巧小H不在,是他忙著接待小H的父母,端茶倒水削水果;同學丙說打碎水瓶的責任也不全在自己,本來今天應該輪到小H值日,他是看小H 中國北宋時的一位政治家、文學家范仲淹有一句名言,“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這是一種偉大的思想境界,是無數先哲為之終身奮斗的崇高目標。“我為人人,人人為我”則應該成為我們為人處世的一項基本準則。當然,“我為人人”的目的不是為了去換取“人人為我”(雖然這是一種必然的結果),但是如果我們抱著功利的目的去履行“我為人人”的義務,那最終的結局也是很可笑的。因為你的心里始終有一桿秤,不斷地計量著自己的付出和收獲,如同市場上的小販。你應該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付出必有所得。這是人際交往中的能量守恒與轉換定律。世界正是在這種利益、情感的互換中維持著互惠平衡。 我們不妨每日思索一下: 當你在新生接待站受到高年級同學的熱情關照的時候,你是否想到明年我也要為下一屆新生志愿服務? 當你收到了同學寄來的新年賀卡的時候,你是否也給他寄去了同樣的心愿? 當你在自己的生日宴會上接受著別人的祝福時,是否想到也要為別人唱一首生日快樂歌? 當有人為你送來一把你遺忘在圖書館的雨傘時,你是否想過你也會千方百計地為撿到的錢包尋找失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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