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基層黨建創新典型案例征集選登(一) 推行村級重大事項“三會治事”運行機制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強調,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是一項重大任務,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在村民自治工作中的內在要求。適應這一要求,南漳縣探索推行了村級重大事項“三會治事”運行機制,經過不斷規范和發展,成為發展農村基層民主的新機制,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群眾真正意義上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一、推行“三會治事”運行機制的動因
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實行村民自治,是黨領導億萬農民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偉大創舉。自《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頒布實施以來,全縣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收到了顯著成效:
一是民主選舉逐步規范。在2008年村級組織換屆選舉中,全縣281個村參選率達到92.5%,直投率達到80.3%,一次性成功率達99.6%,32個村實行了“一票制”直選,占全縣行政村總數的11.38%。
二是民主決策村民主動參與。對涉及村民利益或村民普遍關心的大事,80%的村民能按照規定參與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決策,或通過填寫民意卡參與民主公決。
三是民主管理基本成為村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自覺行動。
四是民主監督已經成為村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可靠保障。
但是,當前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中也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從我縣的情況看,農村黨員對民主的認識不夠到位、人民群眾民主參與渠道不夠暢通、村干部整體素質不高、民主監督機制不夠健全等問題在少數村仍然存在。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圍繞中央提出的新觀點、新舉措、新要求,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是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項目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在認真把握農村黨建基本規律和總結提煉基層經驗的基礎上,立足于創新體制和機制,南漳縣委提出了建立“三三制”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新模式的工作思路,即推行村級黨組織、村民自治組織、集體經濟組織設置和功能“三位一體”,村級重大事務實行黨組織會議議事、村民(代表)大會定事、村民委員會理事的“三會治事”,開展干群聯動、工農聯建、城鄉聯創、共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三聯共建”為主要內容的“三三制”模式。南漳是一個農業大縣,沒有農村的現代化,沒有農村全面小康的實現,全縣現代化和全面小康的目標不可能實現。沒有農村的科學發展,全縣也不可能實現全面的科學發展。農村經濟的發展,新農村的建設,農村的科學發展關鍵在于加強農村基層黨的建設。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農村基層黨的建設,離不開集體經濟這個支撐和后盾。縱觀我國農村發展歷程,發展比較成功的村、經濟實力比較強的村、農民收入水平比較高的村、新農村建設成效比較好的村,都是毫不動搖地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而在發展的初始階段,實行的是“能人治村”,需要運用組織手段、整合組織資源,來支持集體經濟發展,解決集體經濟組織協調力量有限、管理不到位不規范的問題,在這個階段必須強化“一把手”的主導作用和核心地位。當發展到一定階段和規模后,僅憑一人之力難以保證可持續發展,同時也容易滋生腐敗,必須實行“民主治村”,否則就會走向衰敗,所以我們提出了村級重大事務實行“三會治事”的工作運行機制。
建立“三會治事”基層民主運行機制,從內容、形式和程序上進行規范,保障了村黨組織的決策組織權,抓住黨的領導這個關鍵;賦予了村民(代表)會議的決策表決權,夯實發揚民主這個基礎;村委會負責決策的執行落實,進一步明確職責,體現村民自治原則,確保了黨的領導、依法辦事和村民自治的有機結合。
二、推行“三會治事”的主要作法
2008年以來,我們按照先行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開的原則,探索建立“三會治事”村級民主管理新機制,堅持對村級重大事項實行村黨組織會議議事、村民(代表)大會定事、村民委員會理事的“三會治事”運行機制,不斷規范村級決策和工作運行,取得了較好成效。
(一)明確“三會治事”范圍。凡是與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重大事項,全部按照“三會治事”運行機制決策實施。“三會治事”原則上每月進行一次,遇特殊情況可隨時進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村級經濟發展項目。主要包括集體資產購建與處理;村集體土地承包、租賃;集體經濟項目立項、承包;招商引資、項目建設、村債化解;村機動地和林果基地及“四荒”地承包經營、林權確認;土地征用補償費的分配、大額經費支出等事項。
2、重要規章制度。黨組織工作計劃及報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以及其它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村組建設規劃;新農村建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制訂;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支柱產業的規劃、落實等事項。
3、社會事業建設。農村文化事業建設;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理;村莊整治;水、電、路等公益事業經費籌集、組織實施與管理;計劃生育、綜治維穩、護林防火、宅基地的審報等事項。
4、重點民生問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低保對象確定、“五保”的確定及供養、政府下撥和社會捐贈的救災、救濟、扶貧、助殘款物的分配發放、移民物資發放等事項。
5、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和村黨組織認為應當決策的其它事項等。
(二)推行“三會治事”的基本原則。
1、依法辦事的原則。要遵守各項政策和法律、法規,不得侵犯村民人身權利和合法財產權利,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黨員干部群眾不發表意見或違背個人意志發表意見。
2、民主公開的原則。要尊重和保障黨員干部群眾的民主權利,把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的要求落到實處,把公開、公正、公平貫穿始終,從制度上保障和落實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3、實事求是的原則。對于未按有關法律法規和“三會治事”運行機制的有關程序出臺的村級重大事務的決策意見,村級組織和黨員干部群眾有權不予執行。
(三)規范“三會治事”運行程序。村黨組織是村級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在“三會治事”的決策和實施過程中發揮領導核心作用。“三會治事”按黨組織會議議事、村民(代表)大會定事、村委會理事三個基本程序運行,共分九個步驟:
1、村黨組織會議議事。
一是提議。村級重大事項的提議,在充分征求黨員、村民代表及廣大村民意見的基礎上,對議定事項的可行性、可操作性進行認真科學的考察論證,形成初步意見。二是商議。由村黨組織書記負責召集村“兩委”班子成員,就提議事項的重要性、可行性、專家論證、實施方案、征求意見情況等進行充分介紹。所有村“兩委”成員就提議事項分別發表意見和看法,根據村“兩委”成員的意見,對提議事項形成的初步意見進行修改完善。三是審議。召開黨組織委員會或黨員大會,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采取舉手表決或票決的方式,經與會人員2/3以上同意,對提議事項形成審議意見。
2、村民(代表)大會定事。
一是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會前提前簡要告知審議事項內容,到會人數達到法定人數以上方可開會。會議由村委會主持,通報村黨組織提交的審議事項,讓與會人員充分了解決策的動因、事項和前景。會上,對與會人員的意見建議做詳細記錄,作為完善決議、充實實施方案的參考依據。二是對審議事項進行表決。表決事項堅持“一事一議”、“一事一決”,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或舉手的形式進行。村民(代表)會議所作決議必須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同意方為通過。對表決未通過事項,如果決策錯誤則及時中止;如果思路正確,因條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決的事項,待條件成熟后再重新進入“三會治事”決策程序。三是發布公告。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事項,采取多種形式向全體村民進行公告,公告一律在村級組織辦公活動場所和各村民小組村務公開欄等場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告期間,若發現決議事項確實存在重大問題,或必須對決議事項進行全面修改的,重新召開黨員大會、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說明情況,宣布決議無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進入“三會治事”決策程序。 3、村民委員會理事。
一是決議事項的組織實施。凡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事項,村民委員會必須嚴格按照最終決議結果,科學制定方案,明確責任分工,有計劃、有組織的進行實施。二是全程接受監督。實施過程中,村委會要定期向黨員、村民代表、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通報決策的執行情況等,主動接受監督,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對于實施過程中遇到的突發問題需要變更方案的,及時向村民代表會議和黨員大會通報,變化較大的再次提交村黨組織按“三會治事”程序解決。三是辦理結果公示。發揮黨員大會、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等組織的作用,對決議事項實施結果進行審核審查并由村委會及時進行公示。
(四)強化“三會治事”保障措施。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縣委把推行“三會治事”作為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納入了基層黨建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各鎮(區)黨委建立黨委班子成員“三會治事”聯系點,鎮(區)黨委書記履行直接責任,村黨組織書記履行具體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二是配套相關制度。為規范“三會治事”運行,村級黨組織普遍建立健全黨員(代表)大會制度、村民(代表)大會制度、黨內情況通報制度、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黨員聯系戶制度、黨員活動日制度、“說事”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健全監督機制,成立村民監事會、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等,對決策和實施事項進行監督。三是實行責任追究。對不按有關法律法規和“三會治事”程序決策、管理村級重大事務,或安排工作時違反法律法規和“三會治事”規定程序,造成嚴重后果的,視情況對有關人員進行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撤職或依法罷免。對不配合決策,不能夠或不愿意履行職責的村民代表,適時啟動有關程序予以罷免并重新推選。對不重視運用“三會治事”運行機制、群眾有反映經查證屬實的,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誡勉談話后仍不及時糾正的,直接免去黨內職務。通過采取這些措施,較好地克服了村級重大事項只說不議、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和行而無果的現象。
三、推行“三會治事”取得的主要成效
實踐證明,“三會治事”合法規、順民意、得民心,是一條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有效途徑。
1、提升了廣大村民的民主權利意識。
“三會治事”的推行,凡村級重大事項一律由村民(代表)大會拍板決定,增強了村民的民主意識、權利意識、法律意識和政策意識,村民參與村級重大事項決策的積極性高漲,村級民主自治水平提高,農村的民主氛圍日益濃厚,民主管理、依法辦事已成為村里各項工作的主旋律。目前,全縣281個村,村村建立健全了村務公開、民主決策、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制度,村級民主管理向規范化、制度化邁進了一大步。
2、促進了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三會治事”的推行,既增強了黨員對黨內事務的了解和參與,推進和實現了村黨組織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保障了村黨組織的決策組織權,又協調了村黨組織與村委會、黨員與村民之間的關系,還賦予了村民(代表)會議的表決權,夯實了發揚民主這個基礎;而村委會負責決策的執行落實,進一步明確了村民委員會的職責,體現了村民自治原則,實現了黨的領導、依法辦事和村民自治的有機結合,走出了一條把村黨組織的意愿變成群眾意志,把黨員群眾意愿變成村“兩委”工作目標的村級重大事項管理新路子。 3、推動了和諧農村建設。
“三會治事”的推行,村級重大事項必須堅持村黨組織會議議事、村民(代表)大會定事、村委會理事,事前必須充分征求各層面意見,辦不辦由群眾說了算;事中嚴格按實施方案辦理,全程接受群眾監督;事后辦理結果面向廣大群眾公示,使村級重大事項在公開透明的環境下運行,村干部行為處于黨員、群眾的監督之下。群眾對村務管理從“霧里看花”到明明白白,從被動接受到享有知情權、監督權和評判權,群眾知情氣順,黨群、干群關系更加融洽,農村社會更加和諧穩定,取得了村級班子和農民群眾“雙滿意”效果。
4、推進了農村經濟社會發展。
“三會治事”的推行,全縣200多個村級組織已成功對產業結構調整、招商引資、項目建設、村債化解、水電路等千余件重大事項按照“三會治事”規定的程序,進行了決策實施,件件辦得順利,事事得到落實,群眾對決策結果、實施進度和取得成效的滿意率達95%以上。尤其是在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上,通過“三會治事”反復討論村級經濟發展規劃,因地制宜制定發展新路子,全縣探索出了產業帶動型、經營土地型、盤活資產型、資源開發型、資本運營型、中介服務型、招商引資型、股份合作型等八種類型的發展模式,涌現出了一批食用菌、桑蠶、煙葉、生豬、板鴨、梅園香米等專業村,拓寬了農民增收致富渠道,促進了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預計2009年全縣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加400元。
四、推行“三會治事”的幾點啟示
推行村級重大事項“三會治事”的實踐,給我們以下幾點啟示:
1、提高農村干部隊伍素質是關鍵。
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干部是關鍵。推行“三會治事”運行機制的實踐證明,一個號召力、凝聚力、戰斗力強的村班子,必然能夠得到群眾的擁護,就能夠領導好村民自治;反之,一個軟弱渙散的村班子,由于在群眾中沒有號召力和凝聚力,說話無人聽,辦事沒人跟,領導好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根本無從談起。因此,必須把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與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安排、同步建設,堅持不懈地抓好農村干部的培養教育,積極推進農村基層干部現代遠程教育,不斷提高農村基層干部的素質,增強干部的群眾觀念,尤其要重點抓好村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不斷鞏固村級黨組織的核心地位。
2、創新工作機制是根本。
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必須注重制度建設的創新,與時俱進,常抓不懈。“三會治事”之所以能夠取得實效,關鍵是它把“三會治事”這種干群共同參與決策的民主形式用制度固定下來,并不斷創新,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村民自治工作運行體系。因此,必須對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中的成功經驗和作法,進行認真地總結和提煉,著眼于根本建設和長遠建設,把實踐證明行之有效而又具有規律性的東西用制度規范下來、固定下來,才能真正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經常化。
3、擺正群眾的主體地位是基礎。
農民群眾是村級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主體,是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直接參與者。“三會治事”的生命力就在于始終擺正了群眾的主體地位,體現了以民為本的思想。“三會治事”對村級重大事項從討論、決定到執行的每個方面、各個環節,充分尊重民意、體現民主,實現大事大家議,決策票決定,優劣群眾評,讓群眾真正成為民主治村的主人,有利于激活農民群眾發展農村經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內在動力。因此,發展基層民主,必須始終堅持擺正群眾的主體地位,相信群眾、依靠群眾,最大限度地維護好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決策權。
4、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是保證。
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必須緊緊圍繞發展經濟這個中心,著力夯實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物質基礎。貧窮不是社會主義,在貧窮的基礎上更不可能建成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農村一切問題的解決都有賴于農村經濟、特別是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三會治事”把維護群眾的民主權利與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結合起來,堅持運用民主手段來調動廣大群眾發展經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服務了發展這個第一要務,體現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正確方向。因此,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必須圍繞經濟發展來進行,堅持用經濟發展的實效來檢驗民主政治建設的成效,實現經濟建設與民主政治建設的互促共贏,實現“有錢辦事”與集體服務功能增強、黨組織活力和凝聚力提高的同頻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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