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貿市場設計要點 技術規范 1 星級農貿市場標準 (一)布局要求 1、場內經營者 50 戶以上或市場建筑面積 1000 平方米以上; 2、封閉式室內市場,市場進出門不少于兩個,商位與營業房分開設置; 3、商品分區按蔬菜、肉類、豆制品、熟食、水產、活禽等商品分類進行劃行歸市,布局合理,區域標志明顯; 4、場內每個經營者柜臺面積不小于 1 平方米,營業房面積不小于 5 平方米。 (二)設施要求 1、商位、營業房、柜臺、貨架設置統一; 2、有配套供水、排水設施、垃圾集中設施和公廁; 3、場內經營者統一配置加蓋保潔桶(箱) ; 4、有宣傳公示欄、投訴服務臺、公平秤和物業管理用房; 5、熟食商位設有防蠅、防塵、防腐“三防”設施; 6、停車場占市場建筑面積 10%以上; 7、200 個商位以上設置檢測室,配置食用農產品快速定性檢測設施,配備檢測人員; 8、市場內無明火,有消防滅火設備、安全出口和安全防盜設施。 (三)管理要求 1、市場舉辦者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經營者證照齊全; 2、上市商品符合國家規定并明碼標價,場內不使用桿秤; 3、商位、營業房內外衛生整潔,市場通風無異味; 4、物品放置有序,無亂堆亂放和占道經營現象; 5、檢測工作正常有臺帳; 6、副食品經營戶建立進貨臺帳; 7、物業管理、商品質量、衛生、治安、消防等工作制度健全并落實。 2 星級農貿市場標準 市場在布局、設施、管理方面除達到一星級標準外,還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場內經營者 100 戶以上或市場建筑面積 2000 平方米以上; 2、通道占市場使用面積 30%以上; 3、食品與非食品經營區域分開設置; 4、鮮活畜禽與其他經營區域隔開,宰殺相對獨立、封閉; 5、生食與熟食、待加工與直接入口食品商位分開; 6、餐飲服務相對集中有專門區域,20 米內不得經營鮮活畜禽; (二)設施要求 1、有布局導購圖(牌) ,有顧客休息專座、廣播; 2、柜臺瓷磚鋪面,地面防滑材料鋪地,營業房裝修整齊統一; 3、同一交易區配置統一的柜臺容器; 4、銷售冷凍、熟食品有冷藏保鮮設備; 5、停車場占市場建筑面積 20%以上; 6、設置檢測室,配置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定性檢測設施,配備檢測人員。 (三)管理要求 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分類停放,進出有序; 2、市場周邊環境整潔,無非法廣告等張貼物; 3、場內墻壁、門窗、設施等潔凈,無污物; 4、場內衛生清掃一天不少于 2 次,并保持動態保潔; 5、經營者佩證服務,熟食區經營者著統一工作服、戴口罩; 6、每周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定性檢測不少于 5 天,每天不少于 12 批次; 7、豆制品、肉類、糧油制品、副食品等重要商品建立索證(票)制度; 8、投訴處理率達 100%; 9、物業管理、商品質量、衛生、治安、消防等制度落實有記錄。 3 星級農貿市場標準 市場在布局、設施、管理方面除達到二星級標準外,還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場內每個經營者柜臺面積在 2 平方米以上; 2、通道占市場使用面積 35%以上; 3、統一設置牌匾、廣告牌; 4、在顯著位置設有檢測情況公示牌(欄) ; 5、市場有綠化。 (二)設施要求 1、柜臺瓷磚或花崗巖鋪面; 2、蔬菜、水果柜臺采用階梯或斜坡擺放式,外設檔水欄板; 3、活禽交易區有通風、沖洗等設施; 4、副食品營業房配置統一的貨架或柜臺; 5、全部使用電子秤,并統一放置位置; 6、市場使用可降解塑料袋; 7、停車場占市場建筑面積 30%以上。 (三)管理要求 1、停車場有專人管理,車輛停放整齊; 2、物品陳列整齊美觀,不出框,不出邊; 3、實行凈菜或半凈菜上市; 4、場內陸面干燥干凈,無積水、無垃圾; 5、檢測數據錄入電腦; 6、市場使用《商品交易市場商位租賃經營合同(示范文本); 》 7、與場內經營者簽訂“商品質量安全責任書”; 8、市場經營者信用等級 A 級率達到 90%以上; 9、年內市場無食品安全等事件發生。 4 星級農貿市場標準 市場在布局、設施、管理方面除達到三星級標準外,還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市場布局整齊,內外環境整潔; 2、市場內有政府部門市場監管辦公室; 3、市場設有為經營戶存放待售貨物的儲存間; (二)設施要求 1、市場內排水、排污系統采用暗管、地漏系統,無外露明管、明溝; 2、市場內通風設施完備,電線全部采用暗線; 3、活禽交易區銷售、宰殺采用全封閉透明式營業房,配有通風、沖洗設施; 4、活魚交易柜臺設計新穎,采用磚砼結構、玻璃缸式的分割蓄養池或酒店式玻璃陳列柜。 5、熟食品、鹵制品營業房采用透明玻璃封面,外型美觀,色彩明亮,室內配有空調和冷藏設施。 6、柜臺內配有統一的盛放雜物容器,貨物擺放整齊,無亂堆亂放現象; 7、市場設置密閉垃圾房,有沖洗、下水設施,不污染周邊環境; (三)管理要求 1、市場管理者、經營者各著統一工作服裝; 2、配有專業保潔公司,對市場衛生進行跟蹤清潔服務; 3、建立預賠基金,實行先行賠償制度; 4、市場引進駐場銷售品牌企業達到 5 家以上; 5、市場經營者信用等級 A 級率達到 95%以上。 5 星級農貿市場標準 市場在布局、設施、管理方面除達到四星級標準外,還應達到以下要求: 1、市場基礎配套設施和整體功能完備,商位設計突顯個性化、人性化。 2、市場商位設計科學、實用美觀; 3、市場內設有空調; 4、配有消防自動報警系統和防盜監控系統; 5、市場內部管理基本達到大型超市、商場水平,可提供銷貨憑證; 6、市場引進駐場銷售品牌企業達到 10 家以上; 7、市場經營者信用等級 A 級率達到 98%以上。 6 星級農貿市場標準 一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星級文明規范市場(以下簡稱星級市場)認定工作,保障星級市場認定的科學性、公正性和合理 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星級市場的申報、核查、驗收、評審、認定、動態管理等工作程序,依照本辦法進行。 星級市場分設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五個等級。 星級市場的認定機構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認定三、四、 五星級市場和省局直屬分局登記的一、二星級市場;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認定本轄區一、二星級市場,并向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備案。 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設立星級市場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 ,負責星級市場評審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第五條 星級市場的認定,原則上每年一次,一般在當年第四季度進行。必要時可增加評審一次。 第六條 《浙江省星級文明規范市場標準》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和修改。星級市場考核驗收依據《浙江省星 級文明規范市場標準》 ,采取市場分類對照星級市場標準的方法,對申報的市場進行考核驗收。 第七條 星級市場是創建省級示范文明城市和省級文明城市的組成部分,已列入《省文明城市測評體系》的考核 內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和協助做好星級市場的創建工作。 二、申報與驗收 第八條 申報星級市場,應對照星級市場標準,合理定位。在自查自驗基礎上,向所在縣(市、區)工商行政管 理局領取并填寫《浙江省星級文明規范市場申報表》 ,同時提交以下材料或證明: (一) 《市場名稱登記證》及特種行業許可證等復印件; (二)申請報告及開展創建星級文明規范市場有關情況的介紹; (三)市場規模、效益、稅費、信譽、輻射區域以及在同類市場中的橫向比較等有關資料; (四)市場內部管理機構、人員情況; (五)物業管理及上市商品質量、衛生、治安、消防等各項管理制度; (六)消防部門出具的符合消防要求的證明; (七)相關的其它材料。 以上規定提交的材料應裝訂成冊一式 3 份, 《浙江省星級文明規范市場申報表》一式 3 份。 新辦市場,開業滿一年且市場交易興旺、有盈利的方可申請。 第九條 市場所在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對本轄區申報星級市場,要認真組織核查。凡符合條件的,簽署 核查意見,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需要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組織核查,簽署核查意見。 不符合條件的,退回材料并向申請人或市場主辦單位說明理由。 第十條 申請人對所在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意見有異議的,可以向所在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 局申請復核,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復議。 第十一條 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各地申報星級市場的材料后,應統一組織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人員和評審 委員會委員參加的考核驗收組,對申報的星級市場進行考核驗收。 第十二條 考核驗收組的主要職責:對申報星級市場進行實地察看、召開座談會、征求消費者意見、走訪有關部 門等,如實記錄和反映市場創新情況,公開、公正、認真地做好星級市場的驗收工作。在驗收期間,考核驗收組成員 應嚴格紀律,自覺遵守廉政規定。 第十三條 根據《浙江省星級文明規范市場標準》 ,考核驗收組核查申報市場達標情況,并在驗收結束后,與申 請人交換意見,肯定其長處,指出其存在的問題。 第十四條 驗收全部結束后,考核驗收組應對每一個被考核驗收的市場提出客觀、公正的書面意見。經匯總后, 提交評審委員會進行評議。 第十五條 提交評審委員會評議的星級市場,應提交以下有關材料: (一)本辦法第八條要求提交的材料; (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查意見; (三)考核驗收組的考核驗收情況及初評意見。 三、評審與認定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 召開評審委員會會議應于會議前五天書面或電話告知各評審委員會委員。 星級市場評審委員會會議由考核驗收組介紹被評審市場的考核驗收情況。 評審委員會委員對照星級市 場基本條件進行綜合評議,也可以向考核驗收組人員提出需要解答的疑問,最后以署名的形式,進行投票表決。 評審星級市場,須經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人數通過。 第十八條 為無效。 第十九條 第二十條 第二十一條 星級市場。 第二十二條 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三條 星級市場認定有效期為三年。期滿可以申請延續確認,每次延續確認有效期三年。星級市場認定有 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星級市場認定決定后,應予以公告,并頒發統一制式的星級市場牌匾, 評審委員會會議的評審及表決情況,由評審委員會形成書面報告提交認定機構。 認定機構在評審委員會評審會議后,根據表決情況進行審核,并在十五日內決定是否予以認定。 認定機構對星級市場的認定結果負責。特殊情況下,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直接認定或降低、撤銷 評審委員會委員因故不能參加評審會議的,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并在規定時間內將意見反饋,否則視 效期滿申請延續確認的,由評審委員會核查后,報原認定機構作出延續與否的決定。星級市場未被延續確認的,自動 失去星級市場稱號。 第二十四條 四、動態管理 第二十五條 對已經認定的星級市場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每年回訪檢查一次,由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具體組 已認定的星級市場申請升級的,按本辦法規定程序申報。 織實施。所在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防止星級市場滑坡。 第二十六條 回訪檢查可采用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法。對照星級市場的標準條件,重點檢查市場獲準星級市場 后,硬件設施、配套服務、環境衛生等方面是否鞏固和保持原有水平,市場信譽、物業管理、上市商品質量、經營者 作風等方面是否保持原有的水準。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八條 (一)警告; (二)責令限期整改; (三)通報批評; (四)降低星級; (五)撤銷星級市場。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處理決定應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 第二十九條 所在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轄區內星級市場檢查時發現的問題,也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采 檢查結束后, 檢查人員應與市場舉辦單位交換意見, 并將檢查情況分別上報省、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經檢查,發現問題的,認定機構可根據不同情況,作出如下處理: 取警告、責令限期整改及通報批評等措施,并將有關情況報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問題嚴重的,應向原認定機 構提出降低星級和撤銷星級市場的建議。 第三十條 凡被責令限期整改的星級市場,在整改期限內沒有整改或整改后達不到要求的,原認定機構予以撤銷 星級市場稱號處理。 第三十一條 星級市場被降低星級、撤銷或未被延續確認的,由原認定機構直接或委托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調 換或收回星級市場牌匾。 第三十二條 被撤銷星級市場稱號的,自被撤銷之日起一年內,不予恢復或參加星級市場認定。一年后,確有改 進的,由市場舉辦單位提出書面申請,按規定程序報批。 第三十三條 星級市場如發生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或重大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不經復 查直接撤銷其星級市場稱號。 第三十四條 各市、縣(市、區)在參與省級示范文明城市、文明城市評審過程中,經省文明辦考核驗收檢查組 檢查,星級市場存在問題嚴重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作出降低或撤銷其星級市場稱號處理。 第三十五條 星級市場考核驗收和檢查人員違反本規定,不實事求是,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將追究有關人員 的責任直至行政處分。 五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發布日期:2006 年 05 月 16 日 實施日期:2006 年 05 月 16 日 發布部門:浙江省其他機構 設置技術 場地要求 1 選址 1.1 農貿市場選址應當符合當地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按浙江省工程建設規范城市居住區公共服 務設施設置有關規定執行。 1.2 農貿市場設置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符合交通、環保、消防等有關規定,與城區改造、居住區和社區商 業建設相配套。 1.3 以農貿市場外墻為界,直線距離 1 公里以內,無有毒有害等污染源,無生產或貯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 險品的場所。 2 2.1 2.2 2.3 2.4 2.5 建筑 鼓勵新建農貿市場選擇單體建筑或非單體建筑中相對獨立的場地。 新建農貿市場土建結構應采用符合國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鋼筋混凝土或新型材質結構。 農貿市場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室內寬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樓層式市場必須設有運輸貨物的專用電梯。 農貿市場出口不少于 2 個,主要出入口門的寬度不小于 4m。 新建農貿市場,單體建筑的層高不小于 6 米;非單體建筑的層高不小于 10 米。場內主通道寬度不小于 3 米,購物通道不小于 2.5 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寬度不小于 2 米。 2.6 3 3.1 市場應設公廁,建設標準一般為二級標準,不得設在熟食經營區域附近。 面積 農貿市場面積根據規劃區域的居住人口、服務半徑、消費需求等因素確定。其中,城市建成區及縣城的農 貿市場商業用房面積不低于 2000 平方米,其他地方的農貿市場商業用房面積不低于 500 平方米。 3.2 城市建成區及縣城的新建農貿市場,配套設有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場地和內部倉庫。停車場占商業用房 面積的 20%以上,中心城市市場的停車場面積根據需要適當增加。 3.3 4 4.1 4.2 4.3 4.4 4.5 農貿市場布局結構比例宜為:攤位面積 55%、通道面積 35%、輔助面積 10%。 裝修 農貿市場地面應鋪設防滑地磚,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掃的要求,向通道兩邊傾斜。 農貿市場內墻(含立柱四周)應貼墻面磚,高度不低于 1.8 米。 農貿市場房頂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頂應當采用燃燒性能為 A 級的裝修材料。 市場室內空中除必須懸掛的證照、燈具線路外,無明管道、攔板以及其它線路等。 農貿市場經營者字號標牌應統一規范。 場內布局 1 市場按照商品種類劃行歸市設置交易區。交易區布局合理,分區標志清晰。同類商品區域設置要相對集中。市場 內根據需要設置農民自產自銷交易 區。 2 3 活禽經營區要相對獨立,與其他經營區域隔開,相隔間距不得小于 5 米。 經營早點或快餐配套服務應相對集中設置在專門區域,以 1-2 家為宜,周圍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 米 范圍內不得經營、貯運鮮活家禽。 4 農貿市場經營腌臘制品、熟食鹵品、醬菜調味品、糧油制品、南北貨食品的宜設專柜或專間。鼓勵引進品牌 連鎖企業進場經營肉類、活禽、豆制品 、蔬菜等農產品。 5 6 7 8 熟食鹵品、豆制品、醬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臺距離活禽專柜、廁所、垃圾房的間隔應大于 20 米。 市場內禁設現炒現賣柜臺,不準銷售現炒現賣食品。 不屬本標準 3.1 條款規定的商品不得在農貿市場內經營。 有條件的市場可以設置獨立的凈菜處理室,配備給排水設施、清洗水池、操作臺及垃圾收集設施等,在蔬菜 上市前進行無泥沙、無腐葉、無根須、 無過量水份處理。 9 場內設置顧客服務休息區。 設施設備 1 給排水設施 1.1 場內上下水道應確保暢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統,并設防鼠隔離網。主通道與購物通道交叉 處應設窨井,窨井間距不宜大于 10 米,柜臺內側設地漏。有地下車庫的市場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設計。 1.2 1.3 購物通道下水道宜設計為暗道,防止異味上傳,不得設明溝。 水產區供水到商位,肉類區供水到經營區,熟食經營專間供水到專間。同時,市場內設置供水點供消費者 使用。 1.4 柜臺外地面排水槽寬度 0.08 米—0.1 米,弧度深度 0.03 米米—0.05 米,用不銹鋼材料或耐腐蝕、易清洗消 毒的材料制作并設地漏。柜臺內排水槽保持排水通暢,地面干燥,不積垃圾。 1.5 污水排放系統應當按環保要求設置過濾處理設施,符合 GB 8978。城市農貿市場污水隔渣過濾處理后接入 城市污水管網。農村農貿市場污水排放應增設必要的污水處理設施。水產、冰鮮禽類經營區的污水排放應增設初 級隔渣過濾設施。 1.6 2 2.1 2.2 農貿市場要配置高壓水沖洗裝置,便于沖洗地面墻面和設備設施。 供電設施 應配備符合用電負荷、安全的供電設施。電線鋪設以暗線為主,并配備漏電防護裝置。 柜臺上方應按有關建筑規范要求配置統一美觀的照明燈具,主通道與購物通道也應配備照明燈具,主要出 入口應設置應急燈。 2.3 3 3.1 3.2 各經營區域應配置帶接地線的符合低壓電器使用的電源插座,水產區域使用防水插座。 通風設施 農貿市場要配備完備的通風設施。 新建農貿市場建筑面積在 2000 平方米以下的安裝不低于 3000W 功率的低噪音排風機,2000 平方米以上 的每增加 100 平方米,相應增加 300W 排風機設備,排風機口的設置應按國家或地方環保要求。 3.3 3.4 活禽銷售點必須設置排風設施。 非單體建筑的新建農貿市場,排風機、排風口的設置除按國家或地方環保要求外,四周要設有若干氣窗, 保持室內自然通風良好。 4 垃圾處理設施 農貿市場應配置統一的廢棄物容器、垃圾桶(箱) ,并設置集中、規范的垃圾房。垃圾房應密閉,有上下水設施, 不污染周邊環境,每個經營戶應設置加蓋的垃圾筒(箱) 。 5 5.1 5.2 5.3 消防安全設施 建筑消防設施應符合 GBJ 16-1987 和 GB 50222-1995 的要求。 農貿市場應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符合消防規范的要求。 鹵味、熟食交易區面積在 35 平方米以上的,可以設置前店后廠。其他交易區內不得設置生活用電和液化 氣設施。 6 6.1 6.2 6.3 冷藏保鮮設備 經營冷凍冷藏食品必須配備冷柜。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銷售配備冷藏設施。 經營冰鮮水產品要配備冰臺。 2000m2 以上的農貿市場可以設置冷藏室,有條件的農貿市場可以設置冷藏保鮮設施或 25℃以下的商品整 理間。 柜臺設置 1 總體設計 1.1 農貿市場根據需要采取島狀式或條狀式設計柜臺。面積寬敞、人流量大的市場宜采用島狀式設計。農貿市 場內所有的柜臺設置應整齊排列。 1.2 新建或改建的農貿市場應擴大商位面積。單個柜臺面積宜設置為長 1.5 米—2 米,寬 0.75 米—1.0 米設置, 柜臺高度宜為 0.7 米—0.8 米。 1.3 1.4 1.5 柜臺立面應貼墻面磚,柜臺靠通道外側邊沿應設擋水止口,高度不低于 0.05 米。 柜臺內應留有統一位置擺放電子秤,電子秤設置位置應便于消費者查看。 柜臺區域內鼓勵配備若干統一的容器,供經營戶堆放雜物。區域內應保持整齊清潔,無吊掛、無雜物、無 廢棄物。 2 2.1 分類設計 蔬菜柜臺鼓勵采用階梯擺放式設計。柜臺高度宜為 0.7 米-0.8 米,以 0.1 米-0.15 米呈階梯上升,一般設計 為三層;每組柜臺宜設商位數 4 個左右, 每組柜臺設 1 個-2 個寬度為 0.7 米出入口。 2.2 水果商位鼓勵采用開架擺放式設計。柜臺采用斜坡遞增分隔式,柜臺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動式、組合裝 配式相結合。 2.3 冰鮮水產品交易區柜臺宜設置在靠墻側,布局相對集中。內墻面鋪設瓷磚到頂,地面鋪設防滑地磚,應有 一定的排水坡度。臺面采用不銹鋼結構 或磚砼結構,臺面上加裝多孔不銹鋼板,外貼瓷磚,內外側地面均設排 水明槽。 2.4 活水魚交易區宜設計為 0.3 米-0.5 米高度的柜臺,上面擺放市場統一設置的蓄養容器或直接砌成磚砼結構、 玻璃缸式的分隔蓄養池,柜臺外沿設 高為 0.2 米的擋水板,水池內設有直徑不小于 0.04 米的下水口。每個商位 內設置統一的殺魚操作臺面、水龍頭與排水口,并安裝防水電器開關和插座。有條件的市場鼓勵將活水魚交易區 設置為酒店式玻璃陳列柜臺。 2.5 肉類柜臺宜用厚質木板鋪面,便于切割。用于坎、剁的砧板或直接設計在厚質木板的臺面上(即嵌在臺面 內) ,或在柜臺內統一留有擺放砧板的 位置,砧板架應統一固定設計。肉類區柜臺上方應設有專門的懸掛肉類產 品的設置和長度統一的掛鉤,便于整齊懸掛。 2.6 活禽交易區必須設計為集銷售、宰殺功能為一體的全封閉透明式的營業房。內設多個商位,并配有通風和 排水設施、清洗水池、操作臺以及垃圾 收集成設施,以保持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臭味外傳。有條件的市場 可以設立集中屠宰加工間,面積不小于 20 平方米,并設立上述設施。 2.7 豆制品柜臺上采用玻璃半封閉式與外界隔離的設施,不得露空售賣。 內配豆制品專用的放置或展示設施,留有 冷柜電源插座。 2.8 2.9 副食品經營宜采用專間設計,并配置統一的貨架和柜臺。 熟食品營業房,采用統一透明的玻璃封面設計,并設柜式售賣窗。室內必須設洗手、消毒、更衣等設備, 懸掛造形美觀、照明度好的燈光設施。 陳列銷售 1 蔬菜類 1.1 1.2 1.3 2 2.1 蔬菜上柜銷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黃葉、去腐葉、去根,提倡凈菜或半凈菜上市。 需用扎把的蔬菜采用無毒繩鎖整齊捆扎,散裝蔬菜應排列整齊,分類陳列。 需保鮮的蔬菜采用保鮮膜包裝,預包裝蔬菜排放應保持新鮮,整齊美觀,方便銷售。 鮮凍肉類 豬肉類商品的銷售必須持有當日定點屠宰企業出具的檢疫合格證。未實行定點屠宰的鮮牛、羊肉等,必須 經檢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銷售。嚴禁銷售病死畜禽肉、變質肉、注水肉、未經檢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 求的肉類。 2.2 2.3 2.4 2.5 鮮肉經營鼓勵設品牌銷售區,其經營場地內必須設有溫控設施,其區域溫度不高于 25℃。 肉類食品整理加工銷售應配備符合衛生要求的操作臺(或整理室)和相應設備,并預留有冷藏場地。 肉類商品不得著地存放,不得接觸有毒有害及有異味的物質 保持銷售場地及設施設備的清潔衛生。配置適于實際使用的水龍頭,當天銷售結束后應對場地進行清洗, 并應每周進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絞肉機、容器等應每天清洗。 2.6 2.7 3 3.1 3.2 肉類銷售中產生的不可食用肉應置于有明顯標識的容器內,由市場管理部門按有關要求集中處理。 當天交易后剩余的鮮豬肉、分割肉須進行冷藏保質,保管時間根據季節確定。 水產品類 冰鮮水產品柜臺應在多孔不銹鋼板上鋪設散冰保鮮,并配置保鮮冷柜。 水發水產品和需清水暫養的貝類應放在專門的容器中陳列銷售。 3.3 實施水產品“二去”服務的凍鮮、活鮮水產品柜臺內應配置統一的放置容器、“二去”操作臺和統一的廢棄物收 水產品零售點每日交易結束,必須對交易區域和設備設施、包裝容器、所 集桶,嚴禁在地面上進行操作。 3.4 使用的砧板和刀具等進行全面清洗,每周至少消毒一次。 4 4.1 4.2 4.3 5 5.1 5.2 豆制品類 豆制品銷售必須持有當日定點生產企業出具的合格憑證。 豆制品須分類陳列,擺放整齊。 豆制品銷售前后必須做好設施設備、及周圍環境的清潔衛生工作,未銷售完的豆制品應放入冷柜貯藏。 熟食鹵品 生、熟食品應分開放置,制作原料應符合食品衛生要求。 室內應配備消毒設備,專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 、冷藏與空調等設施,并符合食品衛生要求。要有完善的 防蠅、防鼠設施,并做到無鼠、蠅、蟑螂侵害。 5.3 5.4 采用食品袋密封包裝或密封型容器包裝。 熟食從業人員上崗時應統一著裝、戴帽,清洗雙手。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鏈、手鐲等 飾品。 5.5 6 6.1 6.2 7 7.1 7.2 熟食經營應實行收銀臺和銷售臺分離制度,熟食銷售人員嚴禁直接用手觸摸食品。 醬腌菜類 直接入口的醬腌菜應當加蓋銷售,并配備有防蠅、防鼠等設施,做到無鼠、蠅、蟑螂侵害。 嚴禁用手直接觸摸食品。 清真食品 清真食品專柜的設置與運作必須符合國家和本省有關民族政策。 經營清真類食品應符合清真食品供應的專攤、專人、專庫、專車的要求。 環境衛生 1 環境衛生 1.1 1.2 1.3 農貿市場的環境衛生應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 農貿市場應保持地面干燥、清潔,場內無異味。農貿市場內應無亂吊掛、亂張貼及垃圾堆積等現象。 對不可食用品應有專人負責,專用容器,每天回收,集中管理,統一處理。廢棄物需全部裝入垃圾袋不得 外露,隨時將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處理,并定期清洗,確保場內購物環境整潔有序。水產品零售 點對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水產品廢棄物應當由農貿市場集中收集并及時處理。 1.4 場內衛生實行區域包干,明確包干責任人。場外衛生應實行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應設專職衛生監督 人員和日常保潔人員。 2 2.1 2.2 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應設專職食品衛生監督人員,建立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每個相關從業人員均應持有有效的健康證。 熟食品加工人員的個人衛生與健康狀況應符合 GB 14881。 農貿市場改造提升標準 1.劃行歸市,合理布局;有利經營,方便購買;使用美觀,便于清潔;通風良好,光線明亮。 2.建筑消防設施應符合有關要求。 3.出入口不少于兩個(寬度不少于 4 米) ,出入口處不設攤位。 4.地磚要吸水、防滑、易清潔,并向通道兩邊傾斜,內墻和立柱四周貼瓷磚不低于 1.8 米。 5.場內主要通道寬度不小于 3 米,購物通道不小于 2.5 米,污物等其他通道不小于 2 米。 6.市場公廁達到二級標準,不得設在熟食經營區附近。 7.有專門休息區域。 8.進出口處設立經營區域導購圖,設立公示欄、服務臺、復秤臺。 9.經營者亮證亮照經營,懸掛位置應統一整齊,字號標牌統一規范。中間攤位可利用立柱或集中懸掛證照,配置 多媒體信息(證照)查詢系統。 10.設立市場監控系統、電子屏幕系統。 11.設立農藥殘留檢測室,面積不小于 10 平方米。 12.蔬菜、活魚、肉類等攤位的設置符合市場特點并與市場整體環境相協調,柜高、寬符合經營、購買習慣,柜 長不小于 1.5 米。柜面外側設有護欄,高度 5-10 厘米;活魚攤位設置隔水護欄于魚池(盆)上沿越 5-10 厘米, 并向攤內傾斜,以防水外濺造成通道濕滑。有剖魚操作臺(也可設置專間) ;肉類柜臺宜用厚質木板鋪面,便于切割。 用于剁、切肉的砧板可直接固定在原質木板的臺面上,或在柜臺內統一留有擺放砧板的位置。肉類區柜臺上方應設有 專門懸掛肉類產品的位置和長度統一的掛鉤,便于整齊懸掛。肉類柜臺應配合冷凍冷藏設備,提倡使用冷柜展賣。計 量器具應當安置在消費者容易看清的地方。 13.市場燈光明亮符合經營、購物要求。主出入口應設置應急燈。 14.水管、電線要暗線鋪設(電線應穿管) 。攤位內按經營要求單獨配置符合安全的用水、用電設備。 15.場內上下水道應確保通暢,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統,并設防鼠隔離網和污物隔柵。主要通道與購 物通道交叉處應設窨井,窨井間距不宜大于 10 米,柜臺內側設地漏。污水排放符合 GB8978 的要求。 16.經營冷凍冷藏食品必須配備冷柜;冰鮮水產品要配備冰臺;豆制品、半制成品銷售要配備冷藏設施。 17.統一配置保潔桶等衛生用具,垃圾入桶(箱) ,并集中設置規范的垃圾箱房。 18.活禽經營與其他農產品分開,為全封閉透明式營業房,有獨立出入口,水禽與其他家禽相對隔離(相對隔離 是指內部經營區域相對分開,設置物理隔離設施) 。專用宰殺間的面積不小于 10 平方米,并配置盛血桶,熱水器、流 動水浸燙池。經營區應配備通風、排水設備、清潔消毒設施、操作臺及收集垃圾、廢棄物的加蓋容器,保持空氣流通 新鮮,無異味、臭味外泄。 19.熟食鹵味、豆制品、醬菜等直接入口易污染食品設專間,面積符合衛生規定要求。與活禽、活水魚柜臺、廁 所、垃圾箱房的距離應大于 10 米。前店后場的熟食鹵味專賣間使用面積不小于 35 平方米,其中經營場所的使用面 積不小于 15 平方米,預進消毒間不小于 2 平方米。其他專賣間的使用面積不小于 8 平方米。前店后場的鹵味專賣間 應設隔油池。熟食鹵味必須使用冷柜展示展賣。 20.市場內部裝修原則上不吊頂。 21.統一市區農貿市場標志。 農貿市場管理規范 1 規范 1.1 農貿市場應當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包括:農貿市場管理人員工作制度、農貿市場管理人員崗位目標責任制 度、市場經營者守則、食用農產品安全質量責任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銷毀制度、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農貿 市場經營活動場內公示制度、商品預先賠付制度、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場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管理制 度、環境衛生管理制度等。 1.2 農貿市場應建立服務臺帳、顧客投訴處理臺帳、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登記臺帳、計量器具臺帳、校秤記 錄臺帳、不可食用肉回收臺帳等。 2 2.1 2.2 質量規范 鼓勵市場經營者采購經銷經過國家認證的有機的、綠色的、無公害的農產品。 農貿市場應在場內明顯處設置檢測室,檢測室面積不小于 10 平方米,并配備專業檢驗人員,配備檢測項目 所需的快速定性檢測設備,每日必須對上市商品抽樣檢測,并公布檢測結果。 2.3 場內經營銷售豆制品、肉類、糧食及其制品、副食品等與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經營戶要 索取有關證件并建立進貨臺帳,建立農產品銷售追溯制度。 2.4 2.5 3 3.1 不得銷售摻雜摻假、以次充好、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變質等不合格商品。 對發生畜禽病死或疑似病死事件的,應按照衛生防疫的有關要求處置。 證照規范 場內經營者必須持有有效營業執照,經營豆制品和副食品等還必須同時領取衛生許可證,不允許無證照經 營,或超范圍經營。 3.2 4 4.1 4.2 隨商品同行的當日合格證、檢疫證、送貨單、確認單等商品證、單,應由場內經營者自行保存備查。 價格規范 銷售各類商品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明碼標價,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 包裝類商品標價簽應當標明品名、計價單位、產地、零售價等主要內容,對于有規格、等級、質地等要求 的,還應標明規格、等級、質地等項目。 4.3 5 5.1 禁止價格欺詐、哄抬價格和低價傾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計量規范 市場內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計量器具,加強管理,定期校驗,并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備案。 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工作。 5.2 5.3 6 6.1 6.2 票據、票證、商品標識、價目表等應正確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經營者銷售商品應凈重秤量,公平秤復秤要做好商品校秤記錄,提供校秤憑證,定期公布校秤結果。 服務規范 應設立市場服務管理辦公室、廣播設施、顧客休息等服務設施。 應設立服務臺,并在市場顯著位置設置投訴箱,公布投訴電話。必須設置預陪基金,實行先行賠償制度。 6.3 應設立宣傳欄、公示欄、電子公平秤、導購圖、商品區域標志及商位號牌。有條件的市場可設立價格行情 顯示屏。 7 7.1 信用規范 建立場內經營者誠信經營檔案,公開、公平、公正地管理場內經營者。場內經營者應誠信經營,具有良好 的社會信譽,無欺詐、違規經營、偷稅、漏稅、欠稅等情況。 7.2 市場舉辦者可以開展優秀經營戶或誠信經營戶的評選活動,對信譽差的經營戶進行曝光公示,情節嚴重的, 清退出場。 2 攤位解析 蔬菜攤位: 蔬菜攤位:起到調節整個市場人流的作用。一般分為階梯式和擋板略斜。臺面寬度 1-2 米之間。階梯式可使蔬菜的 擺放顯得整齊美觀。在鋪臺面時,向地漏方向放 3%坡度。 肉類攤位:起到吸引人流的作用。應布置攤位臺、掛肉架、水龍頭、電子稱、冰柜、絞肉機。最好以冷藏箱展示。 攤位: 臺面做法為 60 厚預制板上鋪 5 厚橡膠防震墊,最上面鋪 20 厚白色聚乙烯板,臺面周圍 30x40 不銹鋼圍邊。 水產攤位: 水產攤位:淡水產:主要為江河里的淡水魚類、蝦類、蟹類,一般把鮮活海蝦蟹也劃分在內;海產類主要以冰凍海 攤位 鮮為主;貝類:主要為蛤類、螺絲等。 豆制品攤位: 豆制品攤位:屬于半成品或直接入口的商品,對其衛生防疫要求相當嚴格,距家禽水產攤位要有一定的隔離空間攤 攤位 位一般以階梯式為主,有條件者采用冷藏式島柜更佳。 副食品攤位: 副食品攤位:以包廂為主,主要考慮其商品量大而多的特點,可分為柜臺式和走入式兩種。進深小于 3 米,通常采 攤位 用柜臺式后方設置儲藏空間;進深大于 3 米,考慮營業房利用率,走入式更佳。 鹵味營業房: 鹵味營業房:在市場里占據非常重要地位,是最能出產效益的類別,衛生防疫要求相當嚴格,能起到協調整個市場 人流的作用。分為經營區(設收銀窗口或收款通道) 、制作區、預進間(可分一次和兩次預進,場地有限只保留二次 預進)三部分。 家禽攤位: 家禽攤位:對周邊攤位有很大限制,豆制品和鹵味等衛生要求較高種類不能放在旁邊,地點選擇最好和內部脫開, 攤位 有獨立的進出口和排風措施(最好能夠自然通風) ,最好貼近衛生間,以便家禽糞便流入化糞池。分為經營區和屠宰 間,經營區和屠宰間都需劃分水禽、旱禽兩類,經營區需設置禽籠、水龍頭、排水溝、壁扇,有條件的可安裝空調。 展示籠與前面墻或玻璃應距離 30 左右。一個家禽設一個窗口,分單層和雙層,客戶在屠宰間窗口等候取禽。屠宰間 應布置殺雞設備、燙毛桶、拔大毛、拔小毛。剖肚臺、集毛池、通風設備,殺白禽和毛禽分開,避免二次污染。 水果攤位: 水果攤位:有攤位式和包廂式兩種。攤位式按階梯模式設置臺面,寬度 1-2 米。 攤位 排水是核心,一定要暢通。 排水是核心,一定要暢通。 好的排水要做到以下幾點: 好的排水要做到以下幾點: 地面積水能快速排干,建議按“鯽魚背”式地坪設計。 地面積水能快速排干,建議按“鯽魚背”式地坪設計。 暗溝不積淤、不堵塞,下水口要大,最好設集水井。 暗溝不積淤、不堵塞,下水口要大,最好設集水井。 設置不破壞地面整體美觀的排水明溝。無地下室,地梁埋設深度低,可以有效組織排水溝。 設置不破壞地面整體美觀的排水明溝。無地下室,地梁埋設深度低,可以有效組織排水溝。 新建市場地溝在過梁處排水管要大。 新建市場地溝在過梁處排水管要大。 通風要關注,設計中原則是:保證市場無異味,盡量使內部空氣流通。 解決好整體通風、家禽水產的機械排水、鹵味制作間的排煙排風是農貿市場通風三大要點。 市場內整體通風比較重要,一般層高 6 米以上,建筑物跨度小于 24 米的,窗戶自然通風即可。層高小于 6 米且跨度 較大時最好設置風管式通風或誘導式風機以增加室內空氣流動量。 在家禽屠宰及銷售區設置機械通風,家禽區選址也相當關鍵。 鹵味的排風是必須設置的, 制作間排風必須直接通向建筑物最高點高空排放, 且做油煙凈化處理, 防止對空氣的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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