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企退養老金專題(廿四)吉林方案發布 吉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出臺:人均月增162元
吉和網:http://life./html/2042176.shtml 2014-04-11 15:21 核心詞:“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惠及全省247萬企業退休人員,年度資金支出約增加48.2億元。”北流泉解讀——(48.2億元÷247萬人÷12 = 人月均增162元) 4月11日,吉林省人社廳、吉林省財政廳召開工作會議,專題部署吉林省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按照國家統一確定10%的調整幅度,吉林省人均月增加養老金157元。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惠及全省247萬企業退休人員。 新增加養老金近期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會上,吉林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詳細解讀了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4〕9號),明確全省各地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于近期發放到每位退休人員手中。 調整時間和范圍:從2014年1月1日起,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 三類人員享受特殊調整政策 據了解,此次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準:按照國家統一確定10%的調整幅度,批復我省人均月增加157元。 關注一:普遍調整 一是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 二是按照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1年部分按1年計算)分段確定調整標準,累加計算調整數額。 繳費年限25年(包含25年)以下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 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 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 繳費年限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4元。 工傷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調整部分不足37.5元的,按37.5元計算。 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關注二:特殊調整 以下人員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是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齡為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60元,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7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80元。 二是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三是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標準調整后,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調整后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本次調整惠及全省247萬企業退休人員 據了解,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惠及全省247萬企業退休人員,年度資金支出約增加48.2億元。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 吉林省人社廳要求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穩妥操作。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密切配合,調度籌措資金,盡早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記者畢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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