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物理主流理論的常識悖論之十六 作者 茍文儉 【導言】:物理理論的某種命題,如果與它自身陳述的基本事實矛盾,又違背了推理的邏輯常規,就稱是物理理論的常識悖論。 基本事實無法否認,推理的邏輯常規必須遵守。但作為自然科學之首的當代物理的主流理論卻是逆行其道,不僅自身有一系列常識悖論,而且還總是強加給了當代世界的主流社會,不僅構成了邏輯與觀念的極大混亂,造成了極大的社會浪費,也嚴重損害了物理學的美與尊嚴。對此我們決不應該視而不見! 本文要陳述的,就涉及了當代物理主流理論的第十六個常識悖論。 (-) 當代物理理論中,弱作用是指構成粒子衰變的力作用,它形成于可衰變粒子內部深處,在四種不同性質力中力程最短,約10^-17m。 當代物理學主流的量子場標準模型中:弱作用實現于三種矢量玻色子的交換,其中帶電的W^±的質量約80Gev,中性Z^0的質量約90Gev,并通過SU(2)×U(1)群直積的變換方式,在形式化表述中實現了電、弱作用的統一。 以中子衰變為例,標準模型給出的弱作用圖象是:在某時刻,中子n偶然激發了一對W^±,其中W^+使中子n轉變成了質子p,W^-就衰變成了負電子e及電子型反中型νe(反),于是就完成了這樣的粒子反應:n→peνe(反)。 注意,對中子衰變的實現方式,標準模型也還有其它稍有不同的表述,但弱作用都實現于矢量玻色子,這是共同的。 (二) 除力程外,實驗觀察中的弱作用基本事實,主要是如下三個: 事實A:它不能在參與作用的粒子之間構成束縛態。 事實B:弱作用可以改變粒子的強作用場、電場及引力場,可以改變粒子參與的這三種不同性質的作用,能夠實現粒子參與的不同性質作用的相互轉換。 事實C:如中子衰變這樣,弱作用生成的電子e及νe(反) 的能量是連續取值。因為W粒子有確定能量,也即弱作用生成的粒子能量,不具有因矢量玻色子參與而形成的特定的量子性。 事實A表明,弱作用并不是構成于場量子的相互交換,否則也就可以在參與作用的粒子之間構成束縛態。如中子的衰變,如果真的出現了一對W^±或別的什么,質子與電子就完全可以相互束縛在一起,而不可能始終都一定是彼此分開。 事實B表明,弱作用過程與粒子的強作用場、電場及引力場的構成機制聯系在了一起,而決不只是一次單純的能量子(矢量玻色子)的發射。 還是以中子衰變為例:弱作用理論中,既然W粒子在質子與電子之間傳遞了電荷,這種一次性的量子化傳遞,必然使會生成的電子e及νe(反) 的能量具有量子化特征,至少也會與量子化電荷的傳遞有確定的相關性,是規律化的,決非是連續取值。因此事實C也表明,弱作用與矢量玻色子無關,即弱作用根本就沒有矢量玻色子參與。 如上所述,弱作用的基本事實并不支持它實現于矢量玻色子;因此也即是說:弱作用的矢量玻色子交換、與弱作用的基本事實完全矛盾。 (三) 了解量子場標準模型的讀者都知道,當代物理學主流構建弱作用理論依據的,并不是如上所述弱作用的基本事實,而是量子電動力學(QED)描述的、電子參與的電磁力。 電子參與的電磁力,其條件是粒子個體參與力作用并在其外部時空運動,并與其他力作用毫不相干。弱作用發生的條件是粒子內部,它也總要改變其他不同性的力,與粒子個體在其外部時空運動無關。QED描述的電磁力與標準模型描述的弱作用,它們的構成條件完全不同。 遵循了邏輯推理的正確常規就應當是:從A(弱作用構成條件)獲得T(弱作用理論)。但當代物理學主流構建弱作用理論奉行的推理卻是:從與A完全不具有可比性的B(QED描述的電磁力構成條件)獲得T。這就明顯違背了正確推理必須保持其前提正確的基本常規,再由上述(二)就很容易明白:認為弱作用實現于矢量玻色子交換,同樣也就是當代主流物理的地地道道的常識悖論。。 在中子衰變中,中子質量約1Gev,而由它發射的中間矢量玻色子質量約100Gev。按量子場理論的說法,玻色子的這100Gev質量是從中子“暫借”的。中子可以“借”出比自身還多100倍的質量!這樣的奇談怪論,不就是神話中孫悟空用他的猴毛變出了100個孫悟空嗎?說弱作用實現于矢量玻色子,與神話中的奇談怪論有何兩樣? (四) 也可能你會說:構成弱作用的矢量玻色子不是已被實驗發現了嗎,不是還有中性流實驗為證嗎?對此,作者以后將會寫專門文章陳述如下事實: 1、實驗發現的矢量玻色子,根本就不是什么弱作用的實現者,而是正、反粒子對在高能碰撞中產生的直接類粒子,而且與W粒子對應的質量等同的所謂“矢量玻色子”,應是三個,而不是SU(2)×U(1)群的運算所需要的兩個。 2、用μ中微子打擊核子發現的中性流事件,是μ中微子與被打擊核子之間相互作用構成的現象,與弱電統一理論所述的Z^0參與粒子衰變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件。 3、真正要對標準模型弱作用理論做確定性直接驗證,就是要找到理論表述所需要的希格斯粒子。但經過全世界粒子實驗物理學家多年的反復搜尋都證明:在理論表述需要的質量范圍,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希格斯粒子。 即實驗根本就沒有直接證明弱作用就構成于矢量玻色子! 也許你還會說:標準模型的弱電統一的數學簡潔漂亮;這是它很可取的。 但對弱作用的描述,一個與其基本事實完全矛盾的、神話般的奇談怪論,盡管它有華麗的數學包裝,對實在的弱作用而言又有什么用呢? (五) 在作者創建的IV模型中:粒子衰變的弱作用、是粒子核中心Vca在對正常狀態的追求中,對其不正常存在的矯正,其力程即是粒子核存在區域,計算得到的半徑也正是10^-17m;強作用,電磁作用與引力作用,都構成于真空信息i的傳遞,由于弱力要保證i以正常方式產生與傳遞,因此它也就必然要改變粒子參與的其他不同性質作用,并可以使這些不同性質的作用發生相互轉換。對此,作者將會在以后的文章中再做專門的具體介紹。 【特別說明】:對作者所述的當代物理主流理論的常識悖論,本文已是第十六個了;真誠歡迎感興趣網友批評斧正作者所有這些認識。作者的原則是:以無可?辯的自明的基本事實、以及公認的邏輯常規為依據,而不使用華麗的數學表述。這是因為離開了基本事實的數學并不是物理學,而不服從邏輯常規也就不可能是數學的正確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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