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以前一千多年的時間里,越南都作為中國的郡縣之一而隸屬中國統治。只是到公元十世紀中葉,越南才得以建立起自主的封建國家。宋太祖趙匡胤不愿意也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從其建立北宋后所采取的軍事行動看,他是將境內各殘余割據勢力以及他認為是對朝廷構成威脅的力量通過武力或和平的辦法逐個削平。至于外藩,即使他們按時遣使朝賀、貢獻、買宴等,也都逃脫不了最后的滅亡。這是趙宋政權的根本大計。越南當然也在外藩之列,因此宋初對越政策是傾向于“削藩”的。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削藩”理想破滅,宋王朝不得不直面現實,轉而希望能夠維持與越南之間以冊封和朝貢為核心內容的宗藩關系。即使宋朝統治者在維持宗藩關系的過程中,對越政策也是根據實際情況不斷調整。有宋一代確立的中越之間的宗藩關系,為以后歷朝歷代奠定了基本模式,宋朝對越政策不僅對其后中國歷代封建王朝對越政策產生了影響,而且對于中國處理與其他周邊國家和地區的關系也有一定的借鑒作用。本文擬就宋朝對越政策的轉變、原因及影響作以探討,不足之處,敬請方家指正。 五代十國的動蕩,使古交趾逐漸擺脫了長達千余年的中國的直接統治。公元968年,丁部領建立大瞿越國。立國后丁朝積極遣使入貢,以期維持與宋朝的友好關系。公元973年,丁朝以丁部領之子丁璉的名義遣使貢方物,上表請封。出于對當時形勢的考慮,宋太祖接受了丁氏的朝貢,封丁璉為檢校太師、充靜海軍節度使、安南都護。公元975年,丁氏再次入貢,這時宋朝承認越南是自己的“列藩”,封丁部領為“交趾郡王”,中越兩國開始真正的國與國之間的交往,中越宗藩關系開始確立。自越南丁朝、黎朝至李朝,宋朝對越政策始終處于不斷的調整之中??偟内厔菥唧w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在越南的王朝更替、維護宗主權方面 丁朝雖然建立了自主的封建國家,但當時政權不穩,動亂頻發。太平興國四年(979年),丁部領及丁璉先后被弒,丁部領的幼子丁璿嗣立,但大權操控在十道將軍黎桓的手中。“大將黎桓擅權樹黨,漸不可制,劫遷璿于別第,舉族禁錮之,代總其眾。”得到黎桓篡位的消息后,宋太宗“怒,乃議舉兵”。宋太宗說:“興師伐叛,皆有理而為之,且非無名之舉也。頃以一境,篡奪相繼。廣西轉運使有狀奏言,丁璿之家被賊陷害,亂靡有定,民將疇依。況累朝以來,修貢不絕,為人主者忍不救之?”出兵目的,表面看來是為了維護宋王朝的宗主權,為其藩屬——丁朝討伐叛逆。但實際情況又是如何呢?據《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一記載,出兵之前,即太平興國五年(980年)六月,知邕州侯仁寶曾奏稱:“交州主帥被害,其國亂,可以偏師取之?!边@個建議正中宋太宗下懷,遂決定召侯仁寶面議。盧多遜奏稱:“交阯內擾,此天亡之秋也,朝廷出其不意用兵襲擊,所謂疾雷不及掩耳;今若先召仁寶,必泄其謀,蠻寇知之,阻山海預為備,則未易取也?!辈⒔o宋太宗出謀劃策,“不如授仁寶以飛挽之任,因令經度其事,選將發荊湖士卒一二萬人,長驅而往,勢必萬全,易于摧枯拉朽也”。宋太宗于同年七月作了出征的具體部署。由此可見,這次出兵的目的決不僅僅是為了維護宋王朝的宗主權,而是為了將越南重新收入版圖,置于郡縣統治之下。 宋太宗在位期間是宋朝國力相對強盛的時期,而越南則千余年來都是中國的郡縣,所以當封建統治者有力量并有機可乘時,是絕不會甘心讓越南自主的。公元980年,宋朝分水陸兩道進討黎桓。但由于宋朝是企圖利用越南的內亂來速戰速決,并沒有作好充分的戰略準備。雖然前期取得了一些勝利,但水陸兩軍配合失誤,貽誤戰機,加之后期因士兵水土不服造成很大傷亡,從而導致最終失敗。 進討戰爭失敗后,宋朝不得不面對現實,根據當時的周邊形勢,放棄了將越南收歸版圖的企圖。轉而對越采取和平的羈縻政策,將理想寄托于維持中越宗藩關系上。越南黎桓雖取勝,但也深知自身實力有限,“懼朝廷(宋朝)終行討滅,復以丁璿為名,遣使貢方物,上表謝罪”,及時調整策略;另一方面,黎桓于公元983年“自稱權交州三使留后”,宣稱“丁璿及其母率軍民以印綬與桓,桓即攝領府事”,直接以自己的名義同宋朝進行交涉,并為自己篡位進行辯護,希望宋朝承認其合法性。宋朝為了維護與越南丁朝“正統”的宗藩關系和自己天朝上國的威望并未予以承認,而是給黎桓提出了兩條方案:一是“璿為統帥之名,卿居副二之任”;二是“遣璿母子及其親屬盡室來歸,俟其入朝,便當揆日降制,授卿節旄”。由于當時黎桓已成為越南的實際統治者,因而對宋太宗的建議并不接受。正如《宋史·交阯傳》所言:“時黎桓已專據其土,不聽命。” 與此同時,黎桓于公元982年和公元983年兩次侵略占城,先“以占城俘九十三人來獻”,后又對宋朝宣稱:“占城國水陸象馬數萬來寇,率所部兵擊走之,俘斬千計。”黎桓只所以屢屢“通好于宋,告占捷也”,無非是利用侵略其南方鄰國——占城的勝利來宣揚自己的實力,借以給宋朝施加壓力。在這種情況下,宋朝認識到短期之內無望收復越南,同時也無力再維持與丁朝的宗藩關系,便默認了黎朝代替丁朝的事實,開始逐步加封黎桓,也就廢黜了丁氏。即便如此,直到公元993年,宋朝才封黎桓為“交阯郡王”,正式承認黎氏政權。經過十余年與黎朝交涉和反復權衡之后,宋朝暫時放棄了在越南重新置郡縣統治的期望。這也體現了宋朝無法嚴正維護其宗主權、被迫承認現實的無奈心態,從而不得已在對越關系上采取守勢,確立了一種和平、忍讓的羈縻政策。 黎桓卒后,其諸子爭立,國內混亂,宋朝又有重置郡縣的企圖,希望趁機收復越南?!吧?宋真宗)以桓素忠順,屢修職貢,今幸亂而伐喪,不可”,并認為“黎桓繼修職貢,亦嘗遣其子入覲,海隅寧謐,不失忠順。今聞其死,未能吊恤,而遽伐其喪,此豈王者所為”?重新置越南于郡縣統治的作法遭到了宋真宗的完全否定。宋真宗于公元1007年封黎桓的繼承者黎龍鋌為交陸郡王,并賜名“至忠”;又破格升黎朝使者黃成雅于尚書五品之次,以示“國家惠綏遠方,優待客使”之意。此說明至宋真宗時,對越南的政策已完全是從現實需要出發了。 黎龍鋌統治時期,苛虐不法,荒淫無度。公元1010年,其手下大校李公蘊篡奪黎朝王位,并同樣“自稱留后,遺使貢奉”。面對越南王朝的再次更替,對宋朝來說,這本又是一個維護中越宗藩關系、行使宗主權、對越進行干預甚至實現“郡縣其地”的機會。但宋朝從現實出發,并沒有盲目出兵。宋真宗雖認為“黎桓不義而得,公蘊尤而效之,甚可惡也”,也只作了口頭上的譴責,而后自我安慰道:“然以其蠻俗不足責?!彪S后還對李公蘊進行封,“制授權靜海軍留后李公蘊特進、檢校太傅、安南都護、靜海軍節度觀察處置等使、交趾郡王、食邑三千戶,食實封一千戶,兼御使大夫、上柱國,特賜推誠順化功臣,仍賜襲衣、金銀帶、器幣”,李氏政權很快便得到了宋朝的承認。如果按傳統的中越宗藩模式,宋朝有保護藩臣的責任,應該維護黎朝的統治。但宋朝由于自顧不暇,已無能力再來阻止新王朝的篡立,便采取了不得已的實用主義政策,承認了新王朝——李朝并與其建立新的宗藩關系。這一次宋朝完全是從現實統治出發,不僅不再提及收復越南人版圖的要求,更沒有為了維護其宗主權而與越南發生沖突。 二、在對待越南的請封與朝貢方面 越南統治者認為,只有從中國王朝領受封號,政治上才有依靠,才能鞏固其在國內的統治地位。只有受到中國的冊封,才能算“正統”,也才能“服眾”。而中國統治者也會因此來顯示其“天朝大國”的宗主地位和崇高威望。因此,越南歷代統治者無不孜孜以求中國的冊封。越南丁朝立國不久便積極向宋朝進貢求封,表示內附。宋朝先是封丁璉為檢校太師、充靜海軍節度使、安南都護,后又對丁部領作出了“可授開府儀同在司,檢校太師,封交阯郡王”的決定,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封越南的統治者為“王”。表面看來,宋朝是對丁朝采取了相當優容的政策,但這并不是宋朝統治者的真實意圖。由于宋初以統一國內、鞏固政權為基本國策,而北方又有勁敵遼國的威脅。面對這樣的形勢,宋朝不得已而為之,目的是為了暫時穩住越南不至于腹背受敵,等積蓄足夠的力量再來削平之。另外,丁朝為了自身安全,通過積極朝貢努力維持中越宗藩關系,使宋朝也找不到出兵越南的口實。黎朝的篡立,給了宋朝這樣的機會,但隨著宋太宗對越戰爭的失敗,宋朝才真正客觀審視逐漸強大起來的越南,逐步改變統治政策,放棄了重新將其置于郡縣之下的想法,從實際出發,確立和平務實的對越政策。這一對越和平、忍讓的現實政策為宋以后統治者所信守不渝地執行,成為其“祖宗之法”,并成為有宋一代對越的國策。 宋朝對待黎朝和李朝統治者的請封態度有著明顯不同。黎桓為了得到“交阯郡王”的封號,從公元983年自稱“交州三使留后”至公元993年,前后進行了十余年的交涉,才得到宋朝的正式承認。而當李公蘊于公元1010年篡奪王位“遣員外郎梁任文、黎再嚴,如宋結好”時,宋朝于同年十月便封其為“交阯郡王”,使李氏政權非常順利地得到了宋朝的承認。后逐漸形成了“其王初立,即封交恥郡王,久之,進南平王。死者,贈侍中南越王”的制度,這一制度也一直為宋朝后來的統治者所執行。對于黎桓的請封,宋朝最初的態度是拒絕并提出具體要求。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宋朝不愿接受戰爭失敗的事實,并繼續抱有“郡縣其地”的想法;另一方面在于作為越南的宗主國,宋朝競無力保護自己的藩臣——丁朝,從而不允黎桓請封并借此挽回些許宗主國的面子。當認識到越南逐漸強大、不得不面對現實時,才只好接受黎桓的請封。而當同樣是篡位的李公蘊請封時,宋朝已完全從現實出發,較為主動地承認了李氏政權。對待黎、李兩朝統治者的請封,宋朝所持的不同態度反映了宋朝在對越南政策上放棄“郡縣其地”而采取宗藩制的轉變過程。 這一政策的轉變同樣反映在宋朝對待越南的朝貢方面。宋朝初期,對越南的朝貢大都欣然接受,因為接受外藩的朝貢是顯示天朝大國國威的一個重要方式。在丁朝短短的十三年中(公元968—980年),史載越南向宋朝貢就達7次之多。黎桓先是多次以丁朝的名義來貢,建立黎朝后,朝貢更勤。在其當政的25年間(公元980—1005年),即向宋遣使朝貢達13次之多。李公蘊建立李朝后也是朝貢不斷。據統計,有宋一代,越南共向宋朝朝貢多達120余次,但實際的人貢次數可能更多。 越南積極朝貢的原因旨在“與中國朝廷交往可以提高它們的威望;從偉大的文明中心可獲得文化方面的好處;而且,居于從屬地位,經濟上也有利可圖,因為中國人賜予它們的貴重禮物多于它們所奉獻的。此外,還授它們以某些貿易特許權”。宋朝為了顯示天朝大國的國勢,維護其宗主國的面子,往往采取“厚往薄來”的政策。不圖利,惟“嘉其誠”,還“優詔答之”。如宋仁宗乾興元年(公元1022年)七月,“三司言:交州進奉使李寬泰等各進方物白鑞、紫礦、玳瑁、瓶香等,賈人計價錢千六百八十二貫。詔回賜錢二千,以優其值,示懷遠也”。宋仁宗天圣六年(公元1028年)三月,“三司言:作坊物料庫估交州進奉人使納賣香價錢三千六十貫,詔回賜錢四千貫”。宋朝對于朝貢國的要求唯求其“誠”而不在利,只重禮儀。越南所貢“方物”,多屬“珍奇異物”或“犀象無用之物”,而中國則回賜“皆生生之具”的綾羅綢緞等日用必需品。如越南李朝李神宗死后,宋朝派遣朱芾為吊祭使前往越南,并賜絹、布各500匹、羊50口、面50石、酒50瓶、紙50束、冥錢50辮、冥彩50束、冥金銀50鋌等。 經過一段時間后,宋朝發現越南所貢之物多犀、象等無用之物,且沿途“州縣頗有宴犒夫腳象屋之費”,勞民傷財。再加上貢使還經常欺詐勒索,如“象實能浮……所至水津,索舟錢以載,得錢然后驅以濟”,同時款待隨之而來的龐大的使臣隊伍也是個不小的負擔。到中國來朝貢的外交使團,不如說是一支國際貿易的商隊。正如周去非所云:“交使衙官百人,擎負貢物者固無幾個,而皆為使者負販至都?!闭怯捎谠诔曋杏欣蓤D,越南才屢屢“乞貢”。這樣一來,不免加重了宋王朝本來就已沉重的經濟負擔。當宋王朝認識到這一點后便對越南的求貢往往“卻貢”,明確指出“象乃無用之物,經由道路重擾吾民,卻不受”,“犀達土性,不可豢畜,卻不納”,“詔卻安南所貢象”,并“屢卻安南貢使”。宋朝對朝貢的態度由不圖利、惟“嘉其誠”到“屢卻安南貢使”的變化,反映了其對越政策向著更加務實的方面轉變。 三、在處理邊境事務方面 在封黎桓為交阯郡王之后,黎桓非但不感到滿足,反而認為宋朝軟弱可欺,“負阻山海,屢為寇害,漸失藩臣禮”,以致發生了諸如“交州戰 船百余艘寇如洪鎮,略居民,動稟實而去”和“桓所管蘇茂州,又以鄉兵五千寇邕州所管綠州”等事件。經歷宋初的戰爭之后,“太宗志在撫寧荒服,不欲問罪”,都采取了和平忍讓的態度。宋真宗時,在處理邊境事務上也是采取謹慎的態度。當“交州效誠場民及其頭首黃慶集等數百人來投”時,有官員存有開疆之念,想利用此事為借口重新收復交恥。而宋真宗則采取了將這些越南人“遣回本道”的作法。景德三年(1006年)黎桓卒,越南國內混亂,同時邊境“頭目黃慶集、黃秀蠻等千余人以不從驅率,戮及新族,來投廉州”。知廣州凌策等人上言:“請發本道兩千人平之,慶集等愿為前鋒。”但遭到了宋真宗的否定,宋真宗詔令避免與越南發生沖突以維持與越南的和平相處。如果說之前宋朝統治者還心存利用邊境事務找借口收復交恥,那么從以上宋真宗對邊境事務的處理可以看出,宋朝對于越南撫寧懷柔的現實主義政策至此已經根深蒂固了。 宋仁宗即位后,仍堅持這一政策。當越南發生“郡人陳公永等六百余人內附,德政遣兵千余境上捕逐之”的事情時,宋朝沒有利用他們來反對越南,而是“詔遣還”,并且“仍戒德政毋輒誅殺”。當然,對于越南日益表現出來的侵略意圖,宋朝也是時刻作好反擊準備的。當“德政發兵取占城”時,“朝廷疑其內畜奸謀,乃訪自唐以來所通道路凡十六處,令轉運使杜杞度其要害而戍守之”,對越南李朝的一些活動也在密切關注之中。同時,當“邕州誘其蘇茂州韋紹嗣、紹欽等三千余人人居省地,德政表求所誘”時,宋仁宗“詔盡還之,仍令德政約束邊戶,毋相侵犯”。 后“廣源州蠻儂智高反”,越南打著要幫助宋朝的旗號,“德政率兵二萬由水路助王師”,伺機侵宋。宋朝看出了越南的實際意圖,“朝廷優其賜而卻其兵”。在鎮壓依智高后,宋朝把儂智高的脅從七千二百多人慰遣歸業,減免租賦;對于沒有參與儂智高割據活動的各部首領,“悉加恩賞”。通過政治手段解決了危機,避免了與越南爆發沖突,保證了邊境穩定。在當時的情況下,這無疑是最好的解決方法,使兩國人民免受戰爭之禍。此后的宋朝統治者也大都從現實出發,采取了和平、克制的態度來處理邊境事務,使得這一政策能夠被平穩的執行下去。 四、由“置于郡縣”到建立宗藩政策轉變的社會原因 宋朝對越由“置于郡縣”到建立宗藩政策的轉變,其社會原因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宋朝在歷史上是一個比較軟弱的朝代。北宋時期的地緣政治形勢較前代有了較大的變化,宋朝統治者面臨多邊外交,必須重新審視新的地緣政治和外交格局,從而采取相應的外交政策?!皣鞅庇卸?,南有交趾”。蔡絳的此句評價,大體勾畫出了宋初的總體周邊形勢。北方有政治和軍事上都很強大的遼,西北有“叛服不?!钡奈飨?。由于北方存在的巨大壓力,宋在對外交往中不得不將其戰略重心擺在北方,這就導致了宋朝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資源的向北傾斜,形成了“重北輕南”的政治格局。這一政治格局給宋朝與南部周鄰的關系帶來了直接的影響。與黎朝戰爭失敗后,宋朝對越政策不得不發生轉變,對于越南只能采取羈縻政策??嘤趹哆|和西夏這兩個強敵的斗爭,消耗了宋朝太多的精力和財力。宋真宗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澶淵之盟”后,宋朝國力更加衰弱,從而無暇南顧。為了爭取一個較為有利的外部環境,最大限度地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宋朝從實際情況和對其地緣政治環境所做的深刻分析出發,調整對越政策向著更加務實的方向發展。另外這一政策的轉變與宋朝一貫的文治思想也不無關系。宋朝實行的崇文抑武政策或多或少限制了邊疆將士的拓邊能力及積極性,從而使宋朝統治者盡量優撫遠人,采取了比較保守的政策。 宋朝統治者對于越南的認識也是促使對越政策轉變的另一個原因。宋朝和黎朝交戰之時就有田錫等人上書宋太宗說:“況大國,視交州謂之瘴海,去者不習風土……愿陛下且罷斯役,暫息南征。交州未平,不足損陛下之功業;交州既得,不足光陛下之威聲?!辈⒎Q“得之如獲石田”。在對越戰爭獲勝無望的情況下,此論調得到了宋太宗的認可。雖然這可能是宋朝對于戰爭失敗的自我安慰,但同時也真實地反映出交阯之地在部分宋朝統治者眼中只是一塊“雞肋”而已。宋真宗時,當又有官員要求朝廷對交恥有所作為時,宋真宗拒絕道:“祖宗開疆若此廣大,謹守而已,安用勞民以貪無用之土?”宋朝統治者對越南還存在著“交州山川險僻,多潦霧瘴毒之氣,雖得其地,恐不能守也”的認識。甚至后來當宋朝放棄在戰爭中占領的州縣時,竟然發生“朝廷知其無用,乃悉以四州一縣還之。然廣源舊隸邕管羈縻,本非交陸所有也”之類的事情。 其次,從越南方面來看。由于越南遠離中國封建王朝統治的中心,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其民族意識開始勃發。交阯之地雖然在長達千年的中國封建王朝的直接統治下,但已逐漸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的封建政治、軍事、經濟和文化體系,出現了一些代表當地利益的新興地主階級及其政治代表人物,建立獨立國家的民族意識日益強烈。由于這些內部條件的日益形成,加之在其后五代十國時期中國割據政權無力顧及安南的形勢下,安南地方勢力便從建立地方政權而逐漸走上了建立獨立國家的道路。經過兩次戰爭,越南的民族意識和國家意識得以增強。到了李朝時期,越南仿效中國唐宋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封建體制,使越南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都得到了快速的發展?!皣鞅庇卸?,南有交趾”的評價,不僅反映了宋時的周邊形勢,同時也反映了當時越南已經具有相當的實力?!坝捎谠侥现饾u強大起來,中國用武力控制越南的作法也逐漸行不通了”,這一點成為宋朝不得不接受的事實。越南實力的增強與宋朝國力的衰弱形成鮮明的對比,從而迫使宋朝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來調整對越南的政策。 越南靈活多變的外交手段也是促使宋朝早期對越政策改變的另一原因。丁朝在與宋朝正式交往之前,稱臣于南漢政權。公元970年,當丁部領聞宋遣大軍伐南漢之時,認識到宋比南漢更為強大,便及時遣使人宋通好。這一事件體現出丁部領敏銳的政治嗅覺和靈活的外交政策,同時也為以后越南統治者作出了表率。其后越南統治者大多能靈活地利用外交手段來處理與中國的關系。如黎桓取得與宋朝戰爭的勝利后,很好地把握時機,一方面主動向宋稱臣納貢來滿足宋朝天朝大國的虛榮心,另一方面利用自己征伐占城取得的勝利向宋朝示威并施加壓力,為自己爭取到有利的形勢,在外交中爭取更多的主動權。越南統治者充分了解宋朝基于宗主國的面子不可能與其藩屬斤斤計較的心理,往往在宋朝采取和平忍讓政策時,不時寇邊擾民、掠奪財物。而一旦看到宋朝態度強硬起來時,又會馬上“待罪”、“謝罪”。越南這種靈活的外交手段不僅有效地維護了越南的國家利益,同時在宋朝對越政策的轉變過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我們應看到,宋朝統治者所標榜的“無為而治”、 “以德懷遠”,并不是他們在主觀上已經深刻認識到要用和平而不是使用武力來解決問題,而是他們掩飾軟弱無能的托詞。因為只要有可能,宋朝還是想拓土開疆的,但限于國力、限于當時實際形勢,不得不做出“息事寧人”的選擇。對于丁朝,宋朝由于政權尚未鞏固,為了暫時穩住越南不至于腹背受敵,其真實目的還是要積蓄足夠的力量而削平之。其后,黎朝的篡立也正好給了宋朝一個“削藩”的正當理由,對越南黎朝的戰爭便是為了實現這個目的而發生的。戰爭失敗使宋朝統治者認識到重新實現“郡縣其地”的理想暫時不可能實現。所以當黎桓死、諸子爭立、國內混亂以及李公蘊篡奪黎朝王位等這些實現理想的“機會”再次到來的時候,雖有部分官員想重拾舊夢,但宋朝統治者卻再也不敢冒險,而是從現實出發,和平發展二者的宗藩關系。宋朝這種變化集中反映在作為中越宗藩關系核心內容的冊封和朝貢兩個方面:在屬于政治范疇的冊封上,宋朝對越南統治者尤其是新篡立王朝統治者的請封經歷了由不愿接受到被迫接受再到主動接受的動態過程;而在對待屬于經濟范疇的朝貢時,宋朝對越方的積極朝貢反而出現了由欣然接受到不勝其煩再到屢屢“卻貢”的過程。在對待越南請封和朝貢問題上,宋朝完全相反的態度變化,恰恰反映出宋朝處理中越宗藩關系的理性轉變過程。這一政策的轉變從某種程度上部分實現了宋朝統治者的戰略意圖,使南方地區處于暫時的穩定狀態,對于發展南方民族地區的經濟文化、促進民族地區的社會進步有一定好處,客觀上維護了兩國之間的和平穩定。越南則根據自身情況和有利的外部環境,充分利用這一政策發展與宋朝的積極關系,保證了國家獨立,維護了國家利益,使越南社會步入了穩定的發展時期。 我們還應看到,隨著越南國力的增強,宋朝對越忍讓、克制的態度尤其是處理中越邊境事務中“息事寧人”的政策,被越南李朝統治者看做是軟弱無能,加劇了越南統治者個人野心的膨脹,最終導致了越南李朝于1075年大舉進犯并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宋朝依然嚴格執行和平務實的政策。宋朝取得富良江戰役的勝利后,并沒有乘勝追擊進一步侵略越南,而是接受了李朝的乞降要求,隨即罷兵班師,恢復和平。雙方在“和則兩利,戰則俱傷”的道理上達成共識,重新回歸到兩國間正常的宗藩關系上來。戰后宋朝統治者也更加堅決地遵循正常的宗藩政策,使得宋、李關系正常發展,中越兩國間享有了兩百余年的持久和平。自宋以降,中國歷代王朝對越南的政策大都徘徊于“郡縣其地”與宗藩關系之間,但基本以維持宗藩關系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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