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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集:毛澤東和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百幅手跡懷偉人——毛澤東的110個故事》
(說不盡的毛澤東)
這是1954年9月,毛澤東對劉少奇準備向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所作憲法草案報告的修改稿。其中,毛澤東加寫了這樣一句話:“任何資本主義國家的人民群眾,都沒有也不可能有我國人民這樣廣泛的自由。”修改這些文件,是毛澤東為建立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所作一系列努力的一部分;他加寫的這句話,又恰好是對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一個充分肯定。
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毛澤東很早就有的政治思想。1940年,他在《新民主主義論》中就提出:中國現在可以采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省人民代表大會、縣人民代表大會、區人民代表大會直到鄉人民代表大會的系統,并由各級代表大會選舉政府。
1949年8、9月間,人民民主的全國政權建立在即,毛澤東幾次電示各地召開人民代表會議。8月25日、26日,他連續為中央起草了給各中央局的兩份電報,內容一是要求三冇人口以上的各城市一律盡快召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一是要求無論新區老區,一律舉行各界人民代表會議。
9月7日,毛澤東在一件關于開好縣的各界代表會議的電報中還具體指示說:縣的各界代表會的成分,應包括黨、政、軍的代表,農民及工人的代表,革命知識分子及婦女的代表,工商業的代表,及若干開明紳士的代表。
12月2日,毛澤東主持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省、市、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的通則。隨后,地方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先后召開。它們逐步代行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在為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前的一種過渡形式。
1953年1月,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20次會議上,毛澤東說:“就全國范圍來說,大陸的軍事行動已經結束,土地改革已經基本完成,各界人民已經組織起來,因此,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規定,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條件已經成熟了。”
針對一些民主人士擔心普選會使共產黨和工農群眾的代表占多數的情況,毛澤東在這次會議上說,黨的政策,不是人多稱王,各民族、各黨派、各階級的代表性人物都有份。
這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并決定成立以毛澤東為主席的憲法起草委員會。
3月1日,毛澤東頒布了《選舉法》,全國種地隨即掀起了大規模的基層普選活動。12月上旬,毛澤東參加了北京市西單區中南海選區人民代表的選舉。
1954年8月21日,毛澤東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9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毛澤東致開幕詞(同期聲):
“各位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今天在我國首都北京舉行。”“這次會議的任務是:制定憲法;制定幾個重要的法律;通過政府工作報告;選舉新的國家領導工作人員。我們這次會議具有偉大的歷史意義。這次會議是標志著我國人民從1949年建國以來的新勝利和新發展的里程碑,這次會議所制定的憲法將大大地促進我國的社會主義事業。”
“我們的事業是正義的。正義的事業是任何敵人也攻不破的。”
“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
毛澤東代表會議的所有代表,也代表已經站立起來的6億人民,充滿豪情地說(同期聲):
“我們正在前進。我們正在做我們的前人從來沒有做過的極其光榮偉大的事業。我們的目的一定要達到。我們的目的一定能夠達到。”
在這次大會上,毛澤東當先第一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從這次大會開始,確立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新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