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代表作為建設單位在施工現場的代表人員,具有以下崗位職責:
一、努力掌握、運用各種有關法規、規范和標準,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文化水平,具備獨立解決、處理現場實際問題的能力,對工程建設項目負直接責任。
二、負責建設項目的外部協調,積極辦理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質量監督書等一系列建設手續。
三、會同監理協調、處理開工前各項準備工作,具體包括:
1.認真熟悉圖紙和設計引用的標準構(配)件圖,組織建設項目開工前的圖紙會審,并及時提出圖紙存在的問題,認真準備項目所需各項專業技術(水暖電通訊網絡等)資料,保證工程按圖施工。
2.掌握工程建設場地的狀況,包括工程地質、地下管網及臨近建(構)筑物等,協調處理有關事宜。
3.審核施工單位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技術方案和進度計劃等,組織實施現場的“七通一平”工作以及臨時設施的搭建工作。完成施工用水、用電及電話的管線引入,滿足工程施工需要。
4.負責將工程確定的坐標及水準點書面交給乙方,工程定位以后,要進行實際復測、驗定。
5.對施工單位提出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的要求。
6.留存一份報建手續及批件的復印件,以備有關部門檢查。
四、工程施工中要做到認真負責,檢查、監督到位,具體要求如下:
1.嚴格要求施工承包單位按照投標書、施工承包合同、設計文件及現行施工驗收規范的要求施工。嚴格要求監理單位按照工程監理的法律法規對工程實施監理。
2. 嚴格審查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使用材料的質量、等級是否滿足設計要求,禁止不合格材料、設備用到工程上去。工程中使用的所有建筑材料、構(配)件使用前均要會同監理進行現場檢驗并記錄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以及施工人員的使用情況。實行責任人簽字驗收制度。
3.確定單位工程、分部工程的質量認定等級,對存在的問題要提出書面整改意見,限期進行整改,并按有關標準進行驗收。
4.定期組織包括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參加現場例會,并作好會議記錄,按時填寫施工日志,隱蔽工程驗收必須有監理的簽字,作為驗收資料。
5.負責監督、指導、協調施工現場交叉施工的有序進行,決不允許隨意亂刨、亂砸等危及建筑物安全的野蠻施工行為。
6.當發現施工質量和安全存在問題時,必須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五、積極參與設計變更洽商,對涉及設計圖紙的修改、變更要有監理、施工、甲方代表、基建辦主任的簽字,確認后方可實施。重大的修改、變更要上報校領導審批。
六、涉及圖紙的修改、變更,要督促設計單位按時修改、完善,做到及時準確,不能影響正常施工。
七、審核簽署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進度款報審表,對工程進度撥款,要會同監理認定已完工程質量合格或質量問題已處理完畢,然后簽字上報,經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再辦理撥款手續。
八、對監理公司、施工項目經理部的現場監督、管理要積極配合,提出問題要講究方式方法,嚴格管理的同時要加強服務意識。根據施工進度需要,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及人員現場審驗的各道工序。
九、協調、組織竣工驗收,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初驗,向主管部門提出竣工報告,并報送相關的竣工圖紙及資料。
十、保管好工程相關文件材料,不得丟失、毀損;工程完工后向有關部門移交文件材料,并將有關移交手續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