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3年發布Itunes的時候,恐怕連喬布斯本人都不曾想到,10年后這個數字音樂在線銷售平臺一年的銷售額達到了接近70億美元,改變了一代人獲取和分享音樂的方式。在Itunes迅猛發展的背后,折射的是音樂從最初的黑膠,到后來的磁帶和CD,再到后來的數字化這種載體的變遷過程,是一部活生生的數字音樂發展史。 從黑膠到數字音樂 從最初的黑膠唱片發展到如今的數字音樂,音樂的載體主要經歷了黑膠唱片、磁帶、CD和數字音樂四個階段。而不同載體的變遷史,代表的是背后整個音樂產業,以及無數相關企業的興衰史。 黑膠唱片作為最早出現的音樂載體,其實并未得到過大規模的流行。早在1921年,贏過留聲機公司Gramophone Company便在倫敦開張了首家HMV門店,銷售留聲機唱片。盡管黑膠唱片具有保真度高、臨場氛圍好等諸多優點,但是播放設備笨重、單碟容量低等特點注定其只能成為小圈子的玩物,并未成為主流大眾的音樂播放載體。 1963年,荷蘭的飛利浦公司研制成功全球首盤盒式磁帶,為音樂播放設備大規模流行帶來了真正的轉機。和黑膠唱片相比,磁帶的容量更大,體積可以做到更小,是一種更加理想的音樂儲存介質。因此一經推出,磁帶便迅速取代黑膠成為最主流的音樂存儲載體,在全世界各個國家得到廣泛的應用。 提到磁帶,不得不提的一家公司便是索尼。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索尼推出Walkman系列便攜式隨聲聽,短時間內風靡全球,一度成為音樂播放設備的代名詞。在Walkman的推動下,音樂磁帶的銷售也開始取代密紋唱片,帶動相關市場迅猛發展。 CD的出現將音樂載體的變遷史又推進到下一個階段。和磁帶不同,CD是以數字化的形式儲存音樂,因為更高的存儲密度、更優質穩定的音質,CD迅速取代磁帶成為追求品質人群的首選。越來越多的唱片公司選擇將CD作為音樂的載體,合適的體積也讓它在運輸、售賣上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可以說,CD的出現推動著唱片工業的發展,也是迄今為止應用最為廣泛、銷量最高的音樂載體。就算在今天,各種大大小小的CD唱片店、打口碟攤檔仍然遍布城市的大街小巷,聚集了眾多音樂愛好人士的光顧。 CD的出現為迄今為止最新的一次音樂載體變革買下了伏筆。從本質上來說,CD已經是一種數字化的存儲介質。和磁帶不同,它是將音樂轉化為“0”和“1”的數字格式進行存儲。當更多數字音頻壓縮格式以及數據存儲、傳輸技術出現的時候,人們迎來了一場延續至今的數字音樂革命。 90年代初,一個多國小組開發出了MP3格式,這是一種全新的有損數字音頻壓縮格式,能夠在保證足夠音頻質量的同時大大減小存儲體積。MP3的出現為數字音樂的流行和傳播踩下了最后一腳油門,正式拉開了數字音樂革命的帷幕。 和CD相比,MP3能夠提供足夠令大部分人滿意的音質,同時對存儲介質的依賴更小,硬盤、閃存等都可以存儲。而且MP3占用的體積更小,一張CD光盤大概的存儲容量是700M,大概能容納一個小時左右的音樂,但是換成MP3之后播放時長能夠延長數倍。 在MP3的促進下,更多形式的數字音頻存儲格式被開發出來,也衍生了眾多體積更小、功能更加強大的便攜隨聲聽設備。但它所帶來的變革性還不局限于此,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因為數字音樂的“非物質化”特性,音樂的傳播、銷售方式正在從根本上發生變革。 2003年,蘋果公司推出了Itune,能夠為用戶提供在線試聽和音樂購買服務,這個產品的推出,代表著音樂產業正式向數字化時代邁進。頭一次,音樂的銷售和傳遞打破了地域和時間的限制。只要聯通網絡,人們足不出戶就可以購買自己心儀的音樂,傳輸到各種播放設備上。數字音樂便捷、人性化的銷售方式讓無數人開始放棄CD和磁帶,蘋果公司的配套產品Ipod銷量節節攀升,取代索尼的Walkman成為新一代隨聲聽的代名詞。 蘋果Itunes和Ipod的出現也代表著一個全新數字音樂時代的到來。 迅猛發展的數字音樂行業 數字音樂一經出現便走上了發展的快車道,改變著整個音樂產業上下游的所有企業。 根據權威機構IFPI的統計,在過去的6年數字音樂保持持續迅猛的發展(見表1),并且在整個音樂行業中的占比也不斷提升。 2013年,全球音樂產業收入為150億美元,其中數字收入59億美元,占比39%。從過去4年的情況來看,全球數字音樂的收入平均增幅高達28%,保持這個增長勢頭的話不出3年數字音樂在全球音樂產業收入中的占比將超過半數,成為主要的收入來源。 而在網絡和音樂產業更為發達的美國,數字音樂在整個產業中的占比已經超過了60%。即使被譽為“實體音樂寶地”的日本,2013年實體音樂銷售也遭遇了16.7的巨大跌幅,數字音樂同樣迅猛發展。 數字音樂在迅猛發展的同時,也給整個音樂產業帶來巨大的變化,傳統的唱片行業正在遭遇猛烈的沖擊,經歷一個涅磐重生的過程。 實體CD的下滑趨勢非常明顯,來自調查機構Nielsen SoundScan的數據顯示,美國實體CD的銷量2013年較2012年相比下跌了14.5%,而在這之前這個數字已經持續下跌了多年。美國并非是唯一實體CD銷量下跌的國家,事實上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包括中國也在經歷同樣的過程。在中國,資深音樂從業者宋柯甚至曾經表示,“唱片已死”。 和實體唱片銷量下滑形成鮮明的對比,中國的數字渠道在過去幾年卻經歷了一個快速發展的過程。到目前為止,中國音樂行業超過70%的收入來自數字渠道,占比高居全球第一。 和以往單純的專輯銷售相比,互聯網時代數字音樂產業的盈利模式正在發生急劇的改變。專輯發售已經不再是唯一甚至不再是主要的盈利渠道。 首先在服務形式上,數字音樂“非物質化”的特性打破了實體CD單一死板的形式,能夠提供更為多元化、個性化的服務。如今,國內眾多公司紛紛推出了自己的音樂客戶端,比如QQ音樂,豆瓣FM、蝦米、多看、酷我等。各家不同的產品也在摸索不同的盈利模式,比如酷我音樂主打“熱點+推薦”,QQ音樂憑借強大的用戶基礎和終端平臺,將電臺進行二次重組進行精準化的推薦服務,蝦米則通過“音樂人頻道”開啟了國內正版化的先河,多米音樂則正在探索“娛樂+設計+UGC”的新型模式。 除此之外,中國的數字音樂正在嘗試更多的盈利方式,比如說和手機彩鈴的合作,付費流媒體點播,付費會員,付費推薦服務,甚至是各種周邊產品的開發等。 除了服務和盈利模式的改變之外,數字音樂也推動著整個產業鏈條的轉型和升級。 在過去,唱片行業呈現的是“扁平化”的結構,唱片公司負責培養歌手,包裝歌手,制造音樂,銷售音樂,在整個產業鏈中占據最主要的地位,也賺取了最大一部分利潤。其中音樂作者、銷售渠道的地位并不重要,甚至可以說是邊緣。 數字音樂給音樂行業帶來最大的改變就是“渠道”在整個產業中的地位被大大增強,甚至取代唱片公司成為最主要的角色。 在過去一個歌手的包裝推廣,以及唱片的制作發行是一個需要較大資金和資源投入的“重”產業,歌手是很難離開唱片公司取得成功的,但是互聯網成為音樂的主流售賣渠道之后,情況在發生改變。 一,眾多數字音樂的平臺都聚集了數千萬的用戶,具有了很大的影響力,它們同樣具備了包裝和推廣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脫離唱片公司自己培養歌手。 二,不少數字音樂平臺都推出了給歌手展現自己、推廣自己的服務。只要你的作品足夠出色,歌手甚至可以通過網絡成名,擺脫了對唱片公司的依賴。在這幾年,越來越多的網絡歌手開始進入我們的視線,甚至進入到主流歌手的行列便是這個道理。 三,實體唱片的銷量逐漸下滑,數字音樂平臺正在成為唱片公司主要的盈利來源,雙方的地位產生了“倒掛”現象。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音樂的版權人、唱片公司、音樂的傳播渠道等整個產業鏈不同角色的重要程度正在重新定位,利益分配也在經歷調整。 在去年,環球、華納等四家國際唱片公司便曾經狀告搜狗、搜狐等提供數字音樂的互聯網公司,從中折射出的正是這種利益再分配過程中產生的糾紛。 數字音樂之殤 雖然保持著快速增長,但數字音樂的前面并非一馬平川,其中版權問題、利益再分配問題便是隱憂。 從一組數字中或許可以看出一斑,2010年中國在線音樂市場營收約為12.64億元,版權人應收6.32億元,實收9900萬元;無線音樂市場營收300億元,版權人應收150億元,實收5.14億元。 數字音樂行業的快速發展,已經逐漸和利益分配的規范化、國家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化逐漸脫節,不斷帶來系列的糾紛。 環球、華納等公司狀告搜狐、搜狗并不是個例,事實上,近幾年每年都能看到唱片公司和數字音樂平臺的法律糾紛問題,其中的核心便是版權和利益分配問題。國家談正版化也談了很多年,出臺了不少相關的法規法案,但是落實到具體版權如何切割,利益如何分配,數字音樂產業行為如何規范仍然是困難重重,路途遙遠。 音樂詞曲作者的利益,唱片公司的利益,數字音樂平臺的利益,這三方既有共同的訴求又存在內在的矛盾,如何處理好三方關系,形成一套良性、合理、可持續的正向激勵措施是每個產業眾人都需要深思的問題,也需要國家相關立法機構的支持。 數字音樂是新興的一個市場,和其他行業一樣,行業的規范化運作,規章制度的完善確實需要一個過程。在保障自身利益的基礎上,每一位從業者或許更需要從行業整體的高度出發,從共贏的角度出發,共同去把蛋糕做大,推動整個數字音樂行業的發展。 來源:http://danan.baijia.baidu.com/article/25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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