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夢龍的生平與性格 馮夢龍(1574—1646),字猶龍,別號很多,重要的有墨憨齋主人、龍子猶、綠天館主人、茂苑野史、詹詹外史、顧曲散人、香月居主人等。 關于馮夢龍的籍貫,歷代文獻記載不同。郁藍生《曲品》、《福寧府志》、《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記載馮夢龍是吳縣人。而朱彝尊《明詩綜》、黃文暘《曲海總目提要》則記載他是長洲人。《蘇州府志》《人物傳》記載馮夢龍是吳縣人,而《藝文志》又記載他是長洲人。這種混亂的記載事出有因。馮夢龍自著《壽寧待志》卷下《官司》中載:“馮夢龍 長洲、吳縣在明代同屬蘇州府管轄,且一府兩縣同治。馮夢龍除外出坐館、做官幾年之外,一生大部分時間是在蘇州度過的,馮夢龍主要的文學作品也是在蘇州創作的。蘇州自古以來就是江南經濟最發達地區,早有“蘇湖熟,天下足”的諺語流傳,由于該地區優越的天然條件,歷代都是朝廷的的糧倉,只要風調雨順,總能五谷豐登。明中葉以后,蘇州的工商業極為繁盛,成為東南沿海地區資本主義生產關系萌芽特征最明顯的地區。蘇州是明代紡織業中心,朝廷在蘇州設織染局,嘉靖時,織染局有機一百七十多張,各色人匠六百余名。民間機戶更是無計其數。萬歷年間,蘇州是“家杼軸而戶纂組”,染坊工人有幾千人。[1]城東長洲縣,“比屋皆工織作,轉貿四方。”[2]這些機戶雇傭織染工人,形成勞動力買賣關系,即所謂“機戶出資,機工出力。”蘇州又是江南地區的商業中心,城內店鋪密布,生意興隆。“金閶一帶,比戶貿易,負郭則牙儈湊集。”[3]商品經濟的發展,市民隊伍的壯大,必然帶來人們思想觀念、行為方式等各方面的變化。趙翼《廿二史札記》載:“明季文苑傳,吳中自祝允明、唐寅輩,才情輕艷,傾動流輩,放誕不羈,每出于名教之外。”從小生活在這一環境中的馮夢龍,受到這種放誕風氣的影響,青年時期也有過一段“逍遙艷冶場,游戲煙花里”[4]的生活,在他早年的著作中,毫不掩飾地記了他與妓女交往的情況。“每見青樓中凡受人私餉,皆以為固然,或酷用,或轉贈,若不甚惜。至自己偶以一扇一帨贈人,故作珍秘,歲月之余,猶詢存否?而癡兒亦遂珍之秘之,什襲藏之。甚則人已去而物存,猶戀戀似有余香者,真可笑已。余少時從狎邪游,得所轉贈詩帨甚多。夫贈詩以帨,本冀留諸篋中,永以為好也。而豈意其旋作長條贈人乎?然則汗巾套子耳,雖扯破可矣。”[5]馮氏說得到轉贈詩帨很多,可見與他往來的妓女不少。在馮氏著作中留下姓名便有十人之多,她們是:侯慧卿、阿圓、董四、馮貞玉、馮喜生、馮愛生、白小樊、來姬、陌花館、王生冬、薛生。 在眾多妓女中,與馮夢龍交往最密、感情最深的要數侯慧卿。侯慧卿是蘇州的一位名妓,色藝雙全,又是一位很有主見的女孩子。馮夢龍在《山歌·多》篇后有這樣一段記載: 余嘗問名妓侯慧卿云:“卿輩閱人多矣,方寸得無亂乎?”曰:“不也。我曹胸中自有考案一張,如捐額外者不論,稍堪屈指,第一第二以至累十,井井有序。他日情或厚薄,亦復升降其間。倘獲奇材,不妨黜陟。即終生結果,視此為圖,不得其上,轉思其次。何亂之有?”余嘆美久之。 馮夢龍與侯慧卿的戀情大約發生在萬歷二十幾年,馮夢龍二十幾歲的時候。這一時間的確定,主要是根據他們失戀的時間來推測的。馮夢龍失侯慧卿之后,寫過一套散曲,題為《怨離詞》(為侯慧卿),其中有這樣的句子:“早知這般恁冤債誰肯惹,被人罵著后生無藉。”“只奈何得少年郎,清清捱著長夜”。“這歇案的相思無了絕,怎當得大半世郁結。”馮夢龍自稱“后生”、“少年郎”,此事當發生在青年時期。還有大半世郁結難當,古人以六十年為一世,大半世應在三十年以上,馮夢龍失侯慧卿應在三十歲之前。 馮夢龍對侯慧卿的感情非常真摯、深沉,這從他失戀后的創作便可以清楚地看出這一點。馮夢龍失慧卿后,寫了大量思念慧卿的詩歌和散曲,現存詩一首、散曲兩套。在史料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文學作品為我們了解馮夢龍的這段感情歷程提供了方便。《太霞新奏》卷七《怨離詞》(為侯慧卿)篇后附錄靜嘯齋的一段評語:“子猶自失慧卿,遂絕青樓之好。有《怨離詩》三十首,同社和者甚多,總名曰《郁陶集》。”《郁陶集》今失傳,《怨離詩》保存下來一首。《掛枝兒》二卷《感恩》篇附記:“余有憶侯慧卿詩三十首,末一章云:詩狂酒癖總休論,病里時時晝掩門。最是一生凄絕處,鴛鴦冢上欲招魂。”從這些記載來看,馮夢龍失慧卿之后,曾大病一場,閉門謝客,專門創作情詞。而且,風流放誕的馮夢龍從此再也不上青樓妓院了,這段戀情改變了馮夢龍的生活習慣和人生態度。在分別一周年紀念日,馮夢龍又作散曲《端二憶別》,思念侯慧卿,請看其中的一支曲子: 蒲休剪,黍莫煎。這些時,不下咽,書齋強自閑消遣,偶閱本《離騷傳》。吊屈原,天不可問,我偏要問天天! 情真意切,如泣如訴,如果沒有真誠的愛戀,決不可能產生如此深沉的作品。 馮夢龍頗受蘇州名妓青睞,究其原因,大約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青年馮夢龍是一個思維敏捷,才情跌宕的風流才子,“早歲才華眾所驚”,[6]決非溢美之詞。二十幾歲便創作了傳奇《雙雄記》與大量散曲詩文,而且多才多藝,牌經、酒令無所不通。“上下數千年,瀾翻廿一史。修詞逼元人,紀事窮纖委。笑罵成文章,燁然散霞綺。”[7]有些事情可能是他中年所為,馮夢龍才華橫溢是毫無疑義的。褚人獲《堅瓠》記載了馮夢龍這樣一件事軼事:“ 馮猶龍先生偶與諸少年會飲,少年自持英俊,傲氣凌人,猶龍覺之。擲色,每人請量,俱云不飲。猶龍飲大觥曰:‘取全色。’連飲數觥曰:‘全色難得,改五子一色。’又飲數觥曰:‘諸兄俱不飲,學生已醉,請用飯。’而別。諸少年銜恨,策曰:做就險令二聯。俟某作東,猶龍居第三位,出以難之,令要花名、人名、回文。曰:‘十姐妹,十姐妹,二八佳人多姐妹,多姐妹,十姐妹。’過盆曰:‘佛見笑,佛見笑,二八佳人開口笑,開口笑,佛見笑。’過猶龍,猶龍曰:‘月月紅,月月紅,二八佳人經水通,經水通,月月紅。’諸少年為自斃,俱三大觥,收令亦無。猶龍曰:‘學生代收之。’曰:‘并頭蓮,并頭蓮,二八佳人共枕眠,共枕眠,并頭蓮。’”一群少年準備好了難度很大的酒令想讓馮夢龍挨罰,沒想到才思敏捷的馮夢龍很快接上,還代為擬作收令,反讓群少受罰。從馮夢龍飲酒的豪俠之氣與酒令的內容來看,此事當發生在馮夢龍的青年時代。 第二,青年馮夢龍是一位極富正義感與同情心的文人。馮夢龍散曲《青樓怨》及傳奇《雙雄記》都是為多情的妓女白小樊而作。《青樓怨序》云:“余友東山劉某與白小樊相善也,已而相違。傾偕余往,道六年別意,淚與聲落,勿勿訂密約而去。去則不復相聞,每瞷小樊,未嘗不哽咽也。世果有李十郎手?為寫此詞。”東山劉某和白小樊都是馮夢龍的明友,兩人相善,白小樊一往情深,而劉某則逢場作戲,馮夢龍見白小樊如此傷心,作《青樓怨》曲,同情白小樊的不幸遭遇,譴責劉某的負心薄情。篇后附記云:“子猶又作《雙雄記》,以白小樊為黃素娘,劉生為劉雙,卒以感動劉生,為小樊脫籍。孰謂文人三寸管無靈也?”馮夢龍將劉某與白小樊的事寫進傳奇《雙雄記》中,最終感動劉某,為白小樊贖身脫籍。此事在青樓一定會傳為美談,馮夢龍當名聲大震。 馮夢龍的這種義舉還有葬名妓馮愛生事。馮夢龍《愛生傳》載其事,愛生十四歲被賣到蘇州馮嫗家做妓女,愛生聰慧美艷,洪飲善謔,一年便名聲大噪。而愛生志厭風塵,有心從良,看上邑子丁仲,丁仲因贖金不足,久拖不成,愛生抑郁成病。老鴇將愛生賣給茸城公子,公子又不甚憐重,而愛生病情加重,公子便將她返還老鴇,不久病死,年僅十九歲。對于愛生的悲劇,馮夢龍給予了深切的同情,記完愛生的遭遇,馮夢龍在傳中寫到:“十四未知名,十九病死,中間衣錦食甘,選勝而游,剪紅浮白,謔浪笑傲于王孫公子之場者,才三四年耳。以生之風調,更得從容旬載,庶幾一遇,可畢此生無憾。即不然而效彼蚩蚩者流,安意風塵而無遠志,則此三四年者,亦可稍占人生萬一之娛。而不幸早慧,洞識青樓風波之惡,故汲汲求事有心人不得,以致銜郁以死。悲夫!”不僅如此,愛生因無墓地,棺材停放郊外不能下葬,馮夢龍聯系愛生生前好友,捐資買墓地,安葬愛生。此事也深受蘇州妓女的好評。 第三,馮夢龍與妓女的交往,與一般文人狎妓并不完全相同。馮夢龍青年時期就開始創作戲曲,搜集整理民歌。而當時的名妓,大多色藝雙全,所謂藝,就是指吹拉彈唱等藝術修養,不少名妓,同時又是優秀的戲曲演員和流行歌曲歌手。馮夢龍與妓女往來,還有共同的藝術追求。馮夢龍的《掛枝兒》、《山歌》中有不少篇章便來源于妓女口中。《掛枝兒》三卷《帳》篇后附記:“琵琶婦阿圓能為新聲,兼善清謳,余所極賞。聞余廣《掛枝兒》刻,詣余請之,亦出此篇贈余,云傳自婁江。其前尚有《訴落山坡羊》,詞頗佳,因附記此。”阿圓知道馮夢龍在搜集掛枝兒,特地將自己得到的一首新掛枝兒《帳》交給馮夢龍,馮氏將它收進集子中并注明來源。 和同時代的其他文人一樣,馮夢龍從小便攻讀四書五經,青年時期開始參加科舉考試。不幸的是,他考到五十七歲,還是個秀才,連個舉人也沒有考中。在后人看來,這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他將一生中的黃金時代獻給了通俗文學事業。在五十七歲之前,他編纂了話本小說“三言”,增補、改訂了章回小說《平妖傳》、《忠義水滸全傳》,搜集、整理了民歌集《掛枝兒》、《山歌》,創作了傳奇《雙雄記》,為我們留下了一大筆珍貴的文學遺產。可對于希望在仕途上有所作為的馮夢龍來說,無疑是太殘酷了。馮夢龍并不是沒有學問,讀讀他編的《情史》、《智囊》、《古今譚概》,便可知道,他閱讀面之廣,在古人中也是少見的。因此,戲曲家沈自晉在《望湖亭》中稱“龍子在多聞”,王挺《挽馮猶龍》說他“上下數千年,瀾翻廿一史”,這些均非溢美之詞。馮夢龍也不是治經不勤,在幾十年的治經生涯中,他寫成《麟經指月》、《春秋衡庫》、《春秋定旨參新編》、《四書指月》等經學著作,成為遠近聞名的經學家。出版家葉昆池說:“自《指月》(指《麟經指月》)既出,海內麟經家人人誦法猶龍先生矣。”[8]好些人通過讀馮夢龍的著作考中了舉人、進士,可馮夢龍還是位老秀才,其內心的苦悶是可想而知的。他的社友韻社第五人在《題古今笑》中說:“韻社諸兄弟抑郁無聊,不堪復讀《離騷》,計惟一笑足以自娛,于是爭以笑尚,推社長子猶為笑宗焉。”馮夢龍的笑,不僅僅是為了自娛,更重要的是要用笑聲來否定丑惡的社會現實,來表明他在社會底層生活中所形成的憤世嫉俗的思想。他在《古今笑自敘》中說得明白:“一笑而富貴假,而驕吝忮求之路絕;一笑而功名假,而含妒毀譽之路絕;一笑而道德亦假,而標榜倡狂之路絕;推之,一笑而子孫眷屬皆假,而經營顧慮之路絕;一笑而山河大地皆假,而背叛侵陵之路絕。”《古今笑》可以這樣看,《笑府》、《廣笑府》也可以作如是觀。《情史》、“三言”雖然藝術形式與風格不同,但精神上卻是相通的。《情史》就是要讓人“無情化有,私情化公。”[9]編“三言”的良苦用心,顯豁地題于書名之中:“喻世”、“警世”、“醒世”。 按照明朝的規定,多次參加鄉試而又一直未能考中舉人的秀才,可以循資出貢,充任雜職小官。馮夢龍考到三、四十歲時,就資歷、名望而論,應該是能出貢了,可他卻遲遲不愿做貢生。明代是一個科舉時代,要想在仕途上有所作為,必須考中舉人、進士,最好是進一甲前三名。而貢生是從鄉試的落榜中根據應試者的文章與資歷選拔出來的,一旦出貢,可以做訓導、教諭等州、縣學官,不再有機會應舉。一般來說,家境尚好、年齡不大的士子是不愿出貢的。 馮夢龍有一篇小說,題目叫《老門生三世報恩》,是“三言”中唯一一篇可以斷定為馮夢龍所作的話本小說,小說虛構了桂林府興安縣鮮于同八歲舉神童,十一歲游庠,超增補廩。可后來時運不濟,屢試不中,直到五十七歲,鬢發蒼白,還是個秀才。就在當年時來運轉,考中舉人,六十一歲考中進士,得選刑部主事,后升臺州知府、浙江巡撫。鮮于同的恩師蒯遇時少年科甲,聲價甚高。此人有個賤老愛少的毛病,也就是他在縣里錄科、鄉試、會試中鬼使神差地三次錄取這位老門生。而鮮于同任官時三次報答蒯遇時知遇之恩。馮夢龍作這篇小說的動機,在入話中說得明白:“大抵功名遲速,莫逃乎命,也有早成,也有晚達。早成者未必有成,晚達者未必不達。不可以年少而自恃,不可以年老而自棄。”而鮮于同的身上卻有馮夢龍自己的影子,至少是他對自己科舉與仕途的一種美好的夢想。鮮于同五十七歲中舉與馮夢龍五十七歲出貢不該是一種偶然的巧合。鮮于同中舉前的經歷與思想與馮夢龍基本相同,他對明代科舉的看法代表了馮夢龍的真實思想:“只是如今是個科目的世界,假如孔夫子不得科第,誰說他胸中才學?若是三家村一個小孩子,粗粗里記得幾篇爛熟時文,遇了個盲試官,亂圈亂點,睡夢里偷得個進士到手,一般有人拜門生,稱老師,譚天說地,誰敢出個題目,將帶紗帽的再考他一考么?不止于此,做官里頭,還有多少不平處,進士官就是個銅打鐵鑄的,撒漫做去,沒人敢說他不字;科貢官兢兢業業,捧了卵子過橋,上司還要尋趁他。”年齡不饒人,崇禎三年,五十七歲的馮夢龍最終還是選擇了出貢,隨后做個一任丹徒訓導,崇禎七年,升至福建壽寧知縣,這年馮夢龍已是六十一歲。 壽寧是一個貧窮而又偏僻的山區小縣,在這種地方很難做出顯著的政績,這也意味著很難有遷升的機會,馮夢龍對此非常明白,他在《壽寧待志》中寫到:“自萬歷庚寅,迄于崇禎甲戌,四十五年間,易令凡十有五。其得量擢而去者,僅兩孝廉耳。他豈盡不肖,為一州五十八縣之下流哉?肘掣于地方,而幅窘于資格,其情亦多有凄憤而不敢控者矣!雖然以勤補缺,以慈輔嚴,以廉代匱,做一分是一分功業,寬一分亦是一分恩惠。若夫升沉明晦,則天也。”更何況馮夢龍還是一個年逾花甲的貢生!盡管這樣,馮夢龍還是認真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為壽寧的老百姓辦了不少實事,《福寧府志》、《壽寧縣志》均將他列入《循吏傳》,稱他“政簡刑清,首尚文學,遇民有恩,待士有禮。”僅從他在壽寧任上親手修纂的《壽寧待志》中所記載的施政活動來看,他確實是一位名副其實的清官。 馮夢龍初到壽寧,見到的是一片破敗景象,城門崩塌、學宮傾圮、百廢待興。馮夢龍便一件件地做,筑城墻,修城門,建譙樓,設司更。然而壽寧貧窮,縣府乏資,一些必備的設施,也沒錢修建,馮夢龍便帶頭捐俸集資,茲舉幾例: 第一,修學宮。“學宮久傾圮,值廖、呂二師尊同事,皆留意作興。適有詳過修學贖鍰二十八金,余益以二十余金,由是堂宇載整,學門重建,移前十余武,遷泮池于內,駕石為梁,獨欞星門朽腐乏大木。適舊吏葉際高,久負憲贖十余金無措,止存山林一區,路稍遠,求售不得,余仍捐俸代輸,伐其木,摹人致之,鳩工斫削。……門外設木屏,以便行者,泮池亦易木橋,朱丹既飾,視昔加煥焉。”[10] 第二,修關廟。“關圣,縣無廟宇,止肖像于東門之橋亭。后三峰寺僧募建小閣于東門外街,迎像供養。然閣止一間,守僧寢室于神像之側,殊為褻瀆。崇禎九年,圖民柳桂八、葉榆二等合詞以請,醵金建祠。卜地于閣之東,為屋五間,中三間立神像,旁以住僧。余亦少佐俸資,幸落成矣。”[11] 第三,建天地壇。“天地、山川、厲壇,想創縣之初,必有屋宇,今廢為榛莽,逢時祭則削草下拜。余謂事神、治民,有司之責,未有不能事神而能治民者。于崇禎八年,已捐俸建屋二進于天地壇。”[12] 作為一個封建社會的官吏,能捐俸資來修公共設施,確實難能可貴。另外,像儀仗庫、黃冊庫、四知堂、名宦祠、朝北倉庫等,均是馮夢龍到任后組織修繕的。 馮夢龍確實是一位勤政愛民的清官,作為知縣,他要征收朝廷攤派的各種賦稅,壽寧是一個貧困的小縣,征收就很困難,而馮氏在任的崇禎后期,又是明朝的多事之秋,要加派名目繁多的銀兩。原本征收的總額為四千八百兩,上交的才一千六百余兩,其馀的本縣存支。馮夢龍任上,上交的就增至三千三百多兩,翻一倍有余,捐助、借扣的還不算。對此,馮夢龍感慨萬千,他說:“所存支幾何?而鋼銀、驛站等費俱在其中。民無馀欠,庫無馀財,欲有司之有為于地方,蓋亦難矣!今將萬歷二十年后加裁之數詳著于后,使覽者知壽民之艱與壽令之苦,冀當路稍垂憐萬一云!”[13]馮夢龍在知縣任上作了一首《催征》詩:“不能天雨粟,未免吏呼門。聚斂非吾術,憂時奉至尊。帶青礱早稻,垂白鬻孤孫。安得烽煙息,敷天頌圣恩。”壽寧老百姓沒米下鍋,得割未黃的早稻應急,失去兒子的老人沒法養活孫子,只能將他賣掉,詩中如實地反映了壽寧百姓生活的艱辛,同時也寫出了作為知縣的詩人不愿意卻又不能不催征的痛苦。 馮夢龍到位日久,熟悉了壽寧的情況,發現最為害民者,為大造黃冊與迎新送舊二事。明朝規定,每十年造黃冊一次,審丁查產,事務繁多。壽寧有二十二圖,二百二十甲,而甲長不諳攢造,須雇人承辦,而承辦之人趁機敲詐,費一開十,本一利二。壽寧每次縣令離任到任,送迎之人多至百余人,少則幾十人,均需公費接待。每更一官,則修理衙門一次。衙門所備床屏、桌椅、廚柜之類,全得重新備辦。而離任之時,這些家具用品則被隨便送人,甚至連窗槅也被衙門人搬走。這些費用均攤派到百姓頭上,有窮民典妻賣子猶不能償。為此馮夢龍給上司提出合理建議:“卑職目擊斯苦,思為振救,議責成二十二圖各甲人戶,照依家冊造成細冊,各有應攤、應收,不時改定。至后輪大造,只須審丁,不煩查產,已審大半工程。再諭圖民必須擇慣造之人方許包承,既出工食、謝犒,倘有遲誤差錯,皆包造之人任之,不使派及圖民,如此則總書、算手皆視為切膚干紀,不至于駁罰之多。而二十二圖之困,或可少甦矣。至于迎送之費,所必不免,偏累見年,亦屬不均。而費無定額,使奸民得恣意科斂,在去任者難言遺愛,在新任者先已播毒,甚不安也。合無酌定新任應路費若干,離任應路費若干,畫為定規,通縣均派,竟送本官自行備辦,此外不許需索分毫。在本官費出己手,必然自能裁損,而均派通縣,又眾輕易舉,積役庶無所容其染指乎!其本衙裝摺及備辦家伙,卑職預擬于離任之時,造成一冊申報道府,再交付衙官明白。前官所遺,自足充后官之用,稍有不足,補辦幾何?如此而見年之困又可少甦矣。”[14]馮夢龍的出發點就是節省開支,減少浪費,維護百姓利益,充分體現了馮夢龍簡政輕賦,與民休養生息的思想。 壽寧鬧虎災,傷一百多人,咬死豬犬無數。馮夢龍了解到平溪有位姓周的工匠,會設陷阱捕虎。“其制如小屋一間,分為三直,內外壯欞,閉羊左右以餌虎,空其中設機焉。觸之則兩閘俱下,虎困而吼,眾乃起而斃之。”[15]馮氏捐俸在老虎出沒處造幾處陷阱,半年間,連殺三虎,從此絕跡。在捕虎的過程中,馮夢龍多次親臨現場,他把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重要地位。 壽寧窮鄉僻壤,也保存一些惡劣的風俗習慣。該地重男輕女,有生女者,不是溺死,就是遺棄。馮夢龍為設厲禁,又捐俸獎償收養棄嬰者,此風頓息。《壽寧待志》收錄一篇《禁溺女告示》,寫得非常別致,考慮到讀者都是一些文化水平不高的百姓,他用了自己擅長的白話,現錄存以供欣賞: 壽寧縣正堂馮,以嚴禁淹女以懲薄俗事:訪得壽民生女多不肯留養,即時淹死,或拋棄路途,不知是何緣故?是何心腸?一般十月懷胎,吃盡辛苦,不訪男女,總是骨血,何忍淹棄?為父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妻從何而來?為母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身從何而活?況且生男未必孝順,生女未必忤逆。若是有家的,收養此女,何損家財?若是無家的,收養此女,到八九歲過繼人家,也值銀數兩,不曾負你懷抱之恩。如今好善的百姓,畜生還怕殺害,況且活活一條性命,置之死地,你心何安?今后,各鄉、各堡但有生女不肯留養,欲行淹殺或拋棄者,許兩鄰舉首,本縣拿男子重責三十,枷號一月,首人賞五錢。如容隱不報,他人舉發,兩鄰同罪。或者他故必不能留,該圖呈明,許托別家有奶者抱養。其抱養之家,本縣量給銀三錢,以旌其善。仍給照,養大之后,不許本生父母來認。每月朔望,鄉頭結狀中并入“本鄉并無淹女”等語。事關風俗,毋視泛常,須至示者。 告示中明令嚴禁溺殺、拋棄女嬰,有膽敢違抗者,重責三十,枷號一月,兩鄰隱瞞不報者,以同罪懲罰,抱養女嬰者,償銀三錢,鄉首匯報,必須有本鄉是否溺女內容。現代人完全可以從中挑出諸如人治、株連等封建弊政,但他采取這些措施的目的與效果——保護女嬰的生存權,是誰也無法否定的。 壽寧人“信巫不信醫,每病必召巫師迎神,鄰人竟以鑼鼓相助,謂之‘打尪’,猶云‘驅祟’。皆饜酒肉于病家,不打尪則鄰人寂寞,輒謗為薄。當打尪時,或舉家競觀,病人骨冷而猶未知者。”[16]真是巫術害死人。馮夢龍明文禁止打尪,捐俸買藥給病人治病。信巫之風才有所改變。 由于經濟落后,壽寧教育也不發達。“學校雖設,讀書者少。自設縣至今,科舉斬然。經書而外,典籍寥寥,書賈亦絕無至者。父兄教子弟以成篇為能,以游泮為足,以食餼為至。”[17]后來連學宮也倒塌了。馮夢龍到任之后,捐款重修學宮。作為經學家的馮夢龍,專門撰寫《四書指月》,并親自為士子講解,希望他們有進取之志,扭轉壽寧多年來連個舉人也沒考中的落后局面。 綜上所述,馮夢龍確確實實是一位正直清廉、勤政愛民的循吏,深得壽寧百姓愛戴的父母官。 崇禎十一年,馮夢龍壽寧知縣任滿,回到家鄉長洲,已是六十五歲的老人。他還是不能忘懷通俗文學事業,剛離任幾年,主要從事戲曲的改訂與評點工作,馮夢龍一生評改戲曲數十種,現存十幾種,大部分應是晚年所為。蘇州青年劇作家畢魏將馮夢龍的小說《老門生三世報恩》改編成傳奇《三報恩》,馮夢龍曾予訂正,并作序推薦。李玉創作了四種傳奇 “一人永占”,其中《人獸關》、《占花魁》是根據“三言”中的小說改編的,馮夢龍對《人獸關》、《永團圓》作了評改,給予了很高的評價。馮夢龍晚年為扶持青年劇作家做了大量的工作。 崇禎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攻陷北京城,崇禎皇帝縊死煤山。四月初,在京官吏與商人陸續逃回江南,馮夢龍得知確切消息,被他稱為“天崩地裂,悲憤莫喻”[18]的甲申之變,徹底攪亂了馮夢龍寧靜的晚年生活。四月,民族敗類吳三桂領清兵入關,李自成兵敗被迫撤出北京。五月朔,清睿親王多爾袞率兵進入北京。同日,明福王朱由崧由馬士英等擁至南京謁陵,越二日稱監國,又十一日即皇帝位,改明年為弘光元年。密切關注時局發展的馮夢龍,再也坐不住了,作為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他已不能上抗清前線一刀一槍的廝殺,作為一位文人,他要用自己手中的筆,為抗清復明而吶喊助威。 就在崇禎十七年,馮夢龍非常及時地編刊了《甲申紀事》,該書收有馮夢龍所作《甲申紀聞》、《紳志略》、《錢議法》等文章及江南文人關于戰事的紀錄、南明官吏的各種奏疏,第一卷便是弘光皇帝的圣諭、圣旨兩道。在序中,馮夢龍動情地寫到:“方今時勢,如御漏稍行江湖中,風波正急,舵師、楫手兢兢業業,協心共濟,猶冀免溺;稍泄玩,必無幸矣!況可袖手而閑詬誶乎?廟堂隱憂,莫大于此!”[19]他呼吁君臣、官兵齊心協力,共赴國難,中興大明。 馮夢龍編《紳志略》,將甲申之變中朝廷命官分辨忠逆,紀錄在案。忠臣分死難諸臣,刑辱諸臣。逆臣有從逆諸臣、出獄從賊。另有幸免諸臣介于二者之間。死難諸臣是指在甲申之變中,或自殺殉國、或戰敗身亡、或被俘遇害。馮夢龍并不一味提倡自殺殉國,他說:“愚謂死者,人臣自了之事,非所以盡職而報國也。……將相大臣,事權在握,安危倚之,如屋有楹,如柱有礎。平時所營何事,乃臨時一無所恃,而僅以捐軀塞責?然則棄此七尺軀,人人可充將相之選乎?”[20]他認為大臣應該盡職盡責,為國分憂,自殺并非報國之正途。另一方面,他又以為,當時“國破君亡,度不能復仇雪恥,除卻一死更無他路。”(同上)死還是比那些貪生怕死者強。他在記錄東閣大學士范景文城破即自縊事之后,特附上一句:“時閣臣濟濟,死者,惟景文一人。”(同上)兵部右侍郎王家彥守得勝門,不屈而死。刑部侍郎孟兆祥守正陽門,賊至而死。這種死死得其所。令人痛心的是,為國捐軀者有限,而從逆附賊者甚眾,馮夢龍所記載的逆臣比忠臣多出好幾倍。他在“從逆諸臣”前加了一篇案語:“《語》云:‘人臣無將,將而必誅。’夫一念之違,且有常刑,況公然拜舞賊庭,污其偽命者乎!所以然者,以貪生怖死之心,用觀風望氣之智,方其茍且圖活,亦迫于勢之無奈。迄乎周旋匪類,反幾幸賊之有成,肝腸既已全易。要領尚保無恙乎?始焉封疆失事,每每及于寬政。馴致諸臣習于茍免,即靦顏從逆。可幸無誅,人心一變至此。當事者不盡破情私,大伸國法,恐人倫從此遂晦也。”(同上)馮夢龍記錄逆臣事跡,其動機一是待明朝復國之后可據此治罪,二是將其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馮夢龍家鄉長洲有一位書生叫許琰,在明亡后殉國,其事跡馮氏所作小傳比較完整:“吳門許文學琰,字玉重。生平敦孝友,割股救親者再。甲申端午,聞神京之變。謂闖黨流言,逢述者輒斥之。已知不誣,欲向貴人求起義不得,號慟求死,自投胥江。值潞藩舟援出,王憐其志,贈以金,不受。至舊徒家一宿,題詩呂仙廟之壁,求環門側,復遇救送歸。家人進餐,先生怒甚,其嚼甌咽之,喉腫。絕粒五日,又作一絕而逝。吳中義焉,私謚曰‘潛忠先生’。”[21]許琰之死在吳中引起極大反響,甲申之難后,多少大臣官吏,茍且偷生,叛國投敵,一介書生許琰,完全可以不死,卻在救國無門的情況,義無反顧地選擇了死,而且死得極為壯烈。許琰臨死之前,作了兩首《絕命詩》,詩中表現了作者死后也要報國殺敵的決心:“一個書生難殺賊,愿為勵鬼效微忠。”馮夢龍對許琰的壯舉極為欽佩,作和詩四首,挽詩四首,小傳一篇。在《甲申紀事》中刻許琰《絕命詩》及時人的和詩、挽詩數十首。馮氏此舉恐怕不只是為了悼念許琰,更重要的是倡導一種忠君愛國的精神,激勵世人為明朝盡忠。 弘光即位之后,馮夢龍作《錢法議》上奏朝廷。奏書寫到:“今天子中興,啟泰弘光之錢,將與日月俱新。主計者能自愛以愛國,必當力矯夙弊,為嘉靖,為萬歷,而不為崇禎。”新皇帝即位,都要鑄新錢,這是關系到朝廷財政、百姓生計的大事,馮氏奏中提出效法古制,興利除弊的主張。且在末尾保證:“行之三年,而司農猶蹙額患貧不能復二宗富庶之舊者,臣請服妄言之誅。”弘光還來不及考慮鑄錢事宜就完蛋了。 弘光元年(1645)亦即隆武元年正月,馮夢龍最后一次遠游,出游路線是經吳江、湖州,到杭州、紹興、臺州。這次出游決不是游山玩水,國難當頭,一直要為國分憂的馮夢龍沒有這份閑心。也非逃避戰亂,馮夢龍出游在正月,清兵是四月破揚州,五月入南京,弘光出逃被俘,六月清兵到蘇州。出游時間與蘇州戰亂時間不一致。從馮夢龍出游路線及所作所為來看,他此次出游顯然與明朝大業有關。 馮夢龍之所以遠走臺州,是因為臺州有一支重要的抗清力量,即魯王朱以海。朱以海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十世孫,被封在山東兗州。李自成攻破北京后,他南逃到浙江,住在臺州。南京淪陷后,浙中南明官員及士大夫方國安、張煌言,于弘光元年閏六月在紹興擁立魯王監國。魯王軍后來一度打過錢塘,攻克被清軍占領的州縣,可見有一定的實力。明朝忠臣馮夢龍,此時已到了病急亂投醫的程度,只要誰打明朝的旗號,他都擁護,只要誰愿抗清,他都贊成,馮夢龍到臺州大約就為此事,是否與魯王取得聯系不得而知。 馮夢龍在南游途中,還編撰了鼓勵抗清的最后一本書《中興偉略》。如果說去年馮夢龍編《甲申紀事》,主要目標還是平寇復仇,他在《中興實錄敘》中寫到:“今新天子神圣在御,有臥薪雪恥之誠;諸公卿負荷方新,有投袂滅賊之志。恩詔一頒,士民感泣。商盤再奠,漢鼎重光。……如此而賊不平,亂不彌,未之有也!余草莽老臣,撫心世道,非一日矣。猶望以馀年及睹太平,故因里人輯時事為中興書,而略述所懷如此。”強調的是滅賊雪恥。在南京陷落之后,馮夢龍編撰《中興偉略》目標非常明確地定在抗清復明。他在引言中說:“《中興偉略》者,為南北變故而輯也。我太祖高皇帝逐胡清華,三百年來文治日久,武備廢弛,官軍眼眼相覷,貪生怕死,是以致虜寇兩犯神京,震驚皇陵,莫大之慘,莫大之冤,恨不咀其肉而灰其魂也。”“閩中南安鄭伯芝龍,同諸故老元勛朱公繼祚,黃公道周等恭迓唐王監國,固守閩廣一隅,詔諭彰明,招賢納士,待天下之清,協扶幼主中興大務,恢復大明不朽之基業,在茲舉矣。”書中所收《判虜奇策》,馮氏總結了屢敗于后金的原因,在于“無善將將者,則將不知兵;無善將兵者,則兵必不能戰。”他提出:“自愚觀之,奴虜雖強,吾有人則可敵也。吾有知兵之人,則可與戰也。……勝負之數不在兵,在將兵之人,在將將能知兵之人。豈待言哉!”強調將才、帥才的重要作用。另外,馮夢龍提出,在虜強我弱的情況下,要鼓舞我軍士氣,消磨敵軍銳氣。“吾故欲與虜戰,則必先壓其沖突之勢,使不吾畏。欲壓其沖突之勢,則莫若制奔云之車。”奔云之車為何物,馮氏未作解釋,他以為此法可以阻擋清兵的進攻,給我軍以喘息休整的機會,“迨天下稍平,物力稍寬,方將出塞數千里,撼長白之山,翻混同之江,犁虜庭,殄滅無遺育,為天下萬民復仇焉,此誠今日制虜之良法也。”[22]我們不能據此便認為馮夢龍對抗清充滿必勝信心,至少應該肯定馮夢龍的美好愿望與動機。 隆武元年冬或次年春,馮夢龍可能是健康方面的原因,回到家鄉蘇州,隆武二年夏,含恨離開了人世。馮夢龍的朋友沈自明在《重定南詞全譜凡例續紀》中透露了馮氏去世的時間:“甲申冬杪,子猶送安撫祁公,至江城,即諄諄以修譜促予,予唯唯。越春初,子猶為苕溪、武林游,道經垂虹言別,杯酒盤桓,連宵話榻,兩夜不知倦也。別時,與予為十旬之約。不意鼙鼓動地,逃竄經年,想望故人,鱗鴻杳絕,迨至山頭,友人為余言,馮先生已騎箕尾云。予大驚惋,即欲一致生芻往哭,而以展轉流離,時作獐狂鼠竄,未能行也。”[23]馮夢龍隆武元年春往吳興、杭州時,途經吳江,見過沈自明,且有十旬之約,即計劃十月份回來。不料清兵南下,蘇州一帶戰火紛飛,沈自明躲避戰亂,居無定所,十旬之約未能實現。隆武二年夏僑寓山居,得到馮夢龍已去世的噩耗。吳江、蘇州相距不遠,馮夢龍去世大約就在隆武二年(1646年)夏。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從蘇州到臺州,往返數千里,兩京先后落陷致使馮夢龍心情非常郁悶,沿途還要編撰書稿、宣傳抗清,悲憤、勞累,奪去了這位古稀老人的生命。 [1]參見《神宗萬歷實錄》卷三六一。 [2]嘉靖《吳邑志》卷一四《土產》。 [3]嘉靖《吳邑志》卷一0《風俗》。 [4]王挺《挽馮猶龍》,《馮夢龍集》第11頁,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 [5]《掛枝兒》“隙部五卷”《扯汗巾》附記,《馮夢龍全集》第18卷,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年。 [6]文從簡《贊馮猶龍》,《馮夢龍集》第9頁,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 [8]《春秋衡庫》梓行附白,《春秋衡庫》,明刊本。 [7]王挺《挽馮猶龍》,《馮夢龍集》第11頁,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 [9]《情史序》,《馮夢龍全集》第7卷,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年。 [10]《壽寧待志》卷上《學宮》,《馮夢龍全集》第17卷,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年。 [11][12]《壽寧待志》卷上《香火》,《馮夢龍全集》第17卷,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年。 [13]《壽寧待志》卷上《賦稅》,《馮夢龍全集》第17卷,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年。 [14]《壽寧待志》卷下《里役》,《馮夢龍全集》第17卷,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年。 [15]《壽寧待志》卷下《虎暴》,《馮夢龍全集》第17卷,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年。 [16][17]《壽寧待志》卷上《風俗》,《馮夢龍全集》第17卷,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年。 [18][19]《甲申紀事敘》,《馮夢龍全集》第17卷,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年。 [20]《甲申紀事》第二卷《紳略志》,《馮夢龍全集》第17卷,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年。 [21]《和韻二首序》,《甲申紀事》第十三卷,《馮夢龍全集》第17卷,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年。 [22]《中興偉略》第13頁,《馮夢龍全集》第17卷,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年。 [23]《南詞新譜》,北京市中國書店1985年影印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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