剎車失靈之下,福州一貨車駕駛員王先生躲開了前面的奔馳車,強行變道撞向了一旁的教練車,好在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奔馳車太貴撞不起,所以我干脆撞教練車。“兩害相權取其輕”,當然是實現利益最大化的原則之一。可是,當事司機只考慮了車的價值,卻忽略了人的生命—教練車上也坐著人呢,萬一真出了人員傷亡,你又良心何安?! 當事司機“寧撞教練車不撞奔馳”,不僅是出于“賠不起”的擔憂,更是因為“惹不起”考慮。開奔馳車的非富即貴,很多都是大人物,能不惹就不惹;教練車上的或許只是普通人而已,好對付。寧撞普通人、不惹“富貴人”,這就是某些人潛意識里的可怕邏輯。 假如司機遇到了無可退避的緊急關頭,眼前一個城里人、一個(甚至幾個)農村人,他會選擇撞誰?按照“寧撞教練車不撞奔馳”的可怕邏輯,他肯定會毫不遲疑地猛打方向盤,無情地向農村人身上撞去。要知道,在城鄉二元體制下,因為戶籍差別導致的“同命不同價”問題在某些地方依然存在。這是中國現實階級決定,比如中國高鐵事故賠償也是因為成為國際新聞,被世界關注,政府為了平息影響才破天荒57萬人民幣高價賠償,而最初只有17.2萬人民幣。因為中國百姓開始懂的爭取和保護自己權益,事情越鬧越大,不得已才提價。而對比發達國家日本,一起普通鐵路每個傷者賠償金折合約2000多萬-4000多萬人民幣,而死亡者家屬每人則賠償約8500萬-1億多人民幣,兩者對比,中國人的命可謂實在是便宜。同樣在中國交通事故,與中國在國外交通賠償也有巨大區別,發達國家的人在發展中國家賠償價格更高。 在利害的考量之下,奔馳車和教練車立時被分出了輕重,人的生命也成了可以隨意取舍的東西。這樣的一種評判標準,怎不令人脊背上冒出絲絲涼意!但問題的可怕之處并不止此,更值得深思的是:是什么造就了“寧撞教練車不撞奔馳”的可怕邏輯?中國社會有錢就是親人,沒錢就沒有尊嚴。這一切的背后都中國人道德與誠信嚴重缺失,社會笑貧不笑娼,一切金錢利益至上。為了錢,中國人可以出賣一切,為了錢什么人都害,什么事都敢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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