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靖國神社供奉的14個二戰甲級戰犯
1.東條英機——日本法西斯統治集團魁首,侵蘇戰爭、侵華戰爭和太平洋戰爭主要決策者之一。1935年東條英機任日本關東軍憲兵司令官,在“強化治安”的名義下,以“剃刀效率”大批逮捕和屠殺中國東北抗日軍民。1941年10月,東條英機任內閣首相兼陸軍大臣等軍政要職,大搞“東條獨裁”,對內強化法西斯統治,對外擴大侵略戰爭。1945年9月,東條英機作為日本頭號戰犯被捕,后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絞刑。
![]() 2.土肥原賢二——是靖國神社供奉的甲級戰犯之一。從1913年開始,他在中國長達30余年的間諜特務生涯中,竭力從事分裂中國、侵略中國的罪惡活動。1948年11月12日,土肥原賢二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絞刑,12月23日在東京巢鴨監獄執行。
![]() 3.松井石根——日本陸軍大將。1937年08月松井任侵華日軍華中方面軍司令官兼上海派遣軍司令官。日軍占領南京后,制造了慘絕人寰、震驚世界的南京大屠殺。被屠殺的中國軍民達30萬以上。日軍還對南京進行了大搶劫、大縱火,歷史名城被毀三分之一,財產損失不計其數。1948年11月12日,他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絞刑,12月23日在東京巢鴨監獄執行。
![]() 4.木村兵太郎——身為日本陸軍大將,曾經長期在日本陸軍從事野戰兵器裝備的開發與研制,是日本陸軍的“炮兵專家”。1939年3月木村兵太郎被任命為侵華日軍第32師團師團長。1939年4月他率領8000多名日軍對中國魯南抗日根據地進行掃蕩,命令士兵對手無寸鐵的中國老百姓進行血腥屠殺。1944年,木村兵太郎在日軍面臨全面潰退時被派任駐緬甸方面軍司令官,并制造了仰光大屠殺。日本投降后木村兵太郎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絞刑。
![]() 5.廣田弘毅——日本前外務大臣,是唯一被絞死的文官甲級戰犯。1936年1月,他發表了企圖吞并中國,將中國置于日本控制下的“廣田三原則”。1936年3月出任內閣總理大臣,1937年初參與日本帝國主義發動全面侵華戰爭的決策,是發動對華全面侵略戰爭的主謀之一。
![]() 6.板垣征四郎——參與策劃“九·一八”事變的日本陸軍大將,曾任駐華日軍參謀,長期在昆明、武漢、沈陽等地進行陰謀活動。1934年,他出任關東軍副參謀長,制造內蒙古“獨立”和綏遠事件。1939年到1941年,板垣征四郎到中國出任日本派遣軍總參謀長,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后,他帶領所屬部隊參加太平洋戰爭。1948年12月23日,板垣征四郎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處以絞刑。
![]() 7.武藤章——1937年擔任侵華日軍華中方面軍副參謀長,12月協助松井石根攻占南京,是制造南京大屠殺的主謀之一。1942年至1945年,武藤章先后任駐蘇門答臘日軍第二守備師團長等職。在這期間,他對當地的平民進行屠殺,制造了“馬尼拉大慘案”。戰后,他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絞刑。
![]() 8.松岡洋右——1900年畢業于美國俄勒岡大學,從1904年起進入日本外務省,歷任日本駐中國、美國等國的外交官。松岡洋右在“九·一八”事變前多次擔任日本駐中國領事,竭力鼓吹“滿蒙是日本的生命線”“日本確保和死守滿蒙生命線當然是天經地義,無可非議的”,為日本侵華大造輿論。“九·一八”事變后作為日本駐國際聯盟首席代表,為日本入侵中國東北辯護。1945年日本投降后,他作為甲級戰犯接受審判,1946年病死。
![]() 9.永野修身——偷襲珍珠港的下令者,曾任日本海軍大將。“9.18”事變爆發后他下令在上海制造了“1.28”事變,造成中國軍民傷亡3.4萬多人,60萬人無家可歸。1941年12月他簽署了偷襲美國珍珠港的作戰命令。1946年5月3日,他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為甲級戰犯。1947年1月5日,他病死在美軍醫院。
![]() 10.白鳥敏夫——1914年進入日本外務省,曾先后在日本駐中國香港、美國和德國等地使館任職。1930年,白鳥敏夫就任外務省的情報部部長。1938年,他就任日本駐意大利大使。在任期間,他向日本政府施加影響,力促日德意三國同盟的結成。1948年,白鳥敏夫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無期徒刑。1949年6月3日,在服刑期間病死。
![]() 11.平沼騏一郎——他被稱為“日本法西斯教父”。他是日本天皇制司法官僚的總代表,天皇的狂熱追隨者和布道師。他所創立的專制主義思想理論和專制主義司法制度,為日本軍國主義勢力的發展,提供了理論依據與制度保障。日本投降后,他于1948年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無期徒刑,1952年病死。
![]() 12.小磯國昭——1942年出任駐朝鮮軍司令官。他在朝鮮大力推行奴化教育,宣傳朝鮮人與日本人同根同族,愚弄朝鮮民眾,殘酷鎮壓朝鮮人民的反抗行動。1944年07月,小磯國昭繼東條英機之后出任首相。在內外交迫中,他于1945年辭去首相職務。戰后,小磯國昭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無期徒刑,1950年在獄中病死。
![]() 13. 梅津美治郎——作為一名日本的陸軍上將,他曾迫使國民黨政府同他簽訂了有損中國主權的《何梅協定》,攫取了河北和平津地區的大部主權。1939年至1944年06月,擔任關東軍司令官的梅津美治郎在中國東北實行殘酷的殖民統治。1948年11月12日,他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無期徒刑,1949年病死。
![]() 14.東鄉茂德——他于1941年10月至1942年09月,任東條英機內閣的外務大臣兼拓務大臣,參加太平洋戰爭的籌劃和準備。太平洋戰爭爆發后,他曾與其他閣僚合作指導太平洋戰爭及對華戰爭。1948年11月12日,他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有期徒刑20年。1950年7月,于服刑期間病死于駐日美軍陸軍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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