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想在地上建設天堂的人,都將人間變成了地獄。……中國改革開放以來,依法治國之路離民眾的期待越來越遠……”摘自陳忠林教授《如何讓法學不成為謊言?》。 第一時間讀到教授大作,就有寫讀后感的沖動。但,生怕沒有深刻領會該文的主旨,擔心因理解偏差而引起教授的誤解,盡管反復恭讀,仍遲遲沒有動筆。恰好今日偷閑,霧霾散盡,趁著斜陽入窗和寫作的沖動,筆耕佳境來時,就隨思一錄了。 這是一位法學家對如何實現法治的深邃思考。教授文短,思想深刻悠長。對于該文思想,任何形式的總結都可能偏離其原意。橫看成嶺側成峰,讓他的思想在原作的字里行間,若潺潺溪流,潤悠悠歲月吧。 這種思想有一種隱憂。 這種隱憂,猶如在山谷震響的巨鐘,盡管遙遠,但卻穿透時空,振聾發聵;又如曠野悠揚的長笛,總能引人入勝:清晰、明朗、干脆?!拔艺J為,學法律的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以歪曲法律的方式來維護‘正義’!”這種隱憂的表達方式,盡管婉轉但不失直接,符合教授的性格! 法律人,當然關心法治。 文章開篇由古今中外的法學家共有的法治夢想而開題:“由高明的法學家與高明的政治家一起制定出一部良法,然后昭示天下,讓老百姓們都懂法,要求官吏們都嚴格司法、執法,社會矛盾就會因此化解,天下就會由此太平。”然而,這種夢想是單純而又幼稚的。因為“除精神病人外,任何人都不可能會想到要先學習法律,然后用具體的法律規定來規范自己的日常生活?!?/span> 單純而幼稚的夢想不得不面對復雜而具體的社會現實。這種夢想實現的前提是,必先將除了精神病外的所有公民都培養成能順利通過司法考試的法學奇才,然后,才可以在社會中實現法的規制。或者說,這也僅是一廂情愿式的法治夢想。 或許,限于篇幅,教授沒有展開實然法與應然法的理論分野。應然法賦予了法律美好的德性,使得法律成為人間公正、公平、正當、自由的體現。使得法律不僅約束人的外在行為,而且直指人的內心。這在《德主刑輔:依法治國之魂》中有體現:“國家的法治建設必須堅持以維護社會基本道德為目的,必須堅持法律規定應以基本道德要求的具體化、規則化、制度化為內容,絕不應容許制定(與)社會基本道德要求明顯相悖的法律,絕不容許法律的理解、適用得出與社會基本道德明顯相悖的結論。”法律,應然。 法律實證主義的分析法學思想,主張法律與道德相分離,認為法學僅僅是研究"法"是什么,而無須關注法“應當是”什么。認為法是權力的體現,分析法學堅持道德與法律相分離,抨擊“惡法非法”的觀點。 法律到底應該是一種什么樣的狀態,并不是一種純粹理論的的爭論,而是與社會的發展過程不可分開。當然地反映著法體現誰的意志,并由誰來主導法治的延伸問題;必然反映制定者的意志和所處社會的客觀規律。人類所共有的普遍性價值、道德觀念,也必然在法律中有所反映。應然法與實然法之爭,其實是一種歷史觀和世界觀的不同。 上一篇:遲來的讀書札記之《額爾古納河右岸》 下一篇:歸去來兮——讀嚴歌苓《陸犯焉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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