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按照與依據、根據的辨析 蔣賢錚 (2012年2月6日) 在法律文書寫作中,適用某一部法律法規,用什么介詞修飾,法官各顯神通。如解決不動產登記效力問題時,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之規定的適用,所見到的判決既有使用依照、按照,也有使用根據、依據。這種情形下,一般不使用參照,只有在適用規章、規范性文件時才使用,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可以在裁判文書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回避了參照的使用,創設了模糊的引用。在依照、按照、根據、依據四個詞語中,按照詞義的相近性,可以分為依照、按照與根據、依據兩組。 據《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首先,依照與按照有異同。其中,依照是指表示遵循某種標準行事或用以引出行為的依據,多見于書面語。按照就是依照、根據的意思,按照與依照可以互用,但按照多用于口頭語,而且其后面的搭配詞一般是“...的要求”,如按照領導說的要求;按照客觀規律發展的要求。而依照后面的搭配詞一般是“...的規定”,如依照《婚姻法》的規定。 其次,根據與依據也有異同。根據是指把某種事物作為結論的前提或語言行動的基礎,或作為根據的事物。而依據是指把某種事物作為依托或根據,或作為根據或依托的事物。根據和依據都是對某種事物作出結論的前提或語言行動的基礎、出處、來源,都可以作為名詞使用,有相通之處,容易通用,但兩者之間也有區別。依據是語言行動的前提,后面一般跟隨法律條款,如依據交通管制的規定,周一到周三可以開私家車。根據只是語言行動的參考而已,使用起來隨便得多,根據既可以是事、物,也可以是話語,如根據氣象臺的預報,明天要下雨。依據比根據更正規、準確。 綜上,筆者理解為,依照與依據相近,而按照與根據相近。依照比依據正規;按照比根據正規。 適用法律法規時使用哪個介詞修飾,既要考慮案件的事實,又要解讀法律法規的內容,同時考慮案件事實與法律法規的結合程度。比如,當事人惡意串通,為損害他人利益而簽訂的買賣合同,判定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對此有明確、具體的規定,法律條文與案件事實達到無縫銜接的程度,可直接作為法律依據,在引用該法條時,使用依照比起按照、根據、依據等詞語來說,更加準確。而有的案件中的具體問題,法律法規雖有規定但不完善,或適用該規定對該問題作出認定時,仍會有不同的甚至相反的理解,法律條文與案件事實的結合程度屬有縫銜接,在引用此類法條時,使用根據比依據更合適,如果使用依據又比依照更準確。 (作者單位: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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