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是中國古代宮中專供皇帝、君主及其家族役使的官員。由于他們在入宮之前就會被閹割后失去性能力,所以我們通常稱之為“太監”或者“公公”。 雖然宦官已被閹割,可在唐朝,宦官是被允許娶妻生子。可以說,唐朝宦官娶妻生子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大家都習以為常了。杜文玉《唐代宦官婚姻及其內部結構》一文統計,唐代娶妻的宦官,五品以上的高層宦官占49.3%,六品以下的中下級宦官占50.7%,有的甚至不止一個妻子。 唐玄宗時期,有一個宦官叫高力士,對,就是大詩人李白讓他給自己脫靴的那位。高力士曾協助唐玄宗平定韋皇后和太平公主之亂,立下功勞,深得玄宗寵信,后官至驃騎大將軍、進封渤海郡公。 高力士就娶過妻子,即一位低級文書呂玄晤的女兒。據稱,高力士這位妻子長得還很漂亮。《新唐書》說:“女國姝,力士娶之。”“國姝”就是天姿國色的意思。這樣看來,高力士娶的妻子堪稱唐朝的“國花”。 唐肅宗時期一位叫李輔國的宦官,也娶過妻子。他最初是高力士首席的仆役,因為粗通文墨,調到東宮侍奉太子李亨。“安史之亂”后,李輔國輔佐太子稱帝,立下大功一件,因此飛黃騰達。 唐肅宗不但升李輔國做官,還親自做媒,將前吏部侍郎元希聲的侄子元擢之女嫁給這位宦官。李輔國娶下的這位妻子容貌如何,我們很難考證,但她的出身不簡單。因為,元氏家族曾是北魏士族中的“首姓”,作為一名宦官,能夠娶到這樣的大家閨秀,做夢都要笑醒的。 不過,雖然唐朝宦官娶妻成風,但畢竟他們是閹割過的男人,他們的妻子注定只是一種擺設。這就意味著,一旦嫁給宦官,這些女子就守起了活寡。紅杏出墻,便是一部分宦官妻子的選擇。 唐朝有一位叫繆賢的宦官,他娶了一位叫阿毛的女子為妻。三年后,妻子居然給他生了一個男孩。繆賢心里有數,這一定是別人的功勞。但他也沒有追究,免得再去收養子女。可是,五年后,皇帝下詔大赦天下。這時候,繆賢的鄰居宋玉找上門,稱阿毛生的男孩,是他的骨肉,要繆賢還給他。阿毛呢,卻堅決不承認自己與宋玉有奸情。 那就只好打官司了。 對這樁離奇官司,官府的判決是這樣的。官府認為,繆賢是宦官,沒有生育能力。阿毛生下的孩子,肯定不是他的。宋玉所言,符合情理。本應追究宋玉與阿毛私通之罪,可皇帝大赦天下,私通之罪也就赦免了。阿毛生下的孩子還給其父宋玉。阿毛可以繼續當繆賢的妻子,但應斷絕同宋玉往來。 繆賢原以為撿一個兒子,沒料到養了5年后,還是還給人家了。 上面這些都是真宦官,娶妻相當于擺設。可唐朝還有一位宦官,卻是個有生育能力的假宦官。他就是唐武宗時期的宦官仇士良。他有妻室子女。妻子是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子賓客兼御史大夫胡承恩之女。仇士良的生育功能還很強大,他們結婚后生育了五個兒子。 公元840年10月,仇士良以開府儀同三司的名義,請皇帝封他兒子做官。給事中李忠敏毫不客氣地批駁他:“以開府儀同三司的官階,確實應當封妻蔭子。可是,內謁者監(宦官)是哪里來的兒子呢?” 一席話,說得仇士良臉紅耳赤,又羞又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