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上午9點到11點,本報96345與市司法局、市律師協會合辦的《法律幫幫團》,邀請到了浙江螢火蟲律師事務所主任莘志兵律師在線接聽市民來電。 在兩個小時的熱線接聽中,莘志兵律師接聽了十多位市民來電,為他們解答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難題。 
【市民袁先生來電咨詢:】
前不久我父親出了一場交通事故,被人撞傷,住院10多天,責任認定書認定對方負全責。我父親受傷前一直在一家裝修公司工作,可保險公司理賠時卻說我父親已年滿60周歲,不應該再賠誤工費。那我父親的誤工費能夠得到賠償么?

【市民張女士來電咨詢:】
我和劉某經人介紹認識,2014年2月雙方在劉某家舉行了訂婚儀式。我收到劉某家彩禮錢60000元。訂婚后,我和劉某都去外地工作,平時都是電話聯絡。今年6月份,媒人突然告訴我,劉某覺得和我性格不和,要解除與我的婚約關系,并要我返還彩禮錢。我認為彩禮是劉某自愿贈與,且是劉某提出退婚,不應退還。我想問訂婚后男方毀約,我需要退回彩禮嗎?
【市民焦女士來電咨詢:】 最近我在某網店購買了一件衣服,收到貨以后覺得款式不喜歡,要求退貨。但網店聲稱自己在店鋪頁面上標明不加入七天退貨,請買家自行斟酌等類似字樣,因此不同意退貨。這樣我還能退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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