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的肥西男子陸某撥打新橋機場電話,謊稱一架航班行李內有炸彈。昨日,記者從肥西縣法院獲悉,陸某因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2014年11月20日上午,被告人陸某匿名使用手機,分別于10時35分、10時48分,兩次撥打新橋機場問詢處電話,謊稱即將起飛的合肥飛往廣州的CZ3814航班托運行李內有炸彈。機場隨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對CZ3814航班行李重新安檢,導致該航班延誤約一小時。經檢查,CZ3814航班托運行李內沒有危險品。2014年11月21日,被告人陸某被抓獲歸案,一部海信手機被查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