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起寫作來,我就像個餓著肚子的乞丐,把僅有的饅頭拿出來與朋友們分享。雖然擁有的很少,給的卻多。哈哈,別嫌少又不好就行了……
——閆順利
小說的可讀性強了,可能會影響到文學性。我說可能,但不是絕對。任何人想把可讀性,文學性,思想性協調好都很難做到,想把這三樣同時體現在某篇短小說里就更難了。當代生活節奏快,生存壓力大,接受信息面廣。比如電視,電影,網絡等等,獲得信息更快捷更方便,如果你的小說可讀性太差,讀者肯定不太愿意看。可讀性差的小說也并不是沒人看,比如文學愛好者,專家,某層次的讀者,可能會看,因為他們是抱著欣賞、學習、研究,或者評論的態度去讀的。
至于是寫給專家看,還是寫給普通讀者看,我力挺寫給廣大讀者看。社會在發展,文學也應該發展,更好地服務于大眾。如果一味固守傳統寫法,講究文學純粹化,把文學固守成少數人交流的專用文了,文學就真得很悲哀了。其實,當代很多純文學期刊,以及選刊,也在提倡與強調小說的可讀性,可見可讀性的重要性。那么,小說的可讀性是怎么來的?
1、矛盾,對抗
無須質疑,矛盾、沖突、對抗是增強可讀性最有效的辦法。我們舉個簡單的例子,有兩個女人在巷里站著說話,沒人圍觀。如果兩個女人撕住頭發打起來,會圍上很多人。當然,打架不對,我只是用這個例子說明可讀性。問題是,我們不可能都寫出這種對抗來,有的故事根本沒有這種可能性。比如寫對戀愛的,倆人好得老黏糊,動不動就焊嘴,有對抗有矛盾嗎?當然有。如果讓他們的父母不同意呢?如果讓女方身患絕癥只能活半個月呢?如果明天女的必須嫁給別人呢?也許有人說了,我就寫他們真誠相愛,愛得死去活來,驚天動地。其實這種愛這本身是超越現實的,是愛情的神話,是能夠激發讀者對愛的幻想的,自然也有可讀性。
那么我們寫個養花的老頭,每天面對花草,不讓他跟買花人打架,有沖突與對抗嗎?當然也可以調置進去,可以寫他想讓臭海棠發出茉莉花的香味,不停地嘗試,不停地失敗,可還是在嘗試。有時候沖突并不是人與人的,可以跟自然,跟動物,甚至跟自己沖突。因此不要別說有些故事不可能出現矛盾,沖突,對抗。肯定會有的。任何故事都有對抗都有矛盾點,就像萬物有陰陽,人性有善惡那樣。只要是我們需要根據我們題材的需要去選擇。再說引起可讀性的并不只是矛盾與沖突或對抗,后面我們還會講到。人物之間的沖突不只能增強可讀性,還能更好地塑造人物個性。在沖突中能夠讓人物更加鮮明,更容易揭示他們的性格。人在對抗與競中更容易暴露本性……
2、懸念、秘密
大家都知道懸疑小說、偵探小說、諜戰類的小說可讀性強。說起這樣的小說有些人可能會說,這類小說文學性差,像俗小說。其實這是不對的,麥家的《暗算》不就獲得茅盾文學獎了嗎,雖然不能說,不獲獎的不好,但畢竟證明他的小說,被一向注重文學性與思想性的專家們認可了。懸念、秘密、解密類的小說,同樣也可以寫出文學性思想性來。有人說,我就寫家庭矛盾,沒法兒設置懸念也沒什么秘密。那你可以增強對抗與矛盾。再說讓小說有可讀性的辦法很多,可以找適合你題材的辦法,只要有一種做好就行了。
無論什么樣的題材,都應該引導讀者有興趣讀下去。成功的引導,本身就會產生懸念,也是讀者想知道的秘密。有關懸念,秘密,你可以從武俠類、偵破類的小說或電影中吸取經驗。這些作品一般都是尋找寶藏,寶劍,或者是有本天下無敵的神功拳譜什么的。偵破類的小說,一般首先設置發生大案,圍繞著這個案子的偵破寫下去,帶動著讀者尋找最后的答案。說實在的,這些懸念都很老套了,可是還是在用,因為人活得挺累,需要哄自己,也需要別人來哄。當然,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題材不適合設置這類的懸念,你可以變通地去用。如果不適合,可以找到適合的辦法提高可讀性。下面我還會講到其他辦法。
3、同情、期待
有人說我就寫個老太太收養了三個孤兒,這個沒對抗也沒懸念也沒秘密,你讓我怎么寫出可讀性來。那么你就寫出大家對弱勢的同情,讓大家關注她的命運。比如我們說,老太太收養了三個孤兒,你讓她很窮也沒本事,每天收破爛賣錢養活孩子。這時候有人要來收養,可老太太卻不舍得。讓讀者充分感受到她的善良。她經過痛苦地思考,又把孩子送到收養人家里去了。因為她感到孩子被收養后,會過上好的生活。在離別的時候孩子哭了,在回去的路上她哭了……你可以讓好人不停地遭受不公平,遭遇打擊,讓她的命運悲慘到黃蓮,讓讀者產生同情與不平,從而關注她的命運,期待她能夠揚眉吐氣。你也可以讓很惡的人更惡,無惡不作,囂張到讓讀者牙根兒都癢了,都盼著他得到報應。你可以給很相愛的人,制造很多磨難,就讓他們沒法結婚,就讓他們痛苦,大家同樣會關注這件事情的。有時候寫作在強化某種東西時,可以相對的,寫得極端些,寫透,寫痛,寫到瘋,讓想要達到的效果強烈到震憾……
4、選材,新異
把你的故事放在邊緣地區或陌生的地域里寫,容易有可讀性。沒有這樣的地域,你可以根據題材的需要重新虛擬這樣的地域。也可以虛構人物特別的習性或者體貌特征。人家百年孤獨又長尾巴又什么的不同樣是世界名著。記住,無論是什么樣的虛構,如果不是寫神話小說,是要分清時代感的。千萬別寫當代某村的人,頭上都長梅花鹿樣的角,手上長有八指。這太假。就算你把時間推到兩千年前,也太假了,太假的東西只能當神話小說寫。
當代寫少數民族的,具有特別信仰的,或邊緣地區的小說,很火。火,是因為讀者對那些地域的生活感到新鮮,想知道。比如阿來的《塵埃落定》、《狼圖騰》類的就是發生在草原,讓人看著新鮮。題材新異有,盜墓的,圖騰的,少數民族的,歷史事件的小說。這類的小說所以能夠擁有龐大的讀者群,是因為他們的選材新異。作者為迎合讀者的興趣還創作Q版小說,穿越小說,讓人物遠離自己的生活時代,在更深或未來時代里生存,引起了讀者的興趣。
5、好奇、隱私
每個人都有探秘感,都想知道別人的秘密。這沒什么,人本來就是好奇的動物,我們從小就好奇。如果別人說誰家的新媳婦燒了壺開水,這個不感興趣。如果說誰家的小媳婦尿床了,就感興趣了。我并不是說,你非得創作尿床的小說,這個根據小說里的人物故事的需要,需要尿,就讓她偷著曬曬床單還被人發現了。
揭露名人隱私的,大家都愛看,只是當代名人不讓你寫,寫了會告你,不告你除非寫她們好,寫好就不叫隱私。當然你可以寫古代名人的隱私,這個同樣具有可讀性,同樣擁有大量讀者。但作為小說創作,我們不可能老盯著名人去寫,有時候寫的更多的是普通人。其實給普通人設置了隱私同樣會有可讀性。不信你寫個18歲的姑娘跟小伙子同居,走路上還勾肩搭背的,大家議論紛紛,并引起了很多誤會,最后你告訴讀者那是愛打扮成男子的女孩。你寫整座樓的窗子都沒燈亮著,就一家的窗子整夜整夜不滅,大家都在猜測那人是干什么的,后來你讓讀者知道,原來是個拳王,他患有恐懼癥,晚上滅了燈會沒有安全感,會睡不著……
6、興味、引導
把驚天動地的事件寫得驚地動天不叫本事。把很平常的故事寫出可讀性才是能力。要想做到這一點就要創建蘿卜片。錢鐘書的《圍城》里有個小故事,也不知是原創還是引用。他說:“有只驢餓了,騎驢人用竹竿挑著蘿卜片,驢總以為再走一步就能吃到,就不停地走……”當然作者不騎驢,讀者也不驢,讀者是我們的上帝。我說的是你小說里有沒有這樣的興味線,引導線,讓讀者把你的文章看完。
有人說我就寫個修鞋的男人,雙腳殘疾,坐在那兒不動,怎么引導?那你可以寫有雙紅色的女高跟鞋修好了始終沒人來取,平時放在柜子里,沒活的時候,他就拿出來為它擦油……你可寫個十八歲的女生收藏了一枚藍色貝殼視作珍寶,每天睡前都拿出來盯,顯得很深沉。有次家里來了親戚,親戚的小孩動了貝殼,她動手打了孩子。大家肯定想知道這個貝殼的秘密,但你先不告訴讀者,時不時讓女孩拿出來深沉,引讀者的興趣。
有人說我想寫個男人每天去上班,有什么引導。你可以讓他經過個巷子口的時候,每次都會從自行車上下來,目光把整條巷子通一遍。讀者就想肯定是有事的……就在這個的引導下,你寫他干了很多工作,回家是好丈夫好父親,第二天上班他還是在巷口停下看了巷子,到時候候告訴讀者,你應該知道在什么時候告訴他……
一定記住,引導的時候不能埋得太深,深得看不出來,是不會引起讀者興趣的。當然也不能太明顯,太明顯了讓讀者感到做作,會索然無趣。在電影中,如果鏡頭給一個物件兩個特寫,這個物件肯定預示著要有事情發生。在小說中你可以設置特定的語言,物件,動作,多次強調,引起讀者刨根問底的興趣……
7、構架、寫法
一篇很無聊的故事,有人就寫得非常好看,有人寫得讓人看不下去。其實這是寫法的問題。同樣的故事有不同的寫法。比如:“有個女演員連拍幾個電影,感到累很煩,在休息的時候說,你說人活著有什么意思啊,累死累活的,早晚不是死啊。”如果你這么寫呢:“女演員不想活了,她真得不想活了。可她事業很成功,長得還漂亮,有人曾預測說,她明年獲奧斯卡最佳女演員獎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她為什么不想活了,原來她拍了幾部戲累壞了,發牢騷說活著沒意思。她發完牢騷后,接到某個導演的電話,問她有沒有檔期拍電影,她說我有我有我有啊。”其實一個意思,就是寫法不同罷了。這就是所謂的,沒有陳舊的題材,只有陳舊的寫法。
比如愛情小說,寫了幾千年,在古文《上邪》中就驚天動地的山盟海誓,你說還有什么可寫的,不就是男女之間的那點兒事嗎。雖然是兩個人的事,但我們也可以寫成三個人的事,四個人的事。寫成兩男三女,一女三男,或者兩個女人的愛情。每個時代的愛情觀,都會受到經濟與外來文化的影響,從而產生不同的婚戀形式。只要你找到新鮮的角度,同樣會寫出好看的小說。所以,千萬不要說沒東西寫,只是需要你找到新鮮的面或角度而已。
小說的語言有個性,有趣味,也能以提高可讀性,但不能太個性了。小說里的信息量大,也會變成可讀性,因為大家能得到更多的收獲,自然樂意讀。所謂的信息量,有些新作者可能不是很清楚,有很多作家也沒寫出來。比如:有人寫茶壺,能讓讀者知道工藝,歷史,及這個壺曾發生過的故事等等。普通作者就寫不出這樣的息量來。有人寫農村小說,寫出了地域性的民俗、文化,引起了讀者興趣。寫這些東西的時候,一定要圍繞著核心故事寫,不是說隨便就寫,大段大段時插進去,與核心故事融不成塊,還不如不寫呢。
無論寫什么樣的小說,最好少寫跟核心故事無關的事物,就算必須要有的環境與描寫或刻畫,也要找合適的地方寫。比如在內幕揭示之前,在巨大的誘惑下,讀者可以忍受。因為他想知道你營造的結果,會付出時間的。沒有特別的需要不要把描寫、白描、刻畫、心理描等等,單獨分開寫并分得很清楚。好的小說,你看不到單獨大塊的描寫或刻畫,環境依然鮮明,人物形象與性格還是那么生動。因為他把這些東西與人物與故事融合成整體了。
如果你寫短篇小說,記住,開頭的皮別太厚。別說短篇,就長篇也不能在頭里寫很多介紹環境與人物的文字。舉個小例子,你買西瓜,人家給你剜個塞子,你看到沒有多少紅肉都不想買。人家說里面好啊,沙瓤,甜死人。你還是不想買。小說也同樣,在讀者有耐性的時候就要引起他的興趣。否則,后面寫得再好也白寫。
在構思小說前要有意識地加強你的故事性,最好明確地知道你的興味線在哪里,怎么去強調,怎么設置懸念引導讀者。我們不可能把小說構畫成模子,扣出來就是成品。但是你還是應該提前想想興味線的問題。還有,把小說寫得可讀性強,對小說的文學性與思想性就算稍微有點兒影響,但總比讀不下去要好。再說小說有很強的可讀性,本來就是藝術的。
個人的看法是,不妨嘗試著在寫小說前按這樣的順序構思:可讀性——文學性——思想性。行文中要緊密地圍繞核心故事寫,強調出讀者想知道的意向。慎重描寫,最好把讀者不想讀的文字提前去掉,寫了人家也不讀,不白寫了嗎。還有,不要害怕可讀性強會影響藝術性思想性。你創造出了可讀性,本身也是藝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