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新書出版 《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學習讀本 征訂單 為便于學習、貫徹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由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組織參與配套辦法編制工作的專家和執法人員共同編寫了《新<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學習讀本》,目前已由中國環境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本書力圖對配套辦法每一條款的制定背景、主要內容、疑難之處、相關法規鏈接做詳盡描述,并附參考文書和典型案例等資料。便于環境保護部門明確自身職責,及時了解和掌握與新環保法配套的四個辦法,協助企業掌握自身環保責任和義務,幫助公眾領會新法和四個配套辦法精神,增強環保意識和責任感,為法律實施做好準備。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修訂通過了《環境保護法》。新的《環境保護法》針對目前環保領域“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賦予環保部門新的監管權力和手段,規定了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和行政拘留等嚴厲的懲治措施。 為將新法賦予環保部門新的監管權力和手段落到實處,對違法排污“零容忍”,打“組合拳”嚴懲不法企業,環境保護部于2014年12月19日發布《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28號)、《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29號)、《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0號)。2014年12月24日,公安部、工信部、環保部、農業部、質檢總局發布了《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上述四個配套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與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同步實施。 四個配套辦法的出臺,進一步明確了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和移送行政拘留的適用范圍,規范了適用程序,細化了執法操作。既保障環境執法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既嚴懲違法排污行為,又強調企業自律性,引導企業自覺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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