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經鈐百病”解 張英棟 山西中醫學院中西醫結合醫院 五臟能統百病,六經也可以統百病,這兩者都是人體結構的分類體系,兩者相對獨立。對于人體的生理病理,可以有不同的“分科”方法,五臟體系、六經體系同樣可以“分科”歸類人體的問題。 六經是把整個人體分成六個立體的區域,所以六經的劃分可以為所有的疾病立法,簡稱“六經鈐百病”、“六經統百病”。六經和八綱的關系是,六經是病位,八綱是病性,六經在前,八綱在后,八綱是在六經基礎上總結的病性的概括,不可混為一談。 經方圈子里,經常說一句話:“六經統百病。”其原型應該是“六經鈐百病”。語出俞恨初之《通俗傷寒論》:“以六經鈐百病,為確定之總訣。” “六經鈐百病”的臨床意義是什么呢?用柯韻伯的話說是:“仲景之六經,為百病立法,不專為傷寒一科,傷寒雜病,治無二理,咸歸六經之節制。”(《傷寒來蘇集》)按照柯氏的思想,所有的疾病,“治無二理”,都可以按照“六經”的原則來分科歸類。 六經是對人體的立體分類 為何六經可“為百病立法”?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可以先思考另一個問題:五臟可以統百病嗎? 筆者認為,五臟能統百病,六經也可以統百病,這兩者都是人體結構的分類體系,兩者相對獨立。對于人體的生理病理,可以有不同的“分科”方法,五臟體系、六經體系同樣可以“分科”歸類人體的問題。 打個比方,按照農業生產的要求,可以把國家分成5個區域;而按照軍事防御的要求,可以把國家分成6大軍區。研究的主體是一致的,不同的只是研究的目的和分類的方法。五臟是以原始的解剖為基礎發展起來的人體的5大結構系統。而六經也是如此,是以古老的“足六經”體系為依托,對于人體結構的立體分類。 對于“足六經”體系,目前的研究還不夠清晰,于是產生了對于六經歸類的種種“空對空”的猜測。 但在有的學者心目中,六經是有明確的位置概念的,如柯韻伯說“夫仲景之六經,是分六區地面”。筆者理解的“地面”,是立體的分界,而不是一個平面上的劃分。 研究人體的正常與疾病,必須落實到“位”,才會更實在。筆者認為,在仲景心中,“三陰三陽”的定位是清晰的,否則不會有這樣明確的生理病理描述。 以陽明為例,生理方面:“陽明居中,主土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病理方面:“不更衣,內實,大便難者,此名陽明也”。如果不是有明確的陽明之“所”,仲景就不會有這樣明確的判斷。 明確了“六經”是一種結構概念后,對于《傷寒論》的學習和應用便容易變得清晰。還拿陽明為例,陽明定位后,所涉及的“時—人—病—癥”便都可以用來判斷陽明的問題,進而幫助機體按部就班地恢復正常。 如:第240條:“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也。”第193條:“陽明病欲解時,從申至戌上。”是講的“陽明之時”。 第234條:“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第235條:“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是講的“陽明(體質)之人”。 第184條:“始雖惡寒,二日自止,此為陽明病也。”第187條:“大便硬者,為陽明病也。”第243條:“食谷欲嘔,屬陽明也。”是講的“陽明之病”。 第185條:“汗出濈濈然者,是轉屬陽明也。”第244條:“病人不惡寒而渴者,此轉屬陽明也。”是講的“陽明之癥”。 陽明之時是天地對于人體的幫助,使人體逢其時便有力與邪氣交爭(爭而能勝為愈,爭而不能勝為表面上的癥狀“加劇”);陽明之人是容易出現陽明問題的體質,陽明體質之人容易得陽明病,但也可以得其他的病。陽明之病,是胃腸為主的“里通道系統”出現的病態表現;陽明之癥,是典型的“胃家”實熱癥的表現,在“傷寒”病的陽明階段,多有典型的陽明癥出現,如不大便、譫語、潮熱、汗出、口渴等。 六經與五臟、八綱的關系 明確了“六經”是病位概念后,還需要去探討兩個問題:一是六經作為病位概念,和五臟的關系;二是六經和八綱的關系。 六經與五臟的關系,前面已經講到。同樣是一個人體,可以分成五個部分,也可以分成六個功能區。五是按照東方哲學中五行的要求設立的,六是按照東方哲學中陰陽的要求設立、并且推而廣之為三陰三陽。設立之后不斷地賦予其新的內涵,但是再多的內容都不應該模糊本來的面目。 因為研究的本體是同一個人體,所以五臟和六經有很多的關聯,不能截然分開。如一個國家的地方政府和軍隊的建制,既各自獨立,又互有往來、互相配合。 了解了五臟和六經同是病位概念后,實際上對于六經和八綱的關系也應該可以明白。如腎系統的病多虛,脾系統的病多寒,肺系統的病多偏于表;虛、寒、表是病性,而前面的腎、脾、肺等系統是病位。病位只是一個舞臺,在每個舞臺上,表里寒熱虛實都可以上演。 如果某個舞臺多上演熱癥,不能說,這個舞臺只能上演熱癥,這就解釋了陽明病中表里寒熱虛實都有的問題。五臟、六經是病位、是舞臺,而八綱是病性,是演出劇目的屬性(悲劇、喜劇)。舞臺和劇目有關聯,但之間不能直接劃等號,這就是六經和八綱的關系。 八綱是在六經辨證的基礎上總結而成的,如因果倒置,把八綱置于六經之前是不正確的。還需要說明的一點是,表里,很多學者把這當作是病位的概念。但當你去查詢何謂表的時候,你查到的是“非里也”;而查詢何謂里的時候,查到的是“非表也”。表里是相對的,是病性的辨別,這個應該是明確的。 容易帶來混亂的是《傷寒論》第148條:“有表復有里也……此為半在里半在外”,如果通讀本條條文,就可以知道這里同樣是在辨別表里,是既有表又有里的特殊情況,而不是什么生造的“半表半里”的病位。 綜上所述,六經是把整個人體分成六個立體的區域,所以六經的劃分可以為所有的疾病立法,簡稱“六經鈐百病”、“六經統百病”。六經和五臟是并列的兩種結構分類體系,互有聯系,不可替代。六經和八綱的關系是,六經是病位,八綱是病性,六經在前,八綱在后,八綱是六經的基礎上總結的病性的概括,不可混為一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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