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縣中醫院 骨傷科骨折三期辯證用藥指導原則及常用方劑
骨折初期:由于筋骨脈絡的損傷,血離經脈,瘀積不散,氣血凝滯,經絡受阻,故宜活血化瘀,消腫止痛為主,可選用和營止痛湯、復元活血湯、肢傷一號方等加減治療,如腫脹較甚可加五苓散等利水消腫,如大便秘結合大承氣湯加減,如發熱可加銀花、生地等,口渴加沙參、花粉等,上肢加桑肢,下肢加牛膝等。 骨折中期:此期腫脹逐漸消退,疼痛明顯減輕,但瘀腫雖消而未盡,骨尚未連接,故治宜接骨續筋為主,可選用新傷續斷湯、桃紅四物湯、肢傷二號方等。 骨折后期:一般已有骨痂生長,治宜壯筋骨、養氣血、補肝腎為主,可選用六味地黃湯、八珍湯、虎潛丸、肢傷三號方等。骨折后期還應注意適當補益脾胃。 骨折后期及筋傷外洗用海桐皮湯。
肢傷一號方:當歸 肢傷二號方:當歸 肢傷三號方:當歸 新傷續斷湯:當歸尾 和營止痛湯:當歸 復元活血湯:柴胡 桃紅四物湯:當歸 六味地黃湯:熟地黃 八 珍 湯:黨參 虎 潛 丸:虎骨(狗骨) 海桐皮湯:海桐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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