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之道】 >耐心傾聽,不急于判斷。別人說的話,不要帶著主觀情緒邊聽邊判斷,應細心聽完,知道事情原委后再作分析。 >盡量不用否定性詞語。如將“我不同意你……”換成“我希望你重新考慮一下……的想法”,更易讓人接受。 >深思3秒,換個方式表達。我們要說一個女士很胖,可婉轉表達為:“從前您一定是個很苗條的人。” >運用好肢體語言。研究表明,交流時文字作用7%,語調38%,肢體動作55%。如肢體語言憤怒,就會讓人感到惹了大禍。 >寄予希望,比命令更有效。把“你必須5天內干完工作”變成“依你的能力,相信你會在5天內出色地實現目標” 。這樣說話,不但權威不減,反而魅力大增。 >一語概全最傷人。不把意思擴大化、深層化,孩子打碎了杯子,別說“你什么事都做不好”,而說“沒關系,以后小心就好”。 >情緒不穩少說話。人情緒不穩定時,常常表達的不是本意,道理不清,語言不明,更不能決策,容易惹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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