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長周期的視野來看,“互聯網金融”是個偽行業,而互聯網改變金融卻不是一個偽命題。 隨著國務院法制辦會同一行三會及工信部等十大部委發布《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人民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的出臺,互聯網金融業務野蠻生長的時代終結,有序競爭的紀元開啟。 作為最近三年在媒體上出現頻率最高的熱門詞之一,對“互聯網金融”的爭議,也是超乎尋常的熱烈。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有沒有本質的區別?它是不是一個新興的行業?對此,筆者認為:“互聯網金融”是金融業在互聯網時代金融行業商業模式轉型的一種過渡性現象,長期來看,互聯網金融不是一個獨立的行業。正如打字員是辦公自動化初期的過渡性職業,隨著電腦的普及,用鍵盤打字是每一個文員的必備技能,打字員,不再一個專門的職業。 當然,現階段最值得我們關注的,是互聯網到底如何改變金融? 首先,互聯網平臺改變了金融業務的渠道——獲取客戶的渠道以及提供服務的渠道。以微眾銀行為例,微信的白名單邀請是其獲取客戶的主要方式,而手機終端的貸款申請及基于互聯網征信系統的信貸審批是其最核心的服務渠道。把每一個智能手機都變成產品營銷渠道,把把智能手機上的APP變成提供金融服務的窗口,這是互聯網平臺對金融的重大改變。 其次,互聯網改變了金融業務的成本結構,任何一個行業,成本低到極致就足以改變商業生態。根據不完全統計,每張銀行活躍信用卡的平均獲客成本為150元,網點柜臺單筆業務處理成本為3.2元,單個賬戶的維護成本在30元以上,而互聯網平臺的消費信貸客戶獲取成本、單筆業務處理成本和賬戶成本都低于1元,成本是商業活動的硬約束,互聯網打破了這種約束。 第三,互聯網改變了融資的風險溢價。如果說,淘寶等電子商務平臺“讓天下人做生意變得容易”,那么,互聯網,讓陌生人之間的借貸變得容易。互聯網時代,不僅借貸數據可以成為征信的依據,人們在電子商務平臺上的留下的所有交易數據,以及在社交平臺上的所有行為數據,都可以成為信用評估的依據,數據透明化使得貸款人的信用評估維度更加豐富,對不同融資主體的差別化定價使得融資的風險溢價更加結構化。“好人”低息,“壞人”高息,在降低了整個社會道德風險的同時,也降低了融資的整體風險溢價。 最后,互聯網改變了中介平臺的核心角色和盈利模式,金融中介機構從食利者變成了綜合(金融)服務提供商,服務費收入成為更加重要的收入基礎。在傳統金融結構中,商業銀行等金融中介通過資金池業務,發揮了信用轉換和期限轉換的作用,并以借貸利差作為最重要的盈利來源。而互聯網平臺可以在信息中介的基礎上,通過引進第三方貸款人、擔保機構、征信服務機構和風控評估體系、催收服務等,為借貸雙方創造一個綜合服務平臺,以金融服務費收入作為主要的盈利來源。 上述改變的綜合結果,是金融效率的提高。目前,以互聯網技術平臺為基礎的貸款申請,最快48秒就可以實現資金到位,當天借隔天還的超短期借貸的實現,使得資金在最需要用錢的人手里迅速流轉,不僅提高了借貸效率,而且降低了客戶的實際信貸成本——更加短而靈活的借貸周期提高了信貸的流轉效率。此外,互聯網的數據分析系統使得征信數據的多維開發成為可能,征信系統滲透力度大為增強,大量草根階層因此受益于零售金融的服務深化。而在黑名單共享機制下,整個社會將得益于信用約束的加強。 互聯網時代的金融特征,使得征信變得前所未有的重要。金融的成本、效率、風控都取決于征信體系。如何改變我國目前征信體系的“碎片化”特征,把行政管理征信體系和金融征信體系以及商業征信體系之間的數據資源整合起來,形成共享機制,是互聯網時代金融必須直面的一個核心問題。 綜上所述,作為一種建立在智能終端、大數據以及互聯網技術基礎上的新興金融生態,互聯網平臺從業務渠道、成本結構、運營效率甚至商業模式方面,都對傳統金融機構的運營方式形成了降維攻擊。 從一個長周期的視野來看,“互聯網金融”是個偽行業,而互聯網改變金融卻不是一個偽命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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