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口徑狙擊步槍也稱反器材槍,也就是口徑在12.7~20毫米、一般帶有瞄準鏡和支架的步槍,主要用于摧毀1~2公里遠距離上的輕型防護目標,如停機坪上的飛機、盤旋的直升機、輕型裝甲車輛、通信車、油罐、雷達、監測系統以及掩體、機場設施等,主要供特種作戰部隊使用。 現代大口徑狙擊步槍的有效射程大都在1000米以上,有些反器材槍的最大潛在射程達到了8000米。 舉三個例子: 1.克羅地亞20毫米 B T-20大口徑狙擊步槍,全長1.33米,槍管長920毫米,連同瞄準鏡和雙腳架重19.2公斤,單發手動裝彈,最大有效射程 1.8公里。 2.南非NTW-20型20毫米大口徑狙擊步槍,NTW-20型擁有兩種型號,20毫米和14.5 毫米,最大有效射程:>1,500米. 3.美國XM109型25毫米大口徑狙擊步槍,威力驚人,如果改稱為“肩射炮”可能是一個更形象的稱法.被設計具有破壞輕裝甲能力的XM109型狙擊步槍,是一種槍管17.6英寸長,全長46英寸的半自動25毫米步槍。有效射程約2,0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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