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藥是必須憑醫生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的藥品。處方藥的適應癥大都是一些復雜而嚴重的疾病,患者難以自我判斷、自我藥療。例如,所有的注射劑和抗生素均屬于處方藥。在處方藥的包裝盒、藥品外標簽、藥品說明書上,可以清晰地看到“憑醫生處方銷售、購買和使用”的忠告語。 非處方藥均來自處方藥,它一般是經過長期應用、療效肯定、服用方便、質盤穩定、非醫療專業人員也能安全使用的藥物。非處方藥在美國被稱為“可在柜臺上買到的藥品(Over The Counter簡稱OTC)”,后成為全球通用的俗稱。 1、非處方藥包裝盒的右上角必須印有國家指定的非處方藥專有標識—OTC。 2.每一種非處方藥都要將其相應的忠告語由生產企業醒目地印制在藥品包裝或藥品使用說明書上。通用的忠告語為:“請仔細閱讀藥品使用說明書并按說明書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3.非處方藥又分甲類和乙類兩種。甲類非處方藥需在藥師指導下購買使用。甲類非處方藥的標識為紅色;乙類非處方藥的標識為綠色。 4.注意具有雙重身份的非處方藥(OTC) 為了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有效,按照國際通行的管理辦法,我國建立了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是管理上的界定,而不是藥品的本質屬性。有些藥物既是非處方藥又是處方藥.只是作為非處方藥時適應癥有限制,服用劑量較小,服用天數不超過7天。區別的方法是看有無OTC標識,如西咪替丁,其藥品包裝盒、說明書的右上角標有橢圓形OTC標識的是非處方藥。 為什么要了解藥品的適應癥適應癥,中藥稱“功能與主治”,內容包括藥品所能治療的病癥。購買非處方藥的患者可以自我判斷病情,也可在藥師的幫助下對照藥品適應癥選擇、使用藥品。使用處方藥的患者,用藥之前也可以對照適應癥欄目看看自己所患疾病是否與說明書上適應癥中列出的疾病或癥狀相符合。如有疑問,應及時咨詢醫生或藥師,以避免錯誤用藥。 1.藥品說明書中的’‘慎用、忌用、禁用” 在藥品說明書上經常出現“慎用、忌用、禁用”一字之差,含義卻大不相同哦。 “慎用”是指該藥可以謹慎使用等提示語。但必須密切觀察病人用藥情況,一旦出現不良反應立即停藥。通常需要慎用的大多是指小兒、老人、孕婦以及心臟、肝臟、腎臟功能不好的患者。因為這些人體內藥物代謝功能、(包括解毒、排毒)較差,所以,機體對某些藥物可能出現不良反應,故不要輕易使用。但慎用并不等于不能使用,家庭遇到慎用藥品時,應當咨詢醫生后使用為好。 “忌用”是指不適宜使用或應避免使用該藥。提醒某些患者,服用此類藥物可能會出現明顯的不良反應和不良后果。但有的忌用藥品如病情急需,可在醫生指導下選擇藥理作用類似,不良反應較小的藥品代替,如果非使用該藥不可,應聯合使用其他對抗其副作用的藥品,減少不良反應,盡做到安全。在家庭用藥時,凡遇到忌用藥品緩好不用。 “禁用”是指禁止使用。某些病人如使用該藥會發生嚴重的不良反應或中毒。如青光眼的病人應禁用阿托品;對青.素過敏的病人就應禁用青舞素,否則將引起嚴重的過敏反應,甚至死亡。所以,凡屬禁用的藥品,絕不能抱僥幸心理貿然使用。 2、當藥品說明書和醫生醫囑不一致時,以什么為準 藥品說明書是指導醫生正確處方、指導息者正確用藥的重要資料,是經國家認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則上,臨床醫生應按照藥品說明書的規定使用藥物,但有時候。您也會發現醫生開出的醫囑可能有與藥品說明書不一致的情況。 專家認為,“藥品說明書之外的用法”在當前藥物治療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它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藥品的使用方法是在實踐中不斷發展的,而說明書不一定能非常及時地更新,因此不一定代表該藥物目前的治療信息。只要是醫生通過臨床實踐、專業討論或文獻報道,證實了“藥品說明書之外的用法”是合理的,我們就應該遵從醫囑。其實,不論是按說明書,還是聽醫生的,作為患者,我們都應養成閱讀說明書的習慣,當發現兩者不一致的情況時,首先應向醫生咨詢。如果醫生能夠解釋這是特殊的用法并表示對此負貴,則可遵醫囑,因為醫生是有法律義務對其醫療行為負責的。 來源:《藥品安全知識科普讀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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