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
卷首 語言篇(三)
三、語言:文句有意蘊,語言富有表現力。
開頭、結尾或其他關節處,或起筆脫俗,或收束有味,凝聚文章的精神,點題明旨,令人遐思邇想。這類警策性的話語,常獨句成段,含英咀華,如嚼橄欖,凸顯了文章思想之美,乃全文警策之句也!
(1)微笑著疼痛,疼痛著成功。(2005級6班李 淼輯)
(2)居蓬門之下,風月亦奢。(2005級13班朱時苗輯)
(3)雨傘美麗了城市,卻也遮住了彼此相望的眼神。(2005級13班楊 聃輯)
(4)寫好一個“人”,只需兩筆;做好一個人,卻要一生。(2005級6班唐菊蓮輯)
(5)很多時候,過失和過錯,其實只是一種不合時宜的出色。(2005級6班蔣 斐輯)
(6)世界之所以有了我們,是因為它需要更美。(2005級13班羅 成輯)
四、語言:通順流暢,簡明得體。
“語言”是作文能力中最基礎的因素。所謂“語言通順”,就是要求語言表達規范、準確、連貫。語言運用還要得體,使用語言能夠適應不同語境的需要和語體的要求。
1、語言規范 在寫作中,語言規范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用詞要體會詞義的輕重、適用范圍的大小和詞語的感情色彩,不能生造詞語;二是造句不能有成分殘缺、搭配不當和誤用關聯詞語等毛病;三是除了在記敘性文章中(如小說)為了描寫風土人情的需要,可以適當使用方言、俚語外,一般不用方言、俚語。 2、語言準確 有些看法,要表達得十分準確才行。“我認為”“大家都這樣看”“一部分或者說是一小部分人的不良行為”“從全局看是好的”“這只是一個人或少部分人的看法”“不是有不少人這樣去干嗎”“我愿意這樣”等,是全稱還是特稱,一定要搞清楚,千萬不能以偏概全或表達過于絕對。有些說法還應委婉。
3、語言連貫 要做到語言連貫,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文章中的每段文字,都要統一于一個主題,圍繞著一個中心;二是一段話要按照各句與中心的關系以及各句之間的關系合理地組織起來,可以根據人們認識事物的客觀規律,根據句子的意思和思路的展開依次排列,也可以憑借語法手段(如關聯詞、方位詞、代詞等)或修辭手段(如排比、對偶、層遞等)來組合各個句子;三是句子之間要有語言和語氣上的聯系,如用主語承前省略、代詞呼應、選用關聯詞語、適當重復上下文的內容等方法,確保語言呼應;四是增添必要的過渡性語句,避免由于思維速度高于表達速度而帶來的中間環節被省略的“跳躍”現象。 4、語言得體 要達到語言得體的要求,一要注意表達對象。“心中要有讀者”是寫作的重要原則,如果試題中規定了寫作對象,語言的運用就要考慮到這一限制。二要注意區分不同的文體:記敘性文體講究以情動人,以敘述、描寫為主,語言要形象生動;議論性文體講究以理服人,以闡述、議論為主,語言要嚴密概括;說明性文體講究以知授人,以解說、說明為主,語言要準確簡明;應用性文體講究以事告人,以敘述、說明為主,語言要平實簡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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