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工人日報(ID:grrbwx) 作者:竇小濤 臨近中秋、國慶,維護職工正常福利待遇與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再次引發熱議!那么,究竟二者是什么關系?工會組織是否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向職工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如果可以,應該按照什么標準,具體如何操作? 今天,我們和大家一起來梳理這些問題! 2014年12月22日,中華全國總工會保障工作部有關負責人在“全國工會2015年元旦春節送溫暖活動”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職工福利并不矛盾。 “黨中央下大力氣糾正不正之風,也是為了更好地推進改善民生,讓職工群眾共享改革成果。所以,在反腐的同時,要積極推進普通職工特別是一線職工正常福利,改善職工住宿、就餐、醫療等集體福利,加大對困難職工幫扶救助,以及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等,使普通職工體會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和中央反腐的成果。” “全國各地的情況不一樣,各個部門的情況更是千差萬別,在落實方面可能會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我們一方面注意搜集,帶有共性的問題我們將進行研究。總的來講中央的精神還是為了讓廣大人民過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這一點是很關鍵的。” 為了解決具體操作的問題,中華全國總工會多次與中央有關部門進行協商后,于2014年7月3日下發了《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其中規定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 2014年12月8日,中華全國總工會又下發《關于<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補充通知》,進一步明確規定:
在保障和提高職工福利待遇方面發揮作用,一直是工會的傳統和優勢。不過,隨著我國福利制度走向社會化和規范化,工會推進職工福利待遇也越來越注重在制度建設上下功夫。 事實上,上述全總文件中關于職工福利的各項規定,皆在已有的政策法律框架之下。 目前,各省級工會相繼出臺了具體量化標準,節日慰問品應為實物形式。 如《海南省總工會關于落實<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見》明確規定,“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食品和生活用品(含簡裝粽子、月餅及普通年貨)等。 1、大多數地方是規定了全年所有法定節日慰問品的總額標準,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總工會規定每位工會會員的全年所有節日慰問品總額不超過1200元。 2、部分地方將每個假日的標準予以明確,如云南省總工會規定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工會可向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發放標準每人每次不超過300元。 重慶市總工會則將標準規定的更加具體,春節慰問標準控制在500元以內,國慶節慰問標準控制在300元以內,其余法定節日慰問標準均控制在100元以內。 3、有些地方則確定了節日慰問品總額在年度工會經費預算支出中的具體比例,如浙江省總工會,規定全年慰問不得超過三次,節日慰問品總額不得超出年度工會經費預算支出總額的30%。
我國《工會法》明確規定: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規定,要堅持工會經費為工會工作和職工群眾服務的方向,確保工會經費取之于職工用之于職工,把更多工會經費用在職工身上,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讓工會經費真正惠及職工群眾和工會會員。 根據《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是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屬于工會經費支出范圍。 根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工會經費的來源包括:
中秋節是傳統的團圓節,人們取團圓的吉兆,故月餅又稱為團圓餅。明代,中秋吃月餅已成習俗。 據《南國都市報》報道,海南省總工會近日表示,海南省各基層工會今年中秋節可以發月餅,但必須為簡裝月餅,并嚴格按照《關于落實<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見》中的相關規定,由各基層工會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把握,且必須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全總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 海南省總工會有關負責人解釋,簡裝月餅不應包括刀叉、高檔工藝品、煙酒、茶葉、保健品、紀念品等與月餅毫不相干的貴重物品,且外包裝材料也應盡量以普通塑料或紙盒為主。 本期編輯:崔鵬、蔣波、石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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