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稿就其長處來說,主要是能從某些歷史現象中揭示其錯綜復雜的因果關系,并善于將資料排比歸納,探索淵源,如強調門閥、集團及地理環境的作用等,這些在封建社會的結構中也確實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因而讀來感到“左右逢源”,啟發良多,在作者,也能完成他自己一套完整的思想體系,成為一家之言。
其次,文字也洗煉嚴密,富于概括力,勝于岑仲勉所寫的。 但其缺點,一是不能突破正統的歷史觀,帝王將相就是帝王將相,同時又強調精神生活的作用,因而如初審所說的,“方法是非辯證的偏于形而上的方法”。 二是作者能夠注意他人所不注意的歷史生活的細節,頗多發人所未發處(如論玄武門之變、六朝人祖孫父子名字同用“之”字、四聲說等),但另一方面,由于過分夸大了這些細節的作用,因而就常常失于片面,也即夸大了偶然性。 三是頗多牽強附會、“英雄欺人”之處,魯迅所謂博學家之言多泛,專門家之言多悖,悖正是此老一病。如以《桃花源記》中“武陵人,捕魚為業,緣溪行”之“溪”,即是當時谿族之“谿”,“實即指《后漢書·南蠻傳》之槃弧種蠻而言也”,這里暫且撇開歷史真相不說(這其實和古史辨派說“禹是一條蟲”一樣),單就行文來說,作為溪流之溪,自文從字順,作為民族之谿,則淵明通人,其不詞何至如此,這等于把文章寫成“緣蒙古(族)行”、“緣滿洲(族)行”,在修辭上首先就說不通。 又如以《記》中避秦之秦,疑為苻秦,也極為牽強,蓋下文明云“問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文意已十分明白,若說系“陶公寓意特加之筆”,則淵明本非苻秦之民,又何必用此曲筆。
又如作者以為“禮法為儒家大族之優點,奢侈為其劣點。節儉為法家寒族之優點,放蕩為其劣點”,似乎禮法與節儉,奢侈與放蕩,兩者是一種對立關系似的,實則言禮法者必談節儉,而反對奢侈者也必反對放蕩,一是其“體”,一是其“用”,對封建統治者說來,這些都是他們所要標榜的東西。作者下文所舉法家寒族賈充之女賈皇后,嫁于儒家大族司馬氏為偶,“不但絕無禮法節儉之美德,且更為放蕩奢侈之惡行”,就是一個例證,但作者為了要自圓其說,就只能說這是小部分寒族投機者加入儒家大族的結果,“其優點乃難于摹放,而劣點極易傳染”,并加以斷語說,“故西晉一朝之亂亡,乃綜合儒家大族及法家寒族之劣點所造成者也”。這樣說來,一小部分寒族投機者當初如不“混合”于儒家大族,西晉是不會“亂亡”了。這些都是作者在論證上缺乏說服力的地方。但作為學術上的見解,并以二百方針出發,這些也不準備提請作者修改,不過文中所涉及的涉外、少數民族、農民起義軍等問題,仍需酌予刪改。 經與梅林同志商討后,擬先往復旦大學陳守實、蔣天樞先生處聯系,希望他們寫信給作者考慮,如作者能授權給他們中任何一位處理,更為便捷(包括一些技術上問題。排式可照《元白詩箋證稿》)。又,原稿中錯別字甚多,將來最好也請他們將校樣細校一遍。茲提出處理要點于下:
一、除對涉外、少數民族、農民起義軍措辭需修改外,論點上不再提意見。 二、先與陳、蔣兩位商量。 當否,請核示。 1963年9月27日 附: 代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擬致總公司編輯部信 總公司編輯部: 本年三月二十九日曾致1097號函一件,函中說明劉大杰先生的學術論文集,已列入我所本年度發稿計劃中。目前大杰先生正在修訂其《中國文學發展史》下冊(上冊已于三月間發排),俟該冊修訂完畢,即可整理論文集。故希望你處同意此一選題由我所出版。至今已逾一月,未荷惠復,想已蒙同意。其次,我所戚銘渠同志最近因公前往廣州,特乘機專誠拜訪陳寅恪先生,除向其問候外,并重將其《錢柳因緣詩釋》、《金明館叢稿》加以明確,要求俱由我所出版。當蒙寅恪先生親自允諾,并說此二稿早已定約,將來完稿后自當先后寄給我所 www. 出版。此外,我所為了積極貫徹黨的二百方針,并擬有系統地印行全國有高質量的學術研究論集,上述劉、陳諸先生著作,則早已列入計劃之中?,F因劉著論文集及陳著詩釋、叢稿,都已落實,為了加強彼此業務上的聲氣,特此專函布聞,并希察洽為荷。此致 敬禮 1962年5月7日 代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擬致陳寅恪先生信 寅恪先生史席: 目前我所副總編輯戚銘渠同志專誠拜謁,得親教益,并荷面允將大著《錢柳因緣詩釋》及《金明館叢稿》先后交我所出版,尤為感幸。將來發排時有關裝幀、印制等項,亦可按照尊意辦理。茲特將兩稿的約稿合同寄奉,請于簽署后將其中一份寄還。 銘渠同志已返滬,特囑筆問候。專此順請 文安 1962年5月9日
寅恪先生史席: 五月十四日大函已悉。我所前寄之約稿合同,原為適用于一般作者,現已于接來 www. 示后另行擬訂,并隨函附奉四份,如荷同意,請將其中兩份于簽署后寄還我所為感。專此順請 文安 1962年5月22日 本文轉自《中華勵志網》 http://www. ,轉載請注明出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