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儒、釋、道“三教歸一”觀念的理論基礎 在中國,儒、道兩家在思想觀念上雖多有不同,但排他性較少,而包容性、調和性較大,吸收其他思想文化的能力較強。《中庸》中說:“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這兩句話體現著儒學的包容性。孔子“述而不作”,以《詩》、《書》、《禮》、《樂》教。這說明孔子恪守傳統之經典體系,自覺地傳承著夏、商、周三代經典之精神,開創中國上古“六經”的儒家文化,并問禮于老子,且大贊管仲之治國方略,奠定了以“仁學”為核心的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人文精神的世界觀。自此以后,儒家無論在春秋戰國“百家爭鳴”之時代,還是在以后歷史的各朝各代,大都是在與各派學說(學派)的爭論、沖突中不斷吸收著其他文化以自養。戰國晚期儒家的大師荀子在繼承孔子學說的基礎上吸收了道家、法家、名家的思想;《易傳》則有機地吸收了道家、陰陽家等的理論,為儒家開創了哲學本體論和宇宙論的先河。漢武帝時大儒董仲舒更是把陰陽五行學說、道家黃老學說容納于其體系之中,而漢朝家法實為“王霸雜用”。 先秦道家的老莊以“有容乃大”的理念,統合了春秋戰國的各流派,以自然而無為的思想開創了另一支對中國有巨大影響的思想體系。老子的“道論”成為中國智慧學之源泉。《莊子·天下》首次提出“內圣外王之道”的中國社會思想文化之理想,雖對先秦各家思想有褒有貶,評論長短,并以道家思想為最高,但未排斥其他學說,由此也充分體現了道家之包容性。雜家之《呂氏春秋》、《淮南子》實以道家思想為主,統合先秦各家,體現著“有容乃大”之精神,此或與秦漢之黃老道家頗有關系。魏晉玄學實以在道家思想基礎上融合儒道討論“本末有無”、“自然名教”問題,并吸收“形名”家言以成體系,而把中國哲學思想推向一新階段。 佛教自漢傳入中國,初依附于漢之道術,后依附于玄學,至南北朝佛儒、儒道之間的相互批評與問難頗為激烈(見《弘明集》),但中國之士大夫多有信奉佛教或贊同佛教者,甚至有梁武帝欲舍身入佛門,但他仍設五經博士,并說:“朕思闡治綱,每敦儒術。”(《梁書·武帝紀》)可見儒、佛并非不能相容。兩晉南北朝時期道教漸興,佛道之爭漸起。劉宋時有顧歡作《夷夏論》辨二教,執夷夏之界,崇道而抑佛,以印土俗惡、華風本善立論,但仍以孔老釋同為圣人,“(佛、道)二經所說,如合符契,道則佛也,佛則道也”(南朝梁蕭子顯:《南齊書》卷五十四)。 綜觀六朝兩三百年間,儒、釋、道三教相互辯難、攻擊、詆毀雖甚激烈,但多以三教“均善”,孔、老、釋均為圣人之三教調和論已開端矣。如僧紹《正二教論》謂:“經世之深,孔老之極”,“神功之正,佛教之弘。”劉勰《滅惑論》:“至道宗極,理歸乎一。妙法真境,本固無二。”張融《門論》:“道也與佛,逗極無二。寂然不動,致本則同。”這類調和之分工論實在牟子《理惑論》中已有,如說:“堯舜周孔,修世事也;佛與老子,無為志也”,“金玉不相傷,精魄不相妨。”他甚至說儒佛之道同,謂:“道之為物,居家可以事親,宰國可以治民,獨立可以治身。履而行之,充乎天地,廢而不用,消而不離。子不解之,何異之有乎?”此說謂佛教在“治國”、“事親”和“治身”上與儒家并無不同。而慧遠在《沙門不敬王者論》中則論證佛教與儒學在“出世”和“人世”上雖有功能上的不同,但在為社會所需要上終歸是相同的,“道法之與名教,如來之與堯孔,發致雖殊,潛相影響,出處誠異,終期則同”。慧遠弟子宗炳《明佛論》中說:“孔、老、如來,雖三訓殊路,而習善共轍也。”這說明,佛教進入中國,為適應華夏文化之需要,不得不以此種調和論來尋得一立足點。同時,由于佛教在南北朝時因其宗教信仰之理論日漸深入社會各階層,特別對當時之士大夫影響頗大,儒家學者也頗多持三教調和之論者,如北齊大儒顏之推在《顏氏家訓·歸心》中說:“內典初門,設五種之禁,與外書仁義五常符同。仁者,不殺之禁也;義者,不盜之禁也;禮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酒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此種比附實有利于佛教之傳播。至隋,三教調和論更進一步,而有“萬善同歸”之說,隋文帝崇佛甚深,開皇元年閏三月詔書中說:“法無內外,萬善同歸;教有淺深,殊途共致。”依此觀之,蓋三教可以“同歸”則均在“導民向善”,故唐高祖李淵謂:“三教雖異,善歸一揆。”這就說明,在中國歷史上的帝王多注意到宗教有益于“治化”。 儒家主張“道并行而不相悖”,道家主張“有容乃大”,中國化的佛教同樣主張不同宗教思想之間有著包容性,如唐宗密《華嚴原人論序》中說:“孔、老、釋迦皆是至圣,隨時應物,設教殊途,內外相資,共利群庶,策勤萬行……懲惡勸善,同歸于治,則三教皆可遵行。”為何中國佛教主張三教同歸,這和當時中國佛教宗派流行的“判教”有關。蓋隋唐以來,中國佛教如天臺、華嚴、禪宗等均有判教之說,即把佛教中各派或各種學說按高下排列,以分高低,這本是佛教宗派內部之問題,但宗密則擴而大之,將儒、道兩家也排入其“判教”系列,以示其教義的博大包容。此或為使在中國儒、道、釋各派之間雖可爭高下,可討論功能之異同,甚至詆毀中傷,但終能以“文”相交,而可不訴諸暴力,不至發動宗教戰爭。 總之,中國的儒、道、釋三家在中國文化的大傳統中,在思想理論上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包容性、調和性,這是我國歷史上幾乎沒有發生過“宗教戰爭”的思想觀念基礎。(未完待續) (原刊于《中國哲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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