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搞好生產車間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控制車間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各車間遵照執行: 1、現場生產員工應該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車間應禁止酒后上崗,生病員工不得安排上崗,切實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3、員工嚴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產的服飾上班,女員工長發應盤于頭頂,否則自己承擔后果。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4、車間不得安排員工帶病工作或超負荷工作,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5、在開機工作前,要對機器進行檢查,確認無異常后可以開機,空機運轉確認無異常情況后才可以正式生產操作。 6、在工作中發現機器異常時,應該停機檢查或請專業維護人員進行修理,嚴禁擅自無證進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應該關閉機械。切斷電源,將工作區域清理后才能離開現場,不等空崗運轉。 8、對電器線路不得擅自移動,不得私自搭接,發現有電路電線裸露。損壞要及時反映,安排專職電工修理。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9、對機械設備要按期進行保養,保持正常運行,要加強安全防范。 10、生產區域內嚴禁煙火,確需進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業的,必須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申請,獲得批準后才能安排作業,在作業前應作好防護。監控工作才能開始操作。 [篇二:工廠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總則 第一條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發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第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第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設備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第十三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正確進行使用并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第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第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電梯 第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于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于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并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并可進行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第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第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國際標準的105日,并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利用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來教育職工。 第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并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由人事管理部門監督。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篇三: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公司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篇四: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的四大節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大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大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做好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大檢查必須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參加,確保檢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四、班組每周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經營改造,??顚S?,不準減少或挪為它用。 二、對于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支出,并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后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范圍: l、完善、改造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安全設備、設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監控、通風、防汛、調溫、防火、滅火等設施設備;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設備正常運行保障資金: l、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于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l、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第四、安全生產工作檢查、考核、獎懲制度 一、安全生產工作實行逐級檢查、考核。 二、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層層簽訂責任書,每月將責任書落實情況逐級上報,對安全事故不瞞報。 三、公司對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檢查,部門對班組每周進行一次安全工作檢查,安全班組對成員每天進行考核。 四、公司對部門及部門對班組考核以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和交付任務完成情況為依據。 五、檢查、考核情況以書面形式匯總于公司,并在安全生產會議上公布。 六、每半年對安全生產工作總結以此為依據開展考核。 七、檢查考核結果與安全獎懲制度對應并在當月或年終獎中體現。 第五、北方汽配城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管理制度 一、新員工教育 1、凡新入公司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公司安全教育。由總經理辦公室安排,保衛處等其他部門配合共同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有:黨和國家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公司的基本概況和重點部位分部情況及注意事項;一般安全知識和公司安全工作總則。 3、部門安全教育。由部門經理主管負責,教育內容有:商城基本概況;重點部位、特殊設備、特殊工種及防護措施;各部門安全制度規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訓和危害。 4、班組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負責進行,教育內容是:本部門運營工作及安全規章制度,各種安全事故案例的經驗和教訓。 5、安全教育時間:公司安全教育一般為一周,部門安全教育為一天。 每年以創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安全意識。由物業部組織實施。 二、全員教育 各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班組每天晨會時教育內容要緊密結合本崗位工作的具體情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分析本崗位存在的問題及產生根源,擬定采取措施;上級安全運營文件、典型事故經驗教訓等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各自實際需要,不定期的進行。 三、日常教育 對職工進行同常安全教育是貫徹營運權過程的經常性工作,由各部門、班組根據各自的工作性質和特點,結合營運工作等不同的階段和任務的輕重緩急,考慮不同季節的氣候變化,工作環境及人員變化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不斷培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范素質。 四、重大節假教育 公司每逢節假同期間,由各部門、班組負責人根據公司要求,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制定出節假同期間的安全保護方案,確保營運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復審 凡符合國家特種作業范圍內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參加當地安全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復審。根據需要由公司主管部門組織,對各種特種作業人員不定期的進行專業技術教育、培訓、審核。 六、對商戶的安全教育 對商戶的提高安全消防意識由物業部門負責,市管人員必須對商戶進行安全教育,做好防護措施。 七、事故教育 對發生事故和事故苗頭的責任人由其部門、班組負責,暫停其工作,對其進行事故分析(原因、教訓),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等方面的教育。 八、商場物業部門組織各級領導班子進行安全專項培訓,加強各級安全責任人的安全意識。 九、公司結合市消防支隊在進行大型的滅火應急疏散演練,并在“11、9”消防日和消防安全月,通過授課、觀看火災案例警示片等形式對員工進行培訓,做到培訓有計劃、有內容、有總結、有受培訓人員簽字,由物業部和人事部(總經辦)共同組織實施。建立完善公司、部門、班組的安全教育檔案,每次教育培訓必須要有記錄,并妥善保存。 第六、北方汽配城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服從公司安全保衛處的管理,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經營的關系,確保給商戶提供一個安全經營的良好環境。 二、嚴格遵守與公司簽訂的安全經營目標管理責任書的條款,各部門的簽約責任人即為各部門的安全責任人,對經營區的安全經營切實負起責任。對本單位的員工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公司應對本單位員工的安全教育負責,制訂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將安全經營的責任落實到人。 三、切實做好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確保本單位無隱患事故,無火災事故。自覺做到不擠占消防通道,消防前室,防火卷簾下嚴禁堆放商品及其它物品。滅火器材落實專人維護、管理,確保處于完好狀態。員工要掌握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四、加強防火工作,嚴格對火種的管理。餐飲單位要教育、督促廚房間員工在操作時要掌握火候,人離灶臺時必須關閉煤氣灶。餐飲單位必須每半年對油煙管道徹底清洗一次,確保不積油污,以消除火災隱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廚房問油鍋必須配備滅火毯。 五、市場所有工作人員及商戶必須時刻注意消防安全,嚴格遵守商城的安全管理,針對行業的特點,切實落實防火、防盜的責任制。 六、各單位嚴禁在禁煙區吸煙,不得亂拉亂接電源,不得擅自使用電熱器材。 七、嚴格對固體酒精等易燃物品的管理。要集中保管,要設有專門倉庫儲存,專人負責,營業場所禁止存放。 八、經常對本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公司保衛處發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必須認真對待并限時整改,確保萬無一失。 第七、北方汽配城重大事故整改制度 一、檢查出屬本部門內部整改的隱患,由責任人負責落實“三定”原則,組織整改和驗收 二、檢查出需要有關部門協助整改的隱患,有責任人直接與有關職能部門聯系,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研究,及時予以答復和安排整改。 三、檢查發現的隱患因受條件的限制不能馬上整改時,由責任人采取臨時安全措施,落實人員監控,進行跟蹤檢查。 四、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失職,發生事故負直接責任,并予以追究和嚴肅處理: 1、檢查發現隱患后,責任人不組織整改或無正當理由拖延整改。 2、整改人員不按責任人的要求進行整改。 3、職能部門接到隱患通知后不研究、不答復、不安排整改。 五、對于發現在短時間內即可發生重大事故的隱患,各級應立即報請領導批準,停止工作,進行整改。整改后應及時報請有關事故隱患主管負責人組織驗收。 六、對由于及時發現和報告重大隱患事故,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積極整改消除了重大隱患事故的,要給予部門或個人獎勵。對隱瞞事故隱患的,對重大事故隱患既不整改又不采取防范監控措施,導致事故造成危害的,視情況輕重,給予部門或個人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北方汽配城安全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 l、安全設施正常使用管理由專職安檢員負責,專職安檢員每日檢查安全設施的使用情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由專職消防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物業管理部門負責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對市場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市管人員定期巡查各商戶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有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二、治安監控設備 1、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做好登記,及時報告值班領導并按值班領導指示辦理。 2、對一般的設備故障,能自己調試解決的自己解決,不能解決的報請專業維修部門及時維修。 3、保持設備的清潔衛生,每周對外置的監控探頭進行清潔擦拭一次,確保監控圖象效果,對監控探頭內出現的不衛生等影響使用效果時,不可擅自拆卸擦拭,報請專業人員處理。 4、堅持每季請專業人員進行一次系統的維護,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作。 5、監控室內要設置滅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發生火情時,應立即斷掉電源開關,火勢較小時可使用滅火器,禁止使用水滅火,火勢較大失控時,通知消防部門滅火并及時撤離現場人員。 三、公司基礎設施 1、公司的電梯由省特種設備年檢中心每年檢測一次,消除隱患,使設備在正常狀態下運行。 2、公司所有電梯由廠家售后服務部負責同常的維護和保養,每月兩次定時維修保養,給設備定期補給設備所用“油、液’’ 3、實行崗位操作持證上崗制度。 4、做好設備各種維修記錄,按使用說明進行定期保養。 第九、財務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遵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止破壞,保證在自己的工作范圍內不發生火災事故和刑事案件。 二、準確填寫打印各項收費單、帳單和發票,及時準確收妥商戶應付的費用,保證不錯收、漏收,做到不誤收jiǎ幣。 三、加強現金及內部代金券的管理,不隨意存放。錢箱抽屜要隨開隨關,交款時要裝入提包,不得明拿,不放大量現金,及時存到銀行。 四、仔細查看支票和使用者的有關證明,萬元以上金額須經銀行證實,防止詐騙事故。 五、每日營業中的業務要當面點清,做到票款與帳單核對相符,如有一般性差錯,必須執行“長繳短補”的規定,并如實匯報,不得以長補短。 六、按照正確方法使用收銀機、打字機、驗鈔機和電話等設備,注意控制好電源,專用電源不得外借或他用,設備、線路發生故障要及時報修。 七、嚴格執行消防規定,熟悉消防器材的配置情況和使用方法。 八、每日下班前,要親自清點現金、票證并送交到指定地點,離崗前要仔細檢查崗位環境,確保無火種,并保持必須電源,關掉其它無關電源,拔掉無用設備的插銷。 第十、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一、特種工上崗須持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資格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二、人事部對應聘特種工人員相關證件要驗明真偽,確保證件真實有效。 三、特種工證件到期要按規定到相關部門審核換證,嚴禁超期使用。 四、特種工上崗要按規定配戴勞動防護用品。 五、特種工要按規定參加公司及相關部門組織的專業培訓。 第十一、叉車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細則,以確保叉車運行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叉車工及相關人員。 三、職責 1、叉車工負責叉車使用和日常檢查。 2、維修工負責叉車潤滑油添加、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時、500小時的保養。 3、使用部門負責叉車工的調度、管理。 4、設備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外協維修以及監督管理。 5、人力資源部負責叉車工的技能培訓工作。 四、程序 1、叉車工要求 (1)叉車工必須經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未經公司的安排,叉車工不準擅自教他人駕駛叉車。 (3)叉車工不準酒后駕車。 (4)叉車工駕車要穿著整齊,不得赤膊、穿拖鞋開車作業。 (5)叉車工不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如駕車去食堂吃飯、出去買東西、干私活、非規定工作范圍內未經部門負責人認可的幫忙等。 2、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貨叉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各油路系統所有管子、接頭是否有泄露。 (3)檢查發動機油、液壓油、柴油及冷卻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許范圍內,檢查電解液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3、駕駛規定 (1)原則上規定專車專人使用,未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叉車不得開出廠門。 (2)啟動叉車前,先檢查制動踏板是否處于鎖定狀態,控制桿是否處于中位。 (3)啟動叉車時,應先進行預熱,等預熱指示燈滅了之后再啟動,啟動后,立即松開點火鑰匙。再次啟動應隔1分鐘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安排處理。發電機起動約20秒鐘,平穩運行后,再開動叉車。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看清反觀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亮轉向燈,慢行并鳴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反觀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方能行駛。 (5)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若下斜坡坡度較大的,叉車應后退行駛并控制好車速。 (6)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門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駛或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或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嚴禁超載行駛、高速行駛,以保證行車安全。 (7)行車時,叉車工應拒絕他人上車,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8)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先把貨叉降低至離地面100-300mm距離并熄火后才能離開叉車。 4、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若貨叉上的貨物很高,影響前進的視野,叉車應后退行駛;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高度的貨物。 (2)不要直接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易滑動之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3)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前傾。 (4)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貨叉上才可工作,不準直接站立在貨叉上作業。 (5)叉車工朝人推進貨物時,應鳴喇叭,等對方應聲,再慢慢推進,不準盲目朝人推進貨物。 (6)卸下的貨物應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影響其他車輛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7)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嚴禁貨叉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貨叉下面嚴禁站人。 5、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在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2)停放后將控制桿放在中央位置,并鎖定制動踏板,拔出叉車點火鑰匙。 6、保養規定 (1)注意保養工作,定時定期進行保養。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報警燈亮、異常聲音等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安排處理。叉車工不得私自拆修。 (3)叉車工每周至少清洗叉車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機油、液壓油、柴油、電解液及冷卻液等應及時補充加足。具體參見附件<叉車保養規范> 7、叉車工及相關人員,若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或經濟處罰。 第十二、北方汽配城消防規章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每年對全體員工和商戶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采取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并對經營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戶進行重點培訓,提高安全消防意識。 四、對專職消防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工作人員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 六、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火災的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市場管理員每日對轄區內的商戶進行防火巡查。檢查由物業部經理、消防安全責任人、市場管理人員組成。消防安全重點商戶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物業部經理。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其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商戶下發消防安全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 四、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市場管理人員和被檢查商戶的門市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五、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線路是否有亂接亂掛現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營業結束或下班后,關閉電閘、清除煙頭、發熱源等雜物清況; 6、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六、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狀況; 5、消防工作人員的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9、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二、嚴禁在營業、生產、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四、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落實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消防控制室管理規定 一、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個班次不應少于2人,并實行崗位操作責任制: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具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并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訓證書>,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三、消防控制室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放化學危險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四、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在控制室抽煙、會客、脫崗、睡崗和酒后上崗,嚴禁中途離開出現無人監控狀態,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五、控制室內應設置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制定火災發生后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六、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設備檢測、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運行登記、記錄制度。 七、對建筑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八、熟悉本系統所采用消防設施系統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九、對消防控制室通訊器材、監控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協助技術人員做好維護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十、完成消防部門和上級領導布置的工作任務,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自覺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市場和各家商戶的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應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整。加強日常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保證設施的正常使用。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消防人員應每日對消防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1、市場上的消防設施設備,商戶門市(庫房)內的滅火器材及公司辦公區的消防設施設備統一由物業部進行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2、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如有丟失、損壞,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并及時補充。 3、商戶門市(庫房)內的滅火器材應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更換,保證 滅火器材處于完好狀態。 4、每年三、六、九月份物業部組織對整個市場的滅火器材進行年檢,發現漏缺的滅火器及時增配。每月對室內外消火栓,消防井進行檢查、檢測、維護。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市場管理人員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確定專門人員及時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商戶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三、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物業部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公司報告。 四、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責令商戶停止經營,立即進行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商戶,并落實整改。 六、對公安消防機構檢查或抽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指定專人落實整改,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后,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報告報消防機構。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要組織進行檢查驗收。 八、對無力進行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公司領導。 房屋裝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市場商戶在重新裝修門市、倉庫之前,由門市負責人提前一周向物業部提出書面申請,并附帶設計好的裝修方案。 二、經物業部審批合格后,才可動工,同時簽訂“房屋裝修協議”,并且保證在不破壞房屋建筑設施的基礎下裝修。交納裝修押金300元,如需動用明火,則需交納動用明火押金300元,兩項共計交納600元押金。裝修完畢后,由物業部驗收合格退還全部押金。 三、需要審核的方面有:用電情況,用電線路,裝修材料(是否是防火材料),電氣設備,裝修的位置是否對房屋的主體結構有影響,承重情況等進行檢查。 四、商戶裝修期間所產生的建筑垃圾由商戶自行清理,否則扣除相應的垃圾處理費(所收費用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電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門市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物業部申請填寫“動明火審批單”。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且自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物業部申請,經物業部審核通過后才可動工,并交納300元動用明火押金。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三、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物業部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四、對批準使用的明火施工的商戶,由電工和物業部市場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營業期間施工。 五、電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市場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的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九、對消防用電的檢查和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配電室防火管理規定 一、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落實交接班制度,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非電工人員進入配電重地。 二、線路、設備的鋪設和安裝必須符合<電氣設計技術規范>),嚴禁帶電維修作業和超負荷運行。 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定時檢查設備運轉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報告,并認真處理和做好記錄。 四、嚴禁在室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電室內和變壓器周圍應保持清潔,嚴禁存放雜物。 五、室內應保持干凈、清潔,夏天應有良好的通風散熱,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設施。六、關好門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動物飛禽闖入室內。 七、配足配齊相應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維護保養,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一、經營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戶應對熟悉其商品的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二、貯存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倉庫,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定期測溫檢查。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合格的證明,出入庫進行登記。 三、貯存危險物品應按照性質分類,分項儲存,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應分庫存放。 四、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庫)房等場所,嚴禁動用明火和帶入火種,電氣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 五、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裝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七、運輸危險物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熟悉其性質的專人押運,并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抵觸的危險物品不得同車運輸,嚴禁攜帶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 [篇五: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促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逐級防火安全檢查 1、廠安全生產科成員,每周定期對各車間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通告,并立即向相關責任人提出限期整改。 2、專職的防火人員對重點防火部位要每天堅持檢查兩次,對一般部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專職防火員有權停止生產,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并及時報告領導。 3、車間每周要組織班長對本車間的防火安全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整改并報安全生產科。 4、班組部位要落實防火責任,堅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火安全情況要列入交接班的內容。 5、各級防火安全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以便備查。 車間要按照業務分工,分關把口,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各車間正職保面,副職保線,各組長要保段,各科室職能人員保項,各職工保點,體現“五?!本瘛?/p> 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并應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瘜W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并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房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閣層,并且庫房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房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和亂拉臨時電線,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范>操作。 4、倉庫一般應采用天然采光,如確需照明,應采用功率不超過60瓦白熾燈泡,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以上。 5、倉庫應單獨安裝電源閘箱,并設在庫外,且應采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6、倉庫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并應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7、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8、倉庫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根據危險源的特性,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不能過量貯存,隨用隨領; 貯存油漆、稀料、柴油、汽油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要有3、3、良好的通風散熱設施,并且定期測溫檢查; 4、貯存汽油、柴油、稀料的場所,嚴禁動用明火和帶入火種,電氣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如氧氣瓶)等物品不許露天存放,以防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 6、管理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工作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 7、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啟開稀料、汽油的封蓋時,必須用規定的銅質扳手; 8、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清洗; 9、嚴禁將使用剩余的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倒于下水道,必須將其盛于桶內回收。 四、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范>操作,嚴禁非電工人員亂拉亂接電線;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車間、倉庫消防重點部位,嚴禁私設用電器具;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電氣設備和線路,不得超負荷運行; 5、架空高壓電線不準通過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撤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 7、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8、貯存易燃易爆物品(油漆庫、油庫、稀料等)的車間、倉庫的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9、電器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五、門衛巡邏守護制度 1、全體警衛人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強烈的事業心,提高警惕,忠于職守,切實做好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2、要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和各項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履行職責,準確地行使職權,積極、主動地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事故工作。 3、堅守崗位,工作時間不準喝酒、睡覺、擅離職守和做與工作無關的其他事情。要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手續,對進入本單位的外來人員應詢問登記并積極宣傳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的有關規定,對進入禁火區的人員要嚴防其將火種帶入。 4、對進入廠區的車輛要加強防火和交通管理。 5、門衛巡邏人員應密切配合、協調工作,對重點部位要定時進行巡視檢查,發現問題應采取果斷措施,及時處理并報告領導。 分頁: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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