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婚姻”與“陪床保姆”都是民工的無奈選擇 洪巧俊 在許多人的印象里,“合同婚姻”似乎是韓劇才會出現的詞,“陪床保姆”聽起來更是陌生。其實不然,這種現象在我們身邊已經很久。在進城務工的單身中老年群體身上,尤為明顯,不少還是第一批進城的農民工。這又是怎么一回事? 據報道,由于很大一部分中老年男性務工人員的精神和生理需求無法通過正式結婚來得到滿足,基于“互換”性質的“合同婚姻”日益增多,而所謂“合同”或“協議”,主要內容就是約束兩人的同居方式和男方該每月付給女方多少錢。而且,在不少進城務工中老年單身女性中,除了與上述男性做“合同夫妻”,還有一種 “陪床保姆”的模式存在——兩人也不結婚,只是同居,女方負擔起居照顧責任,男方則定期給女方生活費。(11月17日《華商報》) 從報道的事例中可以看出,相比起“合同婚姻”,“陪床保姆”模式的穩定要差一些,畢竟沒有“合同”或者“協議”的約束,然而進城務工的男性農民其承擔的風險比女性高出很多,女性只是陪伴,男性除了支付一些生活費用,還要支付給女性約定的錢,有的女的拿了男的一筆錢便消失得無影無蹤。 張國榮在《取暖》一歌中唱道:“我們擁抱著就能取暖,我們依偎著就能生存。”這些單身漢的確需要找個女人擁抱取暖,這也是生存的需要。但細究起來,“合同婚姻”、“陪床保姆”,這兩種模式的選擇,既是生活的需要,也是出于一種無奈。若不如此,農民工的精神上和生理上的需求從何滿足? 新聞里提到,這些農民工的共同特征為三無:即城里無房產、無大多積蓄、無相對穩定的工作。用通俗的話來說,沒錢沒房子,朝不保夕的狀態,就意味著可供單身農民工選擇的余地少得可憐。所以選擇只有放低門檻,只能用自身的能承受的經濟限度去雇一個“伴侶”。雖然也要給錢,但不是嫖娼,這是基于雙方自愿而形成的一種同居現狀,大家從中各取所需。雙方在這樣的基礎上都有一定的義務,一種默認的關系,由于法律對此也沒有什么干預,卻給人安全感。伴隨著第一批進城農民工的老齡化,在某一個落腳城市,對于他們來說,回不去的家鄉和要努力融進的城市生活,這是無奈中的最優選擇,可以推斷,這種現象將越來越多。 不過這種現象,如今不是單身漢的農民工獨有的,那些打工,妻子長期不在身邊的,他們也會找臨時妻子作伴,這樣不用去“紅燈區”解決性需求,也不會得性病,就是有個寒寒熱熱,相互有個照顧。種種諸如此類的現象看似違背社會倫理,但其實存在就有它的合理性,有需求才有“合同婚姻”、“陪同保姆”的市場存在。 美國心理學家亞伯拉罕·馬斯洛提出,人類需求象階梯一樣從低到高按層次分為五種: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只有當人從生理需要的控制下解放出來時,才可能出現更高級的、社會化程度更高的需要如安全的需要。不可否認,“合同婚姻”、“陪同保姆”的背后,是農民工群體的性渴求和對建立家庭與陪伴的這么一種渴望。我們無需站在道德的高度去評判他們,在婚戀市場中找對象“老大難”的他們,也只能做出這樣無奈的選擇去滿足自己作為人最為基礎的需要,并不為過。 值得我們關注的是,這樣的現象的出現,其實暗暗隱含了我國“經濟貧困型”光棍危機。這一批逐漸老去的單身農民工做出這樣的選擇,擺在他們面前的,不僅是精神和生活上的需求,更是生存的困局。國家經濟的高速發展,城市變化日新月異,而這些為國家經濟和城市發展出力流汗的農民工,生活狀況并沒有得到什么變化,社會上能給予他們的選擇資源依然很少,有的在城市已經干了半輩子,工作還是那么艱苦,生存還是那么艱辛,他們處在不那么光亮的角落里,際遇往往是曲折和不幸的。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將老矣,如何讓他們活得更有尊嚴,老有所養,才是我們這個社會值得思考和探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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