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應該選擇填報哪張申報表?
您應該根據不同申報表的適用范圍填報相關申報表(請返回北京互聯網地稅局客戶端首頁的“告知事項”查看相關詳情)。
比如:
1.扣繳義務人辦理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應同時填報《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和《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共兩張申報;
2.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和合伙企業合伙人辦理“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季度預繳或年終匯算清繳,應分別同時填報《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和《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共兩張申報表、或者《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和《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共兩張申報表。
2)我不會填報申報表怎么辦?
1.對于填表規則,請認真閱讀各申報表的填表說明;
2.對于系統操作,請點擊申報界面右上角的“幫助”下載操作手冊和操作視頻。
3)申報表中哪個項目將作為應繳納的稅款?
1.《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的“已扣繳稅額”將作為應繳納的稅款;
2.《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和《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的“應補(退)稅額”將作為應繳納的稅款;
3.《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的“扣繳稅額”將作為應繳納的稅款。
4)已提交的申報表填寫錯誤怎么辦?
1.已提交申報表但未繳納稅款的,請點擊“單位申報信息查詢”磁貼,查詢到該申報表再進行修改或刪除;
2.已提交申報表且已繳納稅款的,請到主管稅務所申請標記后進行修改或補報等操作。
5)看不到本單位所適用的申報表怎么辦?
您首先應根據不同申報表的適用范圍來確認您應填報的申報表,如果確實應填報但沒有顯示該申報表的,請及時與主管稅務所聯系。
6)工資、薪金所得的費用扣除標準3500或4800應填寫在哪?
應填寫在《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的“減除費用”一欄。
7)《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中的“應納稅所得額”等于0,應該如何選擇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為0時,以系統自動帶出的稅率為準,如未帶出,請選擇最低檔稅率提交。
8)繳費環節個人允許稅前扣除的年金繳費部分應填寫在哪?
繳費環節應將個人允許稅前扣除的年金繳費部分填入《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第14列“允許扣除的稅費”。
9)應繳納的稅額合計等于0,還需要進行“分稅種無稅申報”嗎?
已填報相關申報表,應繳納的稅額合計等于0的,無需再進行“分稅種無稅申報”。
10)表格模板導入后,為什么有些項目沒能導入?
如果選擇復制、粘貼方式填寫表格模板文件時,請使用無格式粘貼。
如果導入后“所得項目”、“三險一金”為空,請檢查表格模板中的“所得項目”填寫是否正確(“所得項目”應該下拉選擇,不應手工填寫)。
如果導入后“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為空,請檢查表格模板中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是否已經填寫。
11)《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中的“免稅所得”和“減除費用”項目應該填寫什么?
1.“免稅所得”是指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所得。
稅法第四條具體規定如下: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免稅的所得。”
2.“減除費用”是指稅法第六條規定可以在稅前減除的費用。
稅法第六條具體規定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1)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