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HF的診斷 1、BNP、NT-proBNP或MR-proANP有助于AHF的診斷及鑒別診斷。 2、立即監測Tnl/T、Cr和BUN、電解質、血糖和全血細胞計數。 3、疑似急性肺栓塞需檢測D-二聚體,不需要常規檢查動脈血氣。 4、診斷AHF的切點是BNP>100ng/L或NT-proBNP>300ng/L。 5、cTnT/cTnI用來評價是否存在心肌損傷或壞死及其嚴重程度。 6、ST-2、Glactin-3、NAGEL、CYSTATIN-C等是評價心衰和相關臟器損傷的新標志物。 二、AHF的處理流程 治療AHF時,首先要評估患者的基礎心血管疾病、AHF發作的誘因、病情的嚴重程度,并估計預后及治療效果。 三、AHF的藥物治療 AHF的藥物治療可選擇阿片類藥物(嗎啡,Ⅱa類,C級)、洋地黃類藥物(Ⅱa類,C級),也可選擇多巴胺(Ⅱa類,C級)、多巴酚丁胺(Ⅱa類,C級)、磷酸二酯酶抑制劑(Ⅱb類,C級)、左西孟旦(Ⅱa類,B級)等正性肌力藥。 起始可靜脈給與20mg~40mg呋塞米,若患者存在容量負荷,應根據其AHF類型確定利尿劑劑量。若患者收縮壓正常或偏高(SBP≥110mmHg),可靜脈注射血管擴張劑。強心苷類藥物和β受體阻滯劑可作為合并房顫時室率控制的藥物。 (1)不推薦阿片類藥物作為AHF患者常規用藥。 (2)僅少數AHF患者需要擬交感神經活性藥物或血管加壓藥。 (3)指南指出,對于SBP>110mmHg的患者,沒有指征使用血管收縮藥物;或者當低心排血量改善后,即停用擬交感神經活性藥。 四、AHF的非藥物治療 院前階段的 AHF患者應盡早開展無創監測,給予呼吸困難患者無創通氣。若患者氧飽和度<90%,需將氧療法納入常規治療。此外,根據患者血壓情況和(或)充血程度決定是否給予藥物治療,并在早期行利鈉肽監測。 IABP可有效改善心肌灌注,降低心肌耗氧量,增加CO。適用于(Ⅰ類,B級): (1)急性心肌梗死或嚴重心肌缺血并發心源性休克,且藥物治療不能糾正。 (2)伴血流動力學障礙的嚴重冠心病患者。 (3)心肌缺血或急性重癥心肌炎伴頑固性水腫。 (4)作為左心室輔助裝置或心臟移植前的過渡治療。 適用于心跳呼吸驟停而進行心肺復蘇患者、合并Ⅰ型或Ⅱ型呼吸衰竭患者。入院后評估患者血液酸堿度輔以血氧飽和度(SpO2)檢測,若SpO2<90%,考慮氧療;呼吸窘迫患者,盡早無創通氣。 (1)無創呼吸機輔助通氣(Ⅱa類,B級)推薦用于經常規吸氧和藥物治療仍不能糾正的肺水腫合并呼吸衰竭,能配合呼吸機通氣的患者。 (2)氣道插管和人工機械通氣適用于心肺復蘇時,嚴重呼吸衰竭患者。 (1)出現高容量負荷(如肺水腫或嚴重的外周組織水腫)或對利尿劑抵抗時,即可考慮超濾治療。 (2)腎功能進行性減退,血肌酐>500μmol/L或符合急性血液透析指征的其他情況可行血液透析治療。 (3)UNLOAD研究顯示,AHF患者超濾治療,再住院率減少44%,看急診患者減少52%。 (4)AHF患者超濾后,體重、呼吸困難都較超濾前改善。 五、AHF患者出院注意事項 AHF患者臨床狀況會在入急診后幾小時發生顯著變化,初始治療后,若患者主訴病情改善,且靜息心率<100bpm、無站立低血壓、尿量正常、室內血氧飽和度>95%、無或中度腎功能惡化,即可考慮出院。新發AHF患者不能從急診直接出院回家,需在中間病房治療。患者出院后,應啟動慢性疾病管理計劃,一旦有失代償征象立即治療。 六、AHF患者病情穩定后的后續處理 AHF患者入院后至少第一個24h要連續監測心率、心律、血壓和SaO2,至少每天評估心衰相關癥狀、治療的不良反應及容量超負荷相關癥狀。 AHF患者病情穩定后,若無基礎疾病,在消除誘因后,無需心衰相關治療,但要避免AHF誘發因素;若伴有基礎疾病,應針對原發疾病進行積極有效的治療、康復和預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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