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辦學校
1、招生對象:
(1)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入學對象為:年滿6周歲(即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2)初中一年級的招生入學對象為小學應屆畢業生。
2、入學辦法:
(1)戶籍學生。根據學生戶籍所在的鎮(街、園區),就近免試入學。市屬學校招生由市教育局負責。其中:
小學一年級,按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統一劃定的學區范圍,就近免試入學;
初中一年級,根據學生戶籍所在地免試升學。如轄區內有兩所或以上公辦初中學校的,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統籌,采取“小學劃片對口”“分片入學”或“電腦派位”等方式安排學生入學。
非起始年級插班入學,由戶籍學生向戶籍地教育主管部門提出轉學申請,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照《東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以及《2016年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到當地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或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就讀。
最新的積分入學政策有比較大的調整,具體積分入學政策變化詳見:《不是東莞戶口,孩子如何讀公校?東莞積分入學政策大調整!》
(3)優惠政策群體。按照優惠政策群體相對應的優惠政策文件精神和要求執行。
(4)特殊群體
A.適用對象
a.具有本市戶籍,需要在本市非戶籍地鎮街申請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
b.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戶籍居民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含未入戶),需要在父或母的戶籍地鎮街入學;
c.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戶籍居民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含未入戶),需要在父或母的戶籍地外其他鎮街入學。
B.適用年級: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
C.入學辦法:按照“二級辦學”教育管理體制,由鎮街教育主管部門結合學位實際情況,自行制定特殊群體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辦法、條件和要求。市屬學校由市教育局制定入學辦法。
(二)民辦學校
招生對象
(1)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入學對象為:年滿6周歲(即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2)初中一年級的招生入學對象必須是小學應屆畢業生。
19所民辦學校2016年小升初面談時間
每年的小升初面談,無論家長還是學生,都是像“打仗”一樣,很多學校競爭激烈,10幾個人中只能錄取一個。今年肯定也不例外,目前19所民辦學校的小升初面談時間已經公布了,家長們快看看要去哪些學校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