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標95%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分“擇優生”和“定向生”兩種方式錄取。如定向到各初中的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按最低控制分數線未錄滿時,所余名額面向本招生考區未被定向錄取的考生擇優錄取。為利于考生志愿填報,實施“先發布成績及定向分配指標后填報志愿”的方式。 對家長最關注的分數并列的情況,按以下原則處理:如果出現考生總分并列,則按考生的學業考試成績的總分,由高分到低分錄??;若學業考試總分仍然并列,則按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的總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若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仍然并列,則按語文、數學兩科的總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若語文、數學兩科總分仍然并列,則按語文分數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對在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升學考試,我市規定,持有我市《居住證》的學生在參加中考時,在具有我市合法穩定的職業和合法穩定的居住場所(含租賃)的前提下,還需具有我市的全國中小學生電子學籍和截止中考報名之日起一年以上完整的學習經歷。 2016年我市將在市一高中、市二高中錄取上實施“平行志愿”錄取。市直總考區普通高中志愿按二個批次設置。第一批次為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市一高中、市二高中)設置2個平行志愿,考生可填報1——2順次志愿。第二批次為一般普通高中(市實驗高中、市六高中、市七高中、市八高中、連山區世紀高中、市五高中、市實驗高中特長生、市六高中特長生、市八高中特長生)設置3個平行志愿,考生可填報1——3順次志愿。 市一高中、市二高中按“擇優生”、“定向生”及“二次擇優生”輪次錄取。一般高中錄取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次錄取”,與2015年相同。特色班、特長生錄取設置在一般高中批次前進行。 關于市一高中、市二高中定向分數線的劃分:市一高中按市直考區第1000名的最終總分下降50分為定向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市二高中按市直考區第2000名考生的最終總分下降30分為定向生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 據悉,中考考試時間為6月28日、29日,成績總分為830分,科目與2015年相同。 來源:葫蘆島晚報 |
|
來自: hldzhangwg > 《文件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