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診所設置規范 一、科室 至少設有診室、處置室、治療室、藥房、消毒供應室。 二、人員 (一)診所主要負責人應具有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并經執業注冊,在一級醫院從事中醫本專業臨床工作5年以上,身體健康并能親自主持醫療工作。 (二)設置中藥飲片和成藥柜的,須配備1名具有中藥士以上職稱的中藥人員。 三、房屋 (一)診所相對獨立,醫療用房與生活用房分開。與同類醫療機構的直線距離不少于0.5公里。 (二)業務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80平方米。各室相對獨立,使用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三)診所的地面和墻面要使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料,要有經驗收合格的消防和污水處理設施,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風,消毒供應室應有合理的工作流程。 四、設備 (一)基本設備:給氧裝置、診察床、診察桌、診察凳、聽診器、血壓計、出診箱、體溫計、污物桶、壓舌板、處置臺、注射器、紗布罐、方盤、藥品柜、紫外線燈、滅菌設備、密閉式無菌物品存放柜。 (二)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設備及中醫診療器具。 五、不得開展母嬰保健技術服務、醫療美容、性病、戒毒、精神病診療服務,不得開展任何未經許可的手術治療。 六、制訂各項規章制度,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范,并成冊可用。 七、注冊資金到位并不少于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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