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各委辦局(公司),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2016年度我市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基數已經市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同意。現公布如下: 一、2016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18940元(18245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2364元(2697元/月)。 二、2016年度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統一為2300元,其他險種的月繳費基數仍按原規定執行。 三、2016年度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為2300元,可設若干個檔次,最高不超過18245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1700元。 四、2016年度市區“協保”人員每月“劃賬”基數,以及單位招用“協保”人員后申請返回養老、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的基數,均按照2016年度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下限執行。 五、2016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312342元(26029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62468元(5206元/月)。 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16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96054元(8005元/月)。 六、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為2016年4月1日。各縣級市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政府確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