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女,19歲,外地來京打工青年。1990年8月5日初診。 余仔細查詢,得知咳喘發作時,咳痰清稀而出,不稠不黏,痰清涼如水。 【病名診斷】哮喘。 【中醫辨證】寒痰冷飲逆阻于肺,肺氣不利而發哮喘。 【中醫治則】溫肺化飲,止咳定喘。 【中醫處方用藥】小青龍湯加減。 【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項】 【治療經過和療效】 余對此語思之良久,忽有所悟,此病人正是小青龍湯證無疑。 由此折射出寒痰冷飲的小青龍湯證之咳喘,病人本來是口不渴的,不想喝水者。換言之,不想喝水,口不渴,這是小青龍湯證的病證特點之一,也是辨認小青龍湯證情的一個有力佐證。 除余所料,患者服用七劑小青龍湯后,再診時咳喘皆平,多年來大量稀痰頓時一掃而光。 余慮其病久,恐其寒痰冷飲復生,改投以苓桂術甘湯合二陳湯合方,繼投十劑以善其后。該患于2006年因懷孕后腹痛前來門診就醫,得知其咳喘無發。 【醫話】 而對于咳喘之人,見咳痰清稀如水,不稠不黏,舌脈無熱象者,多以小青龍湯合二陳湯(余自名為“青龍二陳湯”)治之,繼以苓桂術甘湯合二陳湯(余自名為“苓桂二陳湯”),善其后,屢用屢驗。 其理就在于小青龍湯所致之喘乃寒痰冷飲逆阻于肺所致,其寒與飲多為“心下有水氣”(簡稱“內飲”),外受表寒襲肺(簡稱“外寒”),外寒與內飲相合為患,致使肺氣逆而喘作,所謂“水寒射肺”。 現時在中醫界,頗為流傳著這樣一句話“細辛不過錢,過錢賽紅礬”。 余早年大學時代學習中醫藥時,老師就是這樣講的:細辛有毒,不可多用,用則不可過錢,過用了其毒性類比劇毒藥紅礬(又稱“砒霜”)。 但是在醫圣張仲景的《傷寒論》和《金匱要略》中,小青龍湯、麻黃附子細辛湯、桂枝去芍加麻黃附子細辛湯、當歸四逆湯等諸多方中,其細辛用量均為三兩,約達今之三錢之多。 這就出現了一個針鋒相對的而又必須解決的矛盾——是醫圣仲景犯了錯誤,其細辛用量過多,還是后人“細辛不過錢”之說有誤?余為此而溯本求源,終于找到了答案:原來今人習以成俗地認為“細辛不過錢”之說,出自于宋朝元祐年間閩中人陳承之筆。陳氏在其所著《重廣補注神農本草經》中提到:“細辛,非華陰者不得為真,若單味用末,不可過一錢,多則氣閉塞,不通者死,雖死無傷。近年開平獄中嘗治此,不可不記。”后來在大觀、政和本草等諸多有關本草書中均有此說出現,連明朝李時珍所著《本草綱目》亦引陳氏之言,于是“細辛不過錢”之說由此而流傳至今。殊不知,此語實屬后人不善學習,竟將陳承所言斷章取義,以訛傳訛,誤人不淺。 陳承所云“細辛不可過錢”的原文是“若單味用末,不可過一錢”,后學者將其作為大前提條件的“若單味用末”五字妄自舍棄,斷章取義,就衍生出來今人所傳的“細辛不過錢”之謬論。 所以,余多年以來,只要有機會,無論在大學課堂給本科生和研究生講課也好,或在講學中,凡涉及有關細辛一藥時,無不對“細辛不過錢”之說加以更正。 陳氏之言很清楚,“若單味用末,不可過一錢”,言外之意,若不單味用末,而是配伍在方劑中使用是不受此限的。這是一個大是大非的問題,更涉及到我們今人如何使用仲景含有細辛的經方的臨床應用問題,不加以糾正,有礙于經方之療效,有礙于中醫藥之發展。 那么,我們在臨床使用細辛時就可以肆無忌憚了嗎?絕非如此。單味用末時,萬萬不可過一錢;倘若放入復方中使用,可以過錢,但其用量無須過大,畢竟細辛一藥過于辛溫而燥,久用或用量過大會帶來一定的弊端。 余臨床在復方中使用細辛時,成人量多在6克左右,從未發現不良反應,復述于此,供醫界同仁指正。 《傷寒論臨床應用五十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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