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登賢,(1905-1933.8),廣東南海人。原名羅光,亦作羅廣,化名光生等。1925年春加入中國共產黨。小學文化。早年在香港太古船廠做工。1925年任香港海員工會秘書。1926年任中共香港市委委員,并參加市委常委工作。1927年廣東四一五政變后任中共廣州市委委員。12月參加領導廣州起義。起義失敗后被捕,經營救出獄。1928年5月任中共中央臨時政治局委員、常委。1928年7月在中共6屆1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1928年10月任中共江蘇省委常委。1929年1月-8月任中共江蘇省委書記。1929年起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員。1930年任中共廣東省委書記,全國總工會黨團主任,中共中央南方局書記。1930年12月起任全國總工會常委會負責人、常委、常委會秘書長。1931年3月起任中共中央軍事部委員。1931年3月-5月任中共中央軍事部書記。1931年9月起任中共中央駐東北代表。1931年11月當選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一屆中央執委會委員。1931年12月-1932年6月任中共滿州省委書記兼組織部部長。1932年12月起任全國總工會上海執行局黨團書記。1933年3月由于叛徒告密在上海被捕。1933年8月29日在南京雨花臺就義。中共第五屆中央委員(1928年5月增補)、中央臨時政治局委員、常委(1928年5月-1928年7月),第六屆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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