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還沒有項目清單,我建議你現在馬上列一份。 把生活里所有的項目都列出來,包括工作、個人、家庭,還有和民間團體相關的項目。簡單來說,只要是得花一天或者更長時間才能完成的任務,就得統統列出來。如果某項任務只需一兩個小時就能做完,你也可以把它列出來。
現在,我要請你做一件有點難度的事:從清單里選出三個最重要的項目。不是每個領域選三個,而是總共只能選三個。這三個項目的清單,就是你的“簡化項目清單”。把其他項目都放進第二份清單里,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待辦清單”。“待辦清單”里的項目不是不做,只是現在暫時不做。把它們擱在一邊,先做“簡化項目清單”上的三個項目。 我再說清楚一點:只有先把“簡化項目清單”上的三個項目全都做完,才能把“待辦清單”里的項目挪進“簡化項目清單”里。不是做完一個,而是三個全做完!為什么要這么做?因為這樣能確保你不會為了新任務忘掉哪個重要項目,確保你能集中精力完成三個最重要的項目,而不是只完成一兩個。你必須為“簡化項目清單”上的三個項目投入全部精力,直到把它們全部做完,然后再轉而關注剛剛挪進“簡化項目清單”的三個項目。 這能避免你分散精力,確保你順利完成任務。我的建議是,三個最重要的項目里至少要有一個跟你的“唯一目標”有關。這樣,你才能始終朝著終極目標前進。至于其他兩個項目,你可以選一個跟職業目標有關的,一個跟個人目標有關的,這不是強制性的,只要是適合你的,就是最好的。為什么不能只選一個項目呢?如果只限三個項目能提高效率,那為什么不只限一個項目,進一步提高效率呢?你也許會覺得這么做才合乎邏輯,特別是我剛才還在建議你制定“唯一目標”。
因此,我們手頭需要準備好幾項任務,如果一個項目停滯不前,就轉頭去做另一個。我發現,三個是最合適的。如果超過三個項目,效率就會降低。為了讓這個體系發揮作用,完成一個項目的時間不能超過一個月,最好在一兩個星期內做完。 如果一個項目需要一年才能完成,你這一年里就不能接其他項目了,這樣一來,你就很難在其他方面施展抱負。你可以把耗時較長的大項目分解成能在一個月里完成的小項目。比如,如果你想出版一本雜志,就先集中精力做設計,然后組建團隊,尋找資金……以此類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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