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散:混合散光只需滿足兩個基本要求:一為球柱光型不同,二為球鏡度絕對值小于柱鏡度絕對值。 因此,混合散光在驗光處方上有可能出現“-/+”光型或“+/-”光型,每個企業在庫存管理時會將混合散光的光型設為同一類型進行管理,我們企業是將混合散光的所有光型統一以“+/-”光型入庫。 混合散光這是單純近視散光與單純遠視散光的聯合,指兩條互成直角的子午線,一條為遠視,另一條為近視。當平行光線進入眼內,兩條子午線的焦點分別在視網膜的前與后。 換算有個口訣:球散相加,中間變號,軸位夠90減90,不夠90加90. 例如:-1.00+2.50/45 換算成+1.50-2.50/135 -1.25+1.00/50 換算成-0.25-1.00/140. 首先要考慮需否光學恒等變換,當球面透鏡度絕對值≥柱面透鏡度絕對值或電腦顯示形式上的混合性散光,實為復性散光時需要變換。恒等變換的目的是,利于鏡片制作,簡化處方形式并暴露其真正的散光類型。恒等變換方法是,新球面透鏡的頂焦度為原球面透鏡與柱面透鏡頂焦度之代數和;新柱面透鏡的頂焦度為原柱面透鏡頂焦度的相反數;新軸位:若原軸位小于或等于900的加900,大于900的減900。例如:-2.00DS+2.00DC×70(似為混合性散光)→-2.00DC×160(實為單純性近視散光);+3.00DS-3.00DC×170→+3.00DC×80(實為單純性遠視散光),+5.00DS-3.00DC×40→+2.00DS+3.00DC×130(實為復合性遠視散光);-5.00DS+2.00DC×70→-3.00DS-2.00DC×160(實為復合性近視散光)。如能完全矯正則行之,一般情況下為了減少不良反應,仍可應用最小彌散圈原理,減少散光度的一半加于球鏡度上。上述舉例變換后的+3.00DC×80再轉換成+0.50DS+2.00DC×80;-2.00DC×160轉換成-0.50DS-1.00DC×160;+2.00DS+3.00DC×130轉換成+2.75DS+1.50DC×130;-3.00DS-2.00DC×160轉換成-3.25DS-1.50DC×160。 在臨床上混合散光配鏡處方的錯誤率較高,正確的處方較為少見,甚至一些非常專業的驗光師多年來也一直沿用錯誤的處方原則。這和目前文獻中沒有具體的相關指南有關。下面我們進行具體的理論分析。 混合散光的等效表達方式有兩種: 負球鏡聯合正散光和正球鏡聯合負散光。 例如:+1.00Ds-3.00Dc×180°=-2.00Ds+3.00Dc×90°。 在復驗或處方時常見有兩種處理方式: 減正球鏡或減正散光,較少見的第三種方式是減負散光。 三種處方的結果常見的有: ①-3.00Dc×180°; ②-2.00Ds+2.50Dc×90°; ③+1.00 Ds+2.500Dc×180°。 其中又以第一種最常見。前兩種方式:減正球鏡或減正散光,都來源于常規的減正球鏡或減正散光的方法,其原目的是讓眼睛保留輕微的調節心牌較為自然的狀態。 下面分析一下這三種方式的結果。其處方效果分別為: 1.-3.00Dc×180°= +1.00Ds-3.00Dc×180°+(-1.00Ds)相對于人眼不調節的生理狀態,戴鏡后相當于增加了一個-1.00Ds的透鏡,即近視過矯。根據動物實驗和臨床結果,這種情況最終會使人眼發育為與近視過矯度數相等的屈光狀態。 相應的疑問是:為什么單純或復合遠視可以降度數處方? 因為:①單純或復合遠視自身會有調節反應,降一種更為自然的狀態;②配鏡后向近視方向的適應就是降低遠視度數,也是我們希望的。 其不同點在于:單純或復合遠視降度數后誘發調節相當于把視網膜后的影像向視網膜拉近了一些,而混合散光降低遠視度數后誘發調節相當于把視網膜后遠視散光影像拉向視網膜,同時將視網膜前的近視散光影像移到了更加遠離視網膜的位置。 這種處方方法最為常見,甚至一些非常專業的驗光師多年來也一直沒用。但顯然它是最不能接受的處方方法,而且一量患者習慣了戴用這種處方的眼鏡,再改為正確處方的眼鏡反而不能接受,因為正確處方的近視度數低而矯正視力不如過矯的錯誤處方好。 2. -2.00Ds+2.50Dc×90°= -2.00Ds+3.00Dc×90°+(-0.50Ds×90°)相對于人眼不調節的生理狀態,戴鏡后相當于增加了一個-0.50Dc×90°的透鏡,即近視散光過矯。又產生兩個效果:等效近視球鏡過矯、散光欠矯引發調節。同樣會使人眼向近視方向適應。 同樣的疑問也是:為什么單純或復合遠視可以降散光處方? 其道理與第一點相同。但這種處方可以接受。 3. +1.00Ds-2.50Dc×180°= -1.50Ds+2.50Dc×90°= +1.00Ds-3.00Dc×180°+(0.50Dc×180°)相對于人眼不調節的生理狀態,戴鏡后相當于增加了一個0.50Dc×180°的透鏡,即近視散光欠矯。又產生兩個效果:等效近視球欠矯、散光欠矯引發調節。前者會使矯正視圖不夠引發疲勞,后者引發調節也導致疲勞。 相應的疑問是:為什么單純或復合近視可以降散光處方? 因為單純或復合近視降散光處方使其輕度近視散光的狀態,更接近正前的自然態,完全足矯或過矯有時不適。這種處方也可以接受。 混合散光一個子午線方向成像于視網膜前,另一個子午線方向成像于視網膜后,調節反應將會把視網膜后影像聚焦于視網膜的同時,聯動使動使視網膜前影像進一步遠離視網膜。因此混合散光患者在矯正前通過視網膜上的最小彌散圓來識別物體。配鏡足矯將使最小彌散圓成為清晰的點而不帶動調節。如果欠矯,應該輕度保留最小彌散圓以接近矯正前的自然狀態,這樣對調節的刺激反應較小。因此正確的處方是足矯或在兩個子午線方向的散光同步欠矯,但等效球鏡不變。 相應的處方為: 1. +1.00Ds-3.00Dc×180°= -2.00Ds+3.00Dc×90° 2. +0.75Ds-2.50Dc×180°= -1.75Ds-2.50DC×90° 這樣的處方可以有較好的矯正視力,也較為舒適,而且不會主動誘發調節和屈光向近視方向的適應和偏移。 如果對以上理解有困難,最簡單的處理的處理方法就是把混合散光變換為負球鏡聯合正散光的形式,這樣在復驗或處方時就不易犯第一種處方的錯誤。 全民愛眼:目前15萬多人已關注加入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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