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期,孫中山、黃興等組成的同盟會提出了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的口號。隨著1911年武昌起義打響了辛亥革命的第一槍聲,1912年2月12日,清朝發布退位詔書。
清帝退位詔書清帝溥儀的退位詔書是由江蘇首富、狀元張謇所擬定。在這份詔書里,張謇只寫了“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閑,優游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歟?欽此。”袁世凱看后,想了一下,加了一句話,就是這一句話,讓中國占據了法理的位置,保住了東三省、內蒙(當時是整個蒙古,還包括著外蒙)、新疆和西藏六個省份。
句話加在了海宇乂安四字后面:“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因為不加這句話,按照孫中山等同盟會黨人的宣言是要“驅除韃虜”的,東三省是滿族當年占有的土地,清帝退位回了東北一下子就會面臨是否脫離中國的問題,同樣蒙古、西藏、新疆三個省在明朝時也不是中國領土,因為滿清的民族政策才加入到中國領土中,這時候還要“驅除韃虜”它們是不是也會鬧分裂?要知道,英國對西藏、沙俄對新疆和蒙古一直虎視眈眈小動作不斷。
五族共和旗所以,袁世凱加了這么一句話,堅持五族共和,全國人民各族平等,基本就把這六個省的民心穩住了,民心一穩,領土基本就沒有問題了。袁世凱雖然后來堅持稱帝,淪為“竊國大盜”,但不可否認,他還是對中國做出了很多貢獻的。另說一句,日本人提出的《二十一條》袁世凱并沒有同意簽署,簽的是《中日民四條約》,中國損失相較于原《二十一條》已盡可能減小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