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要求 二、竣工資料組卷要求 三、裝訂要求 四、竣工圖的更改方法 五、竣工圖章的使用 六、竣工圖的審核 七、上交竣工資料的份數及時限要求 文章轉自百度文庫。 一、編制要求 1.竣工資料必須要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 2.凡文件材料數量未滿足合同或協議規定份數的,應按要求復制補齊。 3.對竣工資料、施工圖及設備技術資料的準確性和更改情況進行核實,并按要求修改或補充標注到相應的文件上。 4.凡為易退色材料形成的(如復寫紙、熱敏紙等)并需要永久保存的文件,應附一份復制件。 5.按照規定的順序排列(具體規定見各分項工程的資料裝訂順序)。 6.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均應按照已劃分的單位工程為基本單位進行組卷。 7.竣工圖按專業、圖號排列。 8.竣工圖要做到與設計變更資料和隱蔽工程記錄“三對口”。 9.凡按施工圖施工沒有變更的,可加蓋“竣工圖”專用章,作為竣工圖。 10.凡施工中有部分變更的施工圖,可在原圖上用繪圖墨汁或碳素墨水進行修改,修改部位加蓋“竣工圖核定章”,全圖修改后加蓋子“竣工圖”專用章。 11.凡涉及結構形式、工藝、平面布置、等重大項目改變及圖面變更面積超過35%的,應重新繪制竣工圖。重繪圖按原圖編號,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圖圖標內注明“竣工階段”并簽署竣工圖章。 12.根據“實施細則”的要求,編制竣工圖中對施工圖的變異堅持“十改”、“七不改”。“十改”是凡隱蔽工程、重要設備、管道、鋼筋混凝土工程等,施工與原施工圖的差異,超過規范許可限度的,必須一律改在竣工圖上。“七不改”是指為減少竣工圖工作量,凡圖面上易于辨認的非原則性的變異,一律不在原施工圖上修改。 13.需要重新繪制的竣工圖,按下列情況區別對待,由于設計原因造成的,由設計單位負責繪制,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單位負責繪制,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由建設單位負責或委托設計單位、施工單位代為繪制。所有重新繪制的竣工圖,均應由施工單位與工程實際核對后,加蓋“竣工圖”專用章。 14.“竣工圖”專用章,按國家檔案局的規定,其規格為100×70mm,上部有“竣工圖”字樣,并包括圖紙名稱、建設單位名稱、技術負責人和工地代表的簽署欄;施工單位名稱、技術負責人和施工負責人簽署欄。 15.施工圖核定章的規格40×15mm應標有“竣工圖核定章”字樣,以及依據和核定人簽署欄。 16.竣工圖專用章和核定章均采用紅色印油,專用章應加蓋在角圖章的左面。
二、竣工資料組卷要求 1.頁號:卷內文件排列后,凡有書寫內容的頁面,要逐頁用號碼機從1開始打印頁號。正面印在右下角(距右20、距下15)、背面印在左下角。圖紙的頁號編寫在右下角,成套圖樣或印刷成冊文件,自成一套的,原目錄可代替卷內目錄,不必重新編寫頁號。 2.案卷的外封面、內封面、卷內目錄及備考表不編頁號。 3.外封面填寫: 文字必須使用噴墨打印機打印,不得手寫或使用其它打印機打印。字體一律為2號黑體字。 案卷題名——應簡明、準確揭示卷內文件材料的內容。 編制單位——填寫案卷材料拿總歸檔單位。 編制日期——資料卷,填寫文件材料的起止日期;圖紙卷,凡由施工圖轉為竣工圖的填寫工程交工的時間。 保管期限——應依據有關規定填寫組卷時劃定的保管期限(由檔案部門填寫)。 密級——應依據保密規定填寫卷內文件的最高密級(由檔案部門填寫)。 檔案號、檔案館號、縮微號均由檔案館(室)填寫。 在右上角,加蓋“正本”或“副本”紅色印章。 4.內封面填寫: 案卷題名——同外封面。 編制單位(需蓋單位公章):填寫卷內文件材料的形成單位或主要責任者。 編 制 日期——同外封面。 編 制 人——案卷編制責任者。(必須簽字) 審 核 人——單位工程責任者。(必須簽字) 技術負責人——項目技術責任者(必須簽字) 單位負責人——行政責任者。(必須簽字) 在右上角加蓋“正本”或“副本”紅色印章。 5.卷內目錄: 序號——按卷內文件材排列順序,給每一份文件一個順序號用阿拉伯數字從“1”起依次標注。 文件編號——填寫文件的文號或圖樣的圖號。 責任者——資料卷填寫文件材料的直接編制部門或主要責任者。圖紙卷:施工圖填寫設計單位,竣工填寫編制單位。 文件材題名——也稱文件標題,填寫文件材料標題的全稱。 日期——填寫編制文件材料的年、月、日,位置在題名占用的最后一格內分上下兩排填寫、上排寫年號、下排寫月、日。 頁次——填寫每份文件材料首頁上標注的頁號,每卷內最后一份文件填寫起止頁號,起止號之間用“~”聯接。頁號填在題名占用最后一格內。 備考表——要注明案卷內文件材料的件數、頁數以及在組卷和案卷使用過程中需說明的問題。
三、裝訂要求 1.文字材料或少數圖紙組成的案卷,按標準16開折裝訂,其厚度不超過20毫米,超過厚度的必須立分冊,各分冊厚度應相同。竣工圖必須與文字資料分開裝訂,圖紙按4號圖幅(即297×210毫米)折疊成“手風琴”式,圖簽露在外面,并在圖紙左邊留有25毫米的裝訂邊。如果裝訂成卷的左右邊不平衡時,應在裝訂線的一側添加硬紙條襯平,其厚度不得超過25毫米,超過厚度的必須立分冊,各分冊厚度應相同。 2.裝訂前應拆除金屬物,修補或裱糊破損文件,并另外復印二份卷內目錄(單獨移交)。 3.凡裝訂的案卷應按外封面—內封面—卷內目錄—文字頁—圖頁—備考表的順序排列。其式為仿圖書出版裝訂法,即先把內封面至備考表(上下各加一條硬紙條)之間的材料用線繩(禁用金屬或化工材料制成品)按三孔一線的方法裝訂起來,然后在裝訂好的外表粘外封面(粘膠材料必須有防蟲、防霉藥物,不得用糧食漿糊)。 4.裝訂好的卷(冊)應做到牢固、整齊、美觀,卷內文件無錯頁、倒頁、壓字,便于保管與利用。
四、竣工圖的更改方法 1.文字、數字更改一般是杠改;線條更改一般是劃改;局部圖形更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圖空白地重新繪制。 2.利用施工圖更改,必須在更改處加蓋核定章注明更改依據性文件的名稱、日期、編號和條款號。 3.無法在圖紙上表達清楚的,應在標題欄上方或左邊用文字說明。 4.圖上各種引出說明應與圖框平行,引出線不交叉,不遮蓋其他線條。 5.有關施工技術要求或材料明細表等文字更改的,應在修改變更處進行杠改,當變更內容較多時,可采用注記說明的辦法。 6.新增加的文字說明,應在其涉及的竣工圖上作相應的添加和變更。
五、竣工圖章的使用 1.竣工圖章內容、尺寸如圖所示:
竣工圖章(單位100×70mm) 2.所有竣工圖使用新的施工圖,由編制單位逐張加蓋、簽署竣工圖章。竣工圖章中的內容填寫齊全、清楚,不得代簽。 3.竣工圖章蓋在圖內標題欄的左面或附近空白處。 4.竣工圖章應有作用不褪色紅印泥。
六、竣工圖的審核 1.竣工圖編制完后,設計單位應按竣工圖內容編制竣工圖電子文檔,監理單位應督促和協助各設計、施工單位負責檢查其竣工圖編制情況,發現不準確或短缺時要及時修改的補齊。 2.竣工圖內容應與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洽商、材料變更、施工及質檢記錄相符合。即:設計變更、洽商材料變更文件加蓋已執行章、竣工圖修改部位蓋核定章。式樣如圖: 已 執 行 章 竣 工 圖 核 定 章 竣工圖核定章(單位40×15mm) 3.竣工圖按單位工程或裝置(專業)編制,并有詳細編制說明和目錄。 4.外引進項目、引進技術或由外方承包的建設項目,外方提供的竣工圖應由外方簽字確認。 5.項目竣工圖按建筑結構、水電、暖通、電梯、消防、環保等順序組卷,設備文件按專業、臺件等組卷,管理性文件按問題、時間或依據性、基礎性、項目竣工驗收文件組卷,監理文件文種組卷,原材料試驗按單項工程單位工程組卷。 6.案卷內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內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該卷保管期限從長。 7.施工單位在項目竣工文件收集、編制和整理后,應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編制方、質監部門、監理部門對文件的紙質版和電子版的完整、準確情況和案卷質量進行審查或三方會審,經建設單位確認并辦理交接手續后連同審查記錄全部移交建設單位檔案管理部門。
七、上交竣工資料的份數及時限要求 竣工資料要求上交一正一副共兩份(包括竣工圖),由建設單位檔案室留存。如竣工資料需要在其它政府職能機構備案的,施工單位必須裝訂二正一副共三份(包括竣工圖),一正一副(包括竣工圖)由建設單位檔案室留存,另一正(包括竣工圖)交其它政府職能機構備案。 原則上,施工單位在工程聯合驗收合格后7天內上交合格的竣工資料,如竣工資料不符和規定,則視為沒有上交,此時施工單位應在規定時間(3天內)整改完畢,同時對施工單位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處罰條款在施工合同中以專用條款規定)。 八、竣工資料審核規定 施工單位負責人、監理單位負責人及工程部管理人員必須按本規定審核竣工資料,并按照下表簽字蓋章,對竣工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如下一級審核人發現問題,則視為上一級審核人工作失誤。對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的失誤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處罰條款應在施工合同及監理合同中以專用條款規定),對工程部管理人員的失誤應計入績效考核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