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理取格(18)
雜氣:財乃養身之源,官乃扶身之本,印乃資身之基,如財官印綬藏蓄于辰、戍、丑、未月令之內,則非天地之正氣,因受氣不純,稟命不一,故日雜氣。
辰為東南,春夏交接之方。未為西南,夏秋交接之方。戌為西北,秋.冬交接之方。丑為東北,冬春交接之方,共是四隅。即四個收藏之倉庫(庚辰乃土水倉庫,庚戊乃火倉庫,辛丑乃金倉庫,辛未乃木倉庫),四個牢獄之所在,辰、戌、丑、未傘備,收集財庫,乃富貴之尊,如丙丁生于辰月,干透戊己則作雜氣傷官,透甲乙則作雜氣印綬,透庚辛則作雜氣財官。如戊己生于戌月,干透庚辛則作雜氣傷官,透丙丁則作雜氣印綬,透壬癸則作雜氣財官。喜用財官而財官透,喜用印綬而印綬透。
假如以甲得丑月,貴在其中。支藏辛為官,癸為印綬,己潟財,不知何者為福?當要看蓋頭透出何字,隨所出而言喜忌,以定吉兇。喜財透財.則富,喜官透官則貴,喜印透印則吉。否則反是。印綬主受祖蔭而享萬物—刃弱露印綬,財星少而有氣則榮貴,不唯顯達官祿,且富饒資產。若身旺無官露財,財旺亦能生官,而官亦因財旺,身旺亦可透殺,而不啪刑沖破嘻。尤喜制伏之地,又要有合方為貴,若無制無合而身弱,必為兇害。
雄氣從來自不純,天干透出是真津。
身強財旺生官祿,運見刑沖掘寶墩。
蓋雜氣天干財印己閉,無沖不發,正若辰而無戌,如無鑰開庫,藏未能發掘。實等于枉然。
取理取格(19)
劉伯溫《黃金策》有言:墓中人,不沖不發,身上鬼,不去不安,蓋雜氣財官喜見沖,若以其為害者而沖出,則其害愈甚,正如身弱喜印忌傷官財星,但身強則喜傷官財星反為忌印。故當先看季節,后定強弱。方論。所謂先看氣節之深淺,后看財宮之向背。太過無剋制者貧賤,不及.無生扶者天刑。喜生而逢生,貴而堪斷。愛赳而值剋,吉亦可言。據此學者切不可執一。
雜氣財官印月宮,天干透露始為豐。
財多身旺宜沖破,切忌干支壓伏重。
若干支重遇比劫、欲其富貴而享現成之福也難。孜官輕印輕財輕,人墓無防、傷官輕食神輕,遇庫無災Q如財官三《真太旺,又人墓運三合,則.官旺剋身,財旺生殺,贏弱太過必禍。如傷官食神三合太旺,又遇墓合則絕氣愈甚反災。此指極弱而言,如比劫三合太旺,又週庫合則身愈旺,無無制必災。如印綬重疆三合太旺,又人墓連三合,則逗三合,則生氣太過亦災,此指身極旺而言。所謂水飄木泛,土多金埋之義,總是巾和為福,偏黨為殃。
印財藏庫看衰強,不露光芒福不昌。
若得庫門開敞處,定教官貴不尋常。
月令提網不可沖,十沖九命定為兇。
唯有財官逢墓庫,運行沖破反成功。
蓋八格除雜氣財官之外、其他皆不可沖,沖則破格。所誚形不可害也害者指刑、指沖、指合)。而天干之影響,乃生剋制化之義,雜氣財官格即辰戌丑未月令,愈沖愈發。惟戊己雨日于無雜氣財官格。
凡氣之月令小須年支或日支沖之,不可用時支遙沖一所謂影響遙繫,既為虛也。而財官印綬閉錮于庫中(丑為金庫,未為木庫,辰為土水庫,戌為火庫)不沖不刑不發,且墓庫休囚終不發,身主居庫亦不發,時逢墓庫則遲發。蓋少年難發庫中人,少年墓庫,糊里糊涂;中年墓庫,顛倒反覆;老年墓庫,發財發福,此乃主大運之所見。若透出傷官則主行晚成運,但不得行傷官之地,而喜官星之鄉。身旺則刑沖少許即發,身弱刑沖太過反不宜。
所謂:閉庫身衰財浩蕩、雙沖運地主弧貧。
即柱中元有刑沖復行刑沖之運、稱為刑沖太多,反傷其福。若年時別人他格,當以他格斷之,蓋此乃天地之雜氣,不能純一,故為少力,應以別格重視。看命須審輕重,以取禍福。先論重者,次言輕者,則百發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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