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用瀉下藥為主組成,具有通導大便、排出積滯作用,以治療里實便秘證的方劑,統稱為瀉下劑。所謂便秘是指大便秘結不通,排便時間延長,經常三五日或五六日,甚至更長時間不大便,或欲大便而艱澀難下,糞質干燥堅硬的一種病證,為里實便秘證。由于病因不同,有熱結、寒結、燥結的區別。根據“其實者,散而瀉之”,“其下者,引而竭之”(《素問·陰陽應象大論》)的原則,里實便秘當用瀉下法治療。其中熱結宜用寒下劑;寒結宜用溫下劑;燥結宜用潤下劑。 瀉下劑是為里實便秘而設,若表不解,里實已成,則宜用先表后里,或表里雙解法治療。對于年老體弱、產后病后、津傷亡血者,雖有便秘,但不可專事攻下,應兼顧其虛,或攻補兼施。孕婦當慎用峻下劑。瀉下劑易傷胃氣,故中病即止,藥后不宜早進油膩及不易消化的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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