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氏民居又稱南、北宅子,為明代“父子鄉(xiāng)賢”胡來縉和胡忻的宅第,位于天水市區(qū)中心街道民主路。
南宅子和北宅子的創(chuàng)建人是胡來縉和胡忻,父子都是明代的名臣,邑人譽為"父子鄉(xiāng)賢"。胡氏民居由于是胡來縉、胡忻父子的私宅,所以其形制基本按中國傳統(tǒng)民宅的四合院形式構建。四合院是從正房圍繞中間庭院而形成平面布局的傳統(tǒng)住宅。且四面房屋相連,走廊相通,即使雨天亦可免雨淋之苦。中國四合院以北京清代和民國初年四合院為代表,而胡氏民居雖為四合院,卻以其西北地區(qū)特有的構建方式不同于北京四合院。
胡來縉,字仲章,又號東泉,明秦州人。嘉靖戊午(公元1558年)科舉人,任大興知縣。受任大興知縣后許多親朋好友、官場人物都為胡來縉擔心,因為明時大興、宛平兩縣直屬于京都順天府(北平)。在皇帝的眼皮底下,朝中重臣、皇親國戚、大內(nèi)宦官多在大興有土地、庭院或親戚,利益所在,有一點顧及不周,即有丟官之危,殺身之禍。清胡鉞(1708—1770)在乾隆年間編修的《秦州新志·胡來縉傳》中說:“故或謂縣居輦下,權貴且撓政”或擔心“大興在輦下,貴戚雜沓,人皆為縉恐”。胡來縉卻說:“京縣之難,難在逐情棄理,惜官曲法。吾惟視理守法,人心孰無公道,得失何知焉?”由于胡來縉以不怕丟官、不棄理徇私、視理守法的精神處理諸種事務,“勤敏供職”“清廉敏肅,無毫發(fā)私,三年,權貴懾服”,“權貴人反薦譽之”。被提升為戶部貴州清吏司主事(戶部郎中),在任職中因“出內(nèi)有方,吏無所密奸”受到了萬歷皇帝的表彰,胡氏民居家人中,便珍藏有兩封萬歷帝圣旨,兩封圣旨中的一件就是萬歷皇帝誥封胡來縉為戶部貴州清吏司主事的文件。之后胡來縉又升為了山西按察副使,誥封為中憲大夫,雁門兵備道,歿于官。
歷代皇帝為防假冒圣旨,在防偽上都下了不少功夫。首先是圣旨的制作皆是由專人負責,如這兩封圣旨背面皆書有:“萬歷元年四月表,背匠潘奉、織匠鄒軒、挽匠李剛”的親筆簽名,標明該圣旨制成于萬歷元年四月,由潘奉、鄒軒、李剛三人相互合作制成。制成后存放皇室,用時再書寫頒布,這兩封圣旨是萬歷元年制成,萬歷八年才使用的。圣旨由絲織成,邊為橙黃,帶黃色風火輪圖案,中為白色,初看如白卷,對著陽光,才可見有雙龍隱于卷邊,騰飛欲出,這是明朝圣旨中極隱蔽的防偽標志。其法度之嚴肅,制作之精良,令人贊賞。這兩封經(jīng)改朝換代、戰(zhàn)亂浩劫,胡氏后人冒著極大風險,歷400余年精心保存下來萬歷皇圣旨,至今仍完整如新,墨色如黛似漆,書法端莊秀美,大印赤紅清晰,一方為“敕命之寶”,一方為“廣運之寶”。專家指出:明旨圣中保管如此完好無缺者,國內(nèi)外實屬罕見。其制作承繼了宋織錦工藝,今日尚無法仿制。
胡來縉后加官至雁門兵備道,為正四品官員,兼任山西省按察司副使,按察使為一省的司法和監(jiān)察長官,按察司副使相當于省級的監(jiān)察部副部長。因而在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明王朝,才有可能修建這樣規(guī)模的宅院。
胡來縉宅第北宅子建于明萬歷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呈正方形,門向正街,門外立石獅兩只,內(nèi)有照壁,整個宅院由6個大小不同的三合院、四合院組成。東二院正庭廳樓為主要建筑。廳樓面闊五間,進深三間,為重檐二層樓閣式硬山頂磚木結構,氣勢宏偉,雍容華麗。
胡忻,字慕之,又字慕東。明秦州人,胡來縉之子,萬歷已丑科(公元1589年)進士。官山西臨汾知縣三年,在官簡政輕刑,處理訟獄,廷無積案,獄無系囚,常日申明鄉(xiāng)約,重在自治。因此官民相親,有如父子。他曾多次直顏上奏,被人們贊譽為“北海瑞”。
南宅子即為胡忻的居所。南宅子建于明嘉靖至隆慶年間(公元 1522年一1567年),在北宅子的斜對面,坐南朝北,為四合院形式三進院落。大門為三間硬山式建筑,上書“副憲第”三個剛勁有力的大字。門內(nèi)有天井、影壁,東西各設垂花門。入門為四合院,東西為廂房,南有正廳五間,單檐懸山頂,木結構磚墻,斗口出杪,直欞隔扇。北為五間倒廳,西南角入小門又一小四合院,是佛堂、書房和客廳。
民居由南宅子和北宅子兩處隔街相望的古建筑群組成。南宅子始建于明萬歷三十六年(公元1608年),北宅子建于萬歷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距今分別已有395年和388年的歷史。兩處古宅的建筑布局、結構形制、屋頂脊飾、磚木雕刻等等都具有很高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
梁思誠先生曾說,"中國古民居欲求三四百年以上之住宅,殆無存者。"但因為西北地區(qū)的干燥氣候,使得天水這些磚木結構的古民居得到了很好的保存,所以愈發(fā)顯得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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