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月圓,人間團圓
農歷正月十五日,是傳統節日元宵節,在古代又稱“元夕”“元夜”。
正月為新年的第一個月,古人常稱為“元月”,又稱夜為“宵”,每月的十五日為月圓之夜,而正月十五日是新年中的第一個月圓之夜,所以稱為“元宵節”。
在一元復始、大地回春的夜晚,天上明月高懸,給人一種祥和美滿的啟示,生活就像天上的月亮,圓滿美好!
望著圓月,飲幾杯小酒,此時定然是情也醉人,景也醉人,酒也醉人,人也醉人。
而正月十五吃湯圓(元宵),是由來己久的習俗,“湯圓”代表著團團圓圓、和和美美,日子越過越紅火,你圓你的心愿,我圓我的夢想!
元宵節全家人圍坐在一起,吃著熱乎乎的湯圓,看看天上的圓月,贊嘆這月圓人好,這人間的團圓幸福!
大好春光,人丁興旺
元宵節起源于對“太一神”的祭祀。太一神在遠古是太陽神,掌控宇宙的至尊之神,后來成為道教的“太乙真君”。
萬物生長靠太陽,先民在初春祭祀太陽神,用燈火來娛樂神,所以元宵節最初是個農業節。
人們在春天開始的時候,祈求風調雨順,五谷豐登,不管是彩燈還是其他活動都圍繞這個主題;與此相對應的,就是祈求子嗣繁衍、人丁興旺,花燈歷來是中國人求子的吉祥物。
元宵節有“送花燈”的習俗,其實質意義就是“送孩兒燈”。
在元宵節前,娘家送花燈給新嫁女兒家,希望女兒婚后吉星高照,早生麟子;或一般親友送給新婚未育之家,以求添丁吉兆,因為“燈”與“丁”諧音。
天官賜福,洪福齊天
元宵節又稱“上元節”,來源于道教“三元”的說法:正月十五為上元,七月十五為中元,十月十五為下元。
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別為天官、地官、人官。正月十五日又作為天官的誕辰,因為天官喜樂,所以上元節要燃燈。
天官是紫微大帝,掌握人間命運,主持善惡生死公道,每年正月十五親臨人間巡察善惡,賜福給凡間。
過去民間貼對聯,上聯“吉慶有余”,下聯往往對“天官賜福”。
民間還流傳“天官賜福唱詞”,表達人們的美好愿望:
“天官在中堂,萬事多吉祥。麒麟生貴子,輩輩狀元郎。吾當心喜,十保留在福地,正是:一保風調雨順,二保國泰民安;三保牛羊滿圈,四保四季平安;五保福壽長,六保家有萬石糧;七保生貴子,八保狀元郎;九保瘟火二戒,十保舉家人等安康。”
花燈如晝,普天同慶
“正月十五是新春,家家戶戶掛花燈,花燈彩燈掛大門,迎來豐收得太平。”
正月十五家家戶戶門前都張燈結彩,出現“花燈如晝”的場面,人們賞彩燈、猜燈謎、吃元宵,所有活動都圍繞著“燈”來進行,所以元宵節又稱“春燈節”“燈節”。
燈火象征著希望,賞燈活動表現出中華民族對生活的樂觀、對未來的期盼。
如果將元宵節看作春節的一部分,那么元宵節就是春節的高潮。與其他傳統節日強調“合家團聚”不同,元宵節更強調“普天同慶”。
“正月十五鬧元宵”,一個“鬧”字,道出了元宵節的歡騰、熱烈,也道出了元宵節與其他節日的不同之處。
“一曲笙歌春如海,千門燈火夜似晝”,觀燈、猜燈謎、舞龍、舞獅、扭秧歌、踩高蹺、跑旱船,鑼鼓喧天,滿街鼎沸,游人摩肩接踵,笑逐顏開,所以元宵節也堪稱中國人的狂歡節。
偷菜摸釘,婚姻美滿
古代以各種各樣的禮教對女子進行身心的束縛,但在元宵節這天,暫時解脫種種限制和束縛,允許其離開閨房外出參與娛樂活動。
“月在柳梢頭,人約黃昏后”,彼此有情的男女會利用這個夜晚幽會,偶然邂逅的青年男女,只要相互產生了好感,也會情不自禁,私定終身。元宵節也因此是古代的情人節。
古代元宵節有未婚女子“偷菜”的習俗,姑娘們借看燈之際,去人家地里偷取蔬菜,以此祝愿找到如意郎君。
這種習俗在有些地方至今還有遺留,民諺說:“偷得蔥,嫁好公;偷得菜,嫁好婿。”
此外,還有“走三橋”的風俗,在元宵節婦女結伴出游,見橋必過,至少要走三座橋,據說可以強身免災,也叫“走百病”。
“走百病”之后,已婚未孕的婦女還要到城門那里,去摸城門上面的釘子,取“添丁”的意思,希望來年可以生子。
這些習俗都表達了古代女子渴望婚姻美滿、生活幸福的良好愿望。 本文系儒風大家原創,轉載須注明: [ 作者:儒風大家 來源:儒風大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