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衛艦是噸位高于巡邏艇,小于巡防艦,搭載輕武裝的艦艇,近代海軍中多半是排水量1千至2千噸的水平,偶爾會有超過2500噸的特例。
國際概略分法
蘇聯海軍、俄羅斯海軍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的艦艇分級當中,凡是噸位小于驅逐艦,大于巡邏艇的所有艦艇,一律都稱為護衛艦,等同涵蓋了傳統上Frigate與Corvette所屬的高低配置艦級,這是與其他國家海軍不同的地方。 日本為了強調其擁有的軍事武力僅止于自我防衛用途,日本在戰后所成立的自衛隊,無論是使用的武器級等命名與人員階級,全都采用全新的命名方式。海上自衛隊將包含驅逐艦、直升機航空母艦在內的多種水面艦艇全都稱呼為“護衛艦”,而不采用二戰之前帝國海軍的命名方式,因此其意義與其他國家的護衛艦完全不同。 護衛艦:出云級直升機航母(1艘服役、一艘棲裝)、日向級直升機航母(2艘),滿載排水量27000噸。備注:意大利加富爾號航空母艦滿載排水量30000噸 護衛艦:白根級直升機驅逐艦(1艘),滿載排水量6800噸 護衛艦:愛宕級神盾防空驅逐艦(2艘下水,2艘建造)、金剛級神盾防空驅逐艦(4艘),滿載排水量10000噸。 護衛艦:旗風級防空導彈驅逐艦(2艘),滿載排水量5900噸 護衛艦:秋月級通用級驅逐艦(4艘),滿載排水量6800噸 護衛艦:高波級(5艘)、村雨級(9艘,滿載排水量6200噸)、朝霧級(8艘)、初雪級(6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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