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生交通意外后,如果雙方對于賠償以及責任認定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就會選擇報警,交警到達現場后會對事故責任進行現場鑒定并且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大多數的人會聽從交警的責任認定,但仍有部分人不愿意接受認定,于是就會拒絕在責任認定書上簽字。那么,不簽字是否影響認定結果? 【案例】被車撞傷被認定無責 對方拒簽事故認定書 馬先生騎自行車外出時被一輛小型貨車撞傷,事故發生后交警來到現場處理。經過交警現場的勘查以及調查監控錄像的結果,交警對這起交通事故作出責任認定,認定小貨車司機全責。但是貨車司機楊某堅持認為馬先生騎自行車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對責任認定表示不服,并且拒絕在責任認定書上簽名。馬先生擔心,如果對方不在責任認定書上簽字,會影響最終認定書的生效。 【律師解析】交警依法作出的事故認定書是法律文書的一種,依法需要送達事故當事人,但是當事人是否簽收,不影響事故認定書的效力。另外,事故當事人如果認為事故責任認定不合法合理,需要在收到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級部門申請復核,過期則生效。 一旦立案交警部門通知當事人去簽收事故責任鑒定書,就說明立案交警部門已經做出對該起事故的責任鑒定,當事人簽不簽都不會改變這個責任鑒定。簽字只是表示你知曉了這個鑒定,并非接受了這個鑒定;不簽收交警會在一周內郵寄到你住址視同你簽收或直接寫“拒簽”。在馬先生的案例中,交警已經對現場事故做出了責任認定,那么對方簽不簽字都要按照規定執行,并不會失效。 對事故責任認定書 存在異議怎么辦? ●根據《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當事人書寫復核申請時,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不當的錯誤所在。 ●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收到復核申請后5日內,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核結論。復核審查期間,當事人不能啟動訴訟程序,否則將導致復核程序終止。 ●目前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后維持率很高,很少有改變原有認定的。所以,當事人沒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請復核,可以在調解時要求調整責任比例,或在訴訟中要求法院重新劃分責任。如果當事人當初申請復核過,并且復核結論是維持原認定,調整和重新劃分責任就會更加困難。 一方一直不簽字,該怎么辦? 律師回復:如果對方拒絕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交警部門可以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的規定,向當事人出具一個單方面的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可以據此向法院進行起訴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向法院起訴之前所花費的一些修理費用,當事人可以先行墊付,之后再通過訴訟向對方進行追償。如果對方購買了其他的商業保險的話,也可以先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再由保險公司通過訴訟向對方車主進行追償。 一方遲遲不簽字,影響另一方提車嗎? 律師回復:這與認定書是否生效是一個道理,當事人是否能夠提車與對方是否在責任認定書上簽字沒有關系,主要看處理事故的交警的意見,如果對方有損失,交警部門會告知對一定期限的財產保全時限,時限內對方不申請財產保全,交警隊就可以讓其提車。(編輯來源:濱海時報) 轉自:高密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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